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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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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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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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附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自评分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525分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属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152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法治课程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权重有较大增长153辖区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34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运行32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完备1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有效运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32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部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90以上23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充分发挥运用13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1群众法治宣传产品需求和供给渠道畅通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两次以上2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2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2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1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1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增强不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正当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明显2全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得到有效强化三年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民事判决执行率逐年上升13法治的道德底蕴增强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牢固确立尊法守法公序良俗成为全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社会风气服务行风等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无重大群体事件事故1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17分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体系健全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控制指标2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5以上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各设区市城管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层级分明、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目标。
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政府“标准化+”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国家标准化管委会深化标准合作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各地要对照《标准体系》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要根据本地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基础上,合理制定相关标准。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国家和省尚未制定、地方率先制定的标准,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国家和省已经制定的,要提高标准的相关要求。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苏办法[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苏办发〔2012〕30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大会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合力,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就全省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提出如下意见:1.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的学法报告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2.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考核。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到2013年全部建立制度,到2015年,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率达90%;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干部。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3.重点推进县级党委权力公开。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省紀委、省委组织部)4.完善依法决策程序。
2024年江苏省高考政治试卷(含答案)
2024年江苏省高考政治试卷(含答案)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关于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A. 我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度B.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C.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D. 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总统制答案:C2. 以下哪项属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A. 国有经济B. 集体经济C. 混合所有制经济D. 非公有制经济答案:D3. 以下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说法,正确的是()A.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B.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C.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答案:B4. 以下哪项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A.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B.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C. 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D. 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答案:B5. 以下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说法正确的是()A.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B.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C.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D.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答案:A(以下题目略,共40分)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6. 简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及其意义。
答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一转化意味着,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需要相应调整。
意义在于: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利于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江苏的基础,是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认真落实法治江苏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1•【字号】苏办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17号)各市、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省各直属单位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培育“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就大力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有助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诚信友爱氛围的形成,有助于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社会的建立,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系的巩固。
2.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制度”层面的法治之间的渗透融合对接,使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认同和遵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
附件1: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称<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称<意见>)、财政部《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以下称<实施意见>)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苏财办[2010]40号),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目标,现就全市财政系统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法治财政是财政系统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行使国家赋予的财政职责和行政权,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加快实现法治财政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加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以下称“四位一体”)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是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法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公共财政的基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通过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将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过程中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财政执法,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不仅有利于增强财政政策的刚性,提高财政工作的主动性,保障财政职能有效发挥,而且有利于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财政管理更加科学精细,使全市财政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快实现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目标。
(二)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是实现法治财政目标的有力保障国务院《纲要》和财政部《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估一个地方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也是推动地方社会治理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
一、综合评价指标1.社会稳定指标:包括社会安全指数、社会秩序指标、犯罪率等,反映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经济发展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就业率、居民收入等,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社会治理的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指数、噪音污染指数等,反映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成效。
4.社会公平指标:包括教育公平指数、医疗保障指数、就业公平指数等,反映地方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社会治理的社会效益。
二、治理主体指标1.政府治理指标:包括政府效能指数、政策执行力指数、廉政风险指数等,反映政府治理能力和廉政建设的成效。
2.社区自治指标:包括社区组织建设指数、社区自治能力指数、社区居民参与指数等,反映社区自治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
3.法治环境指标: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指数、法治环境满意度指数、人权保障指数等,反映地方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治理的法治效果。
三、公共服务指标1.教育服务指标: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指数、教育质量指数、教育公平指数等,反映地方教育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的教育效果。
2.医疗卫生指标:包括医疗资源配置指数、医疗技术水平指数、健康保障指数等,反映地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的医疗效果。
3.文化娱乐指标:包括文化活动覆盖指数、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数、社区文化建设指数等,反映地方文化娱乐服务的质量和社会治理的文化效果。
四、社会参与指标1.企业社会责任指标:包括企业环境保护指数、企业公益投入指数、员工待遇指数等,反映地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和社会治理的企业效应。
2.群众参与指标:包括政策参与度指数、社会组织参与度指数、居民满意度指数等,反映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和社会治理的居民效果。
宿迁两聚一高心得体会
宿迁两聚一高心得体会”大讨论活动学习会,市接待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档案局负责人,在学习省委书记李强在省“两会”期间,参加宿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和宿迁市委书记魏国强在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后,现场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围绕落实“三项任务”、推进“两聚一高”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先后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和具体的工作打算。
宿迁两聚一高心得体会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大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总目标、总纲领,为江苏未来五年的发展绘制了蓝图、明确了路径。
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省委明确的“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目标任务,法治宣传必须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担当、自己的作为,不辜负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不辜负人民对我们的热切期盼。
一是要聚焦富民,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迈新步。
聚焦富民,让百姓过上更好生活,是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
聚焦富民,不仅仅是增加收入,还包括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福利保障、建设良好生态。
聚焦富民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获得保护的渴望。
要以正义、权利为关键词,以“法佑一生”为主题,梳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制作从胎儿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公民权益保护清单,为人民群众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私人法律顾问”服务,激发全民学法用法的内生需求,引导全民感知法、亲近法、信仰法。
要使法治宣传更好地融入社会、拥抱生活、服务百姓,协调专业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拍摄推广与“衣、食、住、行、娱、乐、游”等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系列法治栏目剧,大力宣传推广“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全天候”法律服务功能,使百姓切实体会到“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
江苏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苏社管〔2021〕37号
江苏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正文:
---------------------------------------------------------------------------------------------------------------------------------------------------- 江苏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厅近期对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标有《江苏省社会团体(行业性)评估指标(试行)》(附件1)、《江苏省社会团体(联合性)评估指标(试行)》(附件2)、《江苏省社会团体(学术性)评估指标(试行)》(附件3)、《江苏省社会团体(专业性)评估指标(试行)》(附件4)、《江苏省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试行)》(附件5)、《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试行)》(附件6)6类。
自2022年7月起,全省性社会组织以及各地申报5A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执行新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苏社管〔2021〕37号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1日
——结束——。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印发《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为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创新举措接续推出,基层基础有效夯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持续上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江苏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将全面依法治省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来抓,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从江苏实际出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应用
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应用1.引言社会治理是指通过各种社会主体合作,以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求和实现社会秩序的一种活动。
社会治理评估是对社会治理效果进行量化评估,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应用,有助于全面评估社会治理的效果,并为改进社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设计(1)目标确定: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首先要明确评估的目标,例如评估其中一地区的社会治理水平,或评估其中一领域的社会治理效果等。
(2)指标选择:根据评估目标,选取合适的指标。
可以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公共服务、权益保护、秩序安全等多个方面来选取指标,如经济发展水平、政府透明度、法律环境、社会满意度等。
(3)指标权重确定:为了综合评价社会治理的效果,需要对各个指标进行加权。
加权的方法可采用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等,考虑到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的影响力。
(4)数据采集:社会治理评估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因此需要采集相关数据。
数据可以从政府统计、社会调查、媒体报道等多个渠道获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指标衡量方法:对于每个指标,需要确定合适的衡量方法。
可以采用定性方法或定量方法,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统计数据分析等,以便更好地反映社会治理的情况。
3.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应用(1)政策指导:社会治理评估的结果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政府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对比学习:社会治理评估指标体系还可以用于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之间的比较学习。
通过比较评估结果,可以发现各地区、各领域的优劣之处,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的改进。
(3)社会监督:社会治理评估结果可以在社会间进行公开,形成舆论监督。
公众可以通过评估结果了解社会治理的情况,对治理不善的地区和领域提出批评与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
(4)社会参与:社会治理评估可以促进公众的参与和共建共治。
公众可以参与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以及评估结果的讨论和应用,增加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江苏省南京市六校联合体2024-2025学年高三上学期10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及答案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六校联合体10月联合调研高三政治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
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202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了第75个生日。
75年沧桑巨变,中国由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如今已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
新中国的成立A.开启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B.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C.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制度基础D.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2.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
由此可见①全面深化改革能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②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③中国式现代化能够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④中国式现代化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3.近期,某地受强降雨影响,蔬菜价格有所上涨。
不考虑其他因素,图中(S、D分别表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能正确反映此轮蔬菜价格上涨原因的是()A B C D4.2024年将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此举将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影响,其传导路径正确的是A.引导土地所有权有序流转→健全农业经营体系→激活乡村振兴动能B.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化解农村土地承包中的人地矛盾→实现城乡融合发展C.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释放土地要素红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D.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升农业规模经营效益5.晚上回家半天找不到车位,早上出门挪车得好半天……为此,某社区通过由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自管会”解决小区内部无序停车的问题,又在街道支持下与周边商圈合作实施“潮汐车位项目”,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题。
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摘要:一、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意义二、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三、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四、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实践探索五、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作用与价值正文:一、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意义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指标体系有助于明确政权本质,使全体人民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其次,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能为各级政府提供依法行政的衡量标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二、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
科学性要求指标体系要符合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客观性要求指标体系要反映实际情况,具有可衡量性;全面性要求指标体系要涵盖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
三、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系,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依法行政: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性、合规性、公正性。
3.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效率、权威性。
4.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5.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推动法治文化传承与发展。
6.法治保障: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四、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实践探索我国湖北、广东、四川等省份及深圳、沈阳、苏州等地级市和一些县级政府,在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方面进行过有益探索。
例如,《江苏省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专列了法治社会建设的6个单项考核指标。
五、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作用与价值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具有以下作用与价值:1.评估和衡量法治社会建设的发展水平和成效,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2.激发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法治江苏建设纲要》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印发《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通知<苏发[2004]12号)各市、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省各直属单位党委:现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建设法治江苏,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创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
各级党委要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建设法治江苏的全过程,促进江苏“三大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使建设法治江苏有利于“两个率先”发展的大局,有利于保护江苏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
要把推进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作为建设法治江苏的核心目标,努力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建设法治江苏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要重在实践,鼓励基层各方面的创新创造,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机关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互为促进的工作格局。
中共江苏省委2004年7月14日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建设法治江苏,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江苏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
建设法治江苏,就是全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体进程中,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逐步实现我省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
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指标体系,提高企业营商环境质量。
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策法规指标。
包括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速度、质量等指标,以及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等。
二、行政审批指标。
包括审批时限、流程简化、审批结果公示等指标,以及审批服务质量、法律法规意识等。
三、投资环境指标。
包括提供优质的土地、劳动力、资源等指标,以及投资环境的评估、监测和改善等。
四、企业服务指标。
包括提供优质的营商服务、发展咨询、创新创业支持等指标,以及企业满意度、反馈意见处理等。
五、纠纷解决指标。
包括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诉讼和调解服务,以及法律援助和维权救济等指标。
苏州市将持续完善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和评估,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 1 -。
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治建设则是保证法律得到有效执行的基础。
为了评估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效果,必须建立一个全面、客观、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提高法治意识和素养
1.法制宣传工作的覆盖率、效果和反响
2.法律知识教育的普及率、深度和专业性
3.法治教育的开展情况、成果和效果
二、健全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1.法律颁布、修改、废止情况和质量评价
2.法律执行监督的机制、规范、力度和效果
3.司法体系和审判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情况和成效
三、加强司法保障和司法公正
1.司法独立和公正的保障机制和制度
2.人权保障和法律援助的情况和效果
3.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提高情况和效果
四、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
2.司法改革的战略部署、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
五、加强法律监督和舆论引导
2.舆论引导的广度、深度和正面效果
3.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认知、支持和参与情况和效果
六、完善法治文化和法治科技
1.法律文化的宣传、传承和弘扬情况和效果
2.法律科技的应用、推广和创新情况和效果
3.法律信息化的建设、发展和安全保障情况和效果
以上六个方面是评估法治建设的关键指标,每个方面包含了多个具体的考核指标。
评估法治建设的过程应该通过科学的数据收集、分析和比较,建立历史数据和年度数据的对比分析体系,给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和措施,以促进法治建设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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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有效解决内部公共事务,社会组织有效运行
2
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1)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100%,社会组织发展达到省定标准,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职能等方面基本脱钩
1)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增强,不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正当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1
2)全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得到有效强化,三年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民事判决执行率逐年上升
1
3)法治的道德底蕴增强,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牢固确立,尊法守法、公序良俗成为全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社会风气、服务行风等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无重大群体事件、事故
1)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各项民族政策落实,民族关系和睦融洽
1
2)各项宗教政策落实,管理服务到位,宗教信仰的正面积极作用得到发挥,非法宗教活动彻底取缔
2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23分)
1、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工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2
2)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职能为主体,形成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业务和产品体系
2
3)每万人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数逐年增加
2
4)“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开通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立
2
5)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成,财政保障水平动态增长
1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17分)
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体系健全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控制指标
2
6)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执业监管规范有效
2
2、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
1)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扩大,办案质量提升
2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方式多维化、主体多元化、对象多样化的大司法救助模式规范运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
3、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
1)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5
2)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法治课程,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权重有较大增长
1.5
3)辖区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3
4)“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3
2、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完备
1)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有效运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3
2)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部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90%以上
2
3)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充分发挥运用
1
3、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群众法治宣传产品需求和供给渠道畅通,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两次以上
2
4)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2
5)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1
6)多种仲裁制度完善、公信力提高
1
4、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1)信访法治化的要求基本落实,保障群众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
5、建立健全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2
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5%以上,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0%以上,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2个以上
2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法治机构覆盖率100%,基层法治队伍健全,村(居)民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比率达90%
1
3)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化解制度
1
4)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完善,相关渠道畅通
1
3、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推进公调对接,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全面推行派驻制人民调解工作室
2
2)诉调对接规范和深化
1
3)劳动争议及医患纠纷调解规范
附件
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
标体系(试行)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自评分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5分)
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
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属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
2
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
2
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
2
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
1
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1)国家人民调解法和省人民调解条例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2
2)调解矛盾纠纷个案补贴制度全面建立
2
3)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强化,为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创造条件
1
五、法治社会建设社会评价(9分)
社会认可度
1)公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2
2)“政社互动”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进一步畅通
2
3)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监督)、专业服务等功能作用发挥,切实履行对其成员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的相关责任
2
3、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3
2)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3
3)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达90%以上
3
2
2)在矛盾纠纷多发行业、领域普遍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达标率80%以上
1.5
3)人民调解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
1.5
2、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
1)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网格覆盖率100%
2
2)省、市、县三级坚持矛盾纠纷每月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及专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注重对重大典型个案的剖析
2
2)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发展
1
4、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1)司法鉴定管理机构体系健全、管理规定体系完善
2
2)司法鉴定机构公信力较高,采信率98%以上,不发生有效投诉
2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26分)
1、化解矛盾纠纷组织网络体系健全
1)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覆盖率100%,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