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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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分析
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已经成为经济领域中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农村信贷市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平稳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农村的金融信贷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不对称在经济学中泛指买卖双方对交易对象、质量掌握的信息不对等。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农村信贷机构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和亏损,极大地降低了农村信贷机构服务的积极性,甚至使其退出农村信贷市场,严重阻碍了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资金支持,直接影响了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有效防范农村信贷风险,形成和谐的农村信贷环境,是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后果及原因分析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风险
逆向选择风险出现在金融交易之前,表现为那些可能造成不利结果(违约风险)的借款人反而最为积极地寻求贷款。其主要表现在,借贷前资金的提供者金融机构难以获得有关农户的个人信用、贷款的真正原因、风险、资金的可能用途以及预期收益等信息,结果很可能是信用度非常低的借款者以特别有利的虚假理由获得了金融机构的贷款等。长此以往,那些低风险的借款人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因此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从而退出借贷市场。而那些很大程度上是或潜在是“劣质客户”的借款者,因愿意支付高额回报则很容易借到钱,从而出现信贷市场“劣质客户驱逐优良客户”的现象。这样一方面导致农村信贷市场的萎缩,另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风险加大,不良资产比例增高,金融机构坏账损失严重。这也是导致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出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表现为借款人在借款之后有可能违背契约,从事更具风险同时潜在收益更高的项目投资和业务。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由于资金存在着动态性,金融机构很难对借款人的资金成分和状况进行区分。借款人一旦获得了贷款,他们会利用自身掌握的私人信息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有可能不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而把资金运用到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形成死账、坏账,导致金融机构不得不承担较大的贷款风险。借款人一方面千方百计争取贷款,另一方面又不负责任地滥用贷款,不计回报,有借无还,造成银行信贷资金的严重风险。道德风险在信用风险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
解决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
(1)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农村金融机构是专门为农村地方中小企业和个人服务的,通过长期的合作和同地域的共处,农村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情况逐渐了解,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保证农村信贷服务的力量,监管当局可适度放松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审查、合理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或者商业取向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如果没有金融中介机构,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明显,应很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平衡器的作用,加大农村信贷投放力量,拓宽农户或企业的融资渠道。
(2)科学规范和管理民间金融组织,构建多层次信贷主体。农业生产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正规的金融机构面对农村贷款费用高、效益差、风险大的特点,一般不愿涉足农村金融,
而民间金融刚好填补这一金融空缺,因此,禁止和管制并不能消除农村民间金融活动,只会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民间金融交易有市无场,并且在地下扰乱金融秩序。政府应科学管理和规范民间金融组织,承认其合法地位,使其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推进农村金融产权多元化,形成多种形式的竞争市场。多层次竞争主体并存,一方面可以形成相互学习和促进,甚至建立双方之间的联结,发挥正规金融机构资金充裕、规模经营的成本和管理等优势,非正规金融的信息和行动优势;另一方面能够扩宽农户的融资渠道,能够更加有效地增加资金供给的主体,确保利率水平正常化。
(3)完善产权制度,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结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着严重的股东分散情况,众多的小股东对经营者没有制约能力,更没有办法将那些不良经营者驱逐出去。因此,农村信贷市场在增资扩股的过程中要更多地引入法人投资者,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力,培育有理性的控制权代表———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分散股东的代理者———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机构的治理,可减少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政府的行政权力逐渐退出对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控制,使其实现自主经营,建立并完善以中小型金融机构股权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
(4)放宽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利率约束,实现利率优化。放宽利率政策、确保科学合理的利润水平是正规金融机构有效降低风险、控制成本的基础。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减少政府干预,建立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定价的分级授权制度,使城乡信用社综合贷款风险、成本等因素进行差别定价,根据不同的特点实施个性化的利率,在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从利率政策上给予倾斜。这不仅提高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而且从本质上调动了其支农贷款的积极性,属于一种原动力的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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