知识产权期末考试课件总结(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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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学习知识产权的意义

1.促进成果产权化。研究生在学习、研究和今后工作中,都会产生许多创新的想法,取得一些成果。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有助于我们将平时的创新产权化;

2.提高个人之间、组织之间、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同时保证自己不会对别人侵权。

3.合理利用规则。

教材:王兵主编,知识产权基础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3

参考书:1、[美]卡拉·C·希比著,何群译,国际知识产权简明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 2、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9

1.1.1 知识产权的概念

只有人才能是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的著作权和所有权的不同

1.1.1知识产权的缘起及演进

人类利用发明成功地启动了对人类进化的直接影响,最终导致知识产权制度从萌芽走向勃兴。缘自中世纪后期封建君主授予的特权,通过向垄断权的演变,在自然权利说和解释哲学说基础上,发展成为今天的知识产权或智力所有权理论。意大利物理和天文学家伽利略要求对其发明的水泵授予特权(不得让他人使用)。直到19世纪,“知识产权”的法律概念被使用。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 IP)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种翻译。

价值角度:

财会人员:认为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形式。

企业经管人员(创新角度):认为是通过确认并获取新知识的方式,将人力资本转化成价值的一种管理工具。知识产权是企业智力资本的法定保护形式

科技界(科技创新角度):认为是与科技创新紧密联系的。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提供保护的一种工具。WIPO专家:知识产权是指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智力活动产生的法定权利;知识产权涉及心智创造,包括发明、文艺作品、符号、名字、形象和商业设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科技和文艺领域的智力创新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投资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概念形象地概括了人类通过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的特征,现今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术语之一。1.1.2 知识产权的客体

权利:是由特定利益与法律上之力两个要素构成的。受法律保护的特定利益。此特定利益的本体,即权利的客体(标的、对象)。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体物、智力物或抽象物,而非有体物,这与其客体为有体物的物权有本质的区别。

关于知识产权的各类表述:

智力成果学说。客体是智力成果。

知识产品说。客体是精神产品。

信息说。客体是与信息有关的财产。

1.1.3 知识产权的类型

《巴黎公约》:版权(即著作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4条至97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二分为文学和艺术产权、工业产权。

法学者的分类:

按客体的不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按取得形式不同:形式知识产权、实体知识产权。

按独占性强弱:强知识产权、弱知识产权。

1-20

1.2 知识产权的特性

私权性,客体的无体性,独占性,时空上的有限性,法定性,财产权与人格权的统一性,非稳定性

1.2.1 私权性:知识产权主要是特定主体享有的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私权。不能由于权力主体或客体不同而有任何歧视。侵权者应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与客体为有体物的财产权区别

<有体物> <知识产权> 客体与载体相统一客体与载体相分离只享有一个有体物专有权对同一知识产权客体的无

数载体都享有一个专有权只能被1个主体使用被多个主体共用具有自然排他性属于公共产品,具有非自然排他性1.2.3 独占性:非独占性或非排他性指公共产品(如信息)的生产者如果要排除他人未经许可对其使用会很困难或很昂贵。有体物的占有是天然排他的-只需保护占有状态。信息的占有是天然非排他的-还需拟制一种排他效力。知识产权是“客体共有,权利排他”。

1.2.4 时空上的有限性:

一、时限性:为鼓励知识产权信息的广泛传播与交流,促进科技、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硬性规定的知识产权的存续期限。著作权有效期较长,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商标权有效期是无限的,但须10年一续展。专利权有效期,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二、属地性:国间独立。国间共享趋势。知识产权的域外效力,如美国的商标法。

1.2.5 法定性: 指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获得要件、限制乃至救济制度等关键内容,须由法律明文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人不得根据自己意愿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与知识财产/无体财产的区别。知识产权首先应该依据知识产权专门法,比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创设。其次,应该依据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概括性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由法官“依法创权”。

1.2.6 财产权与人格权的统一性: 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性。著作权最为突出。

1.2.7 非稳定性:保护范围的确定难度很大。

1.3 知识产权法概述

1.3.1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指就人类智力投入成果及工商业投资成果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广义的知识产权法包括:专门法律法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有关条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

广义:著作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

1.3.2 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构成: 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构成。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一)(2004);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2007);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200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2004);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2001);修改《计算机网络---解释》的决定(2003);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2001);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01);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2002);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问题的规定(2008)。

1.4 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

1.4.1 专利制度的功能:1、鼓励研究开发新技术的功能; 2、导向功能; 3、促进技术转移功能; 4、吸引外资功能; 5、鼓励信息公开,促进技术信息交流功能。

1.4.2 著作权制度的功能:1、保护和开发国内智力资源,促进国际间科学文化交流; 2、协调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利益; 3、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1.4.3 商标制度的功能:1、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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