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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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
第一条
为优化城市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汽车产业振兴计划和发展清洁能源有关政策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前,我市电动汽车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公布实施后以国家公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四轮车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是整车生产企业,产品标准须经市及市以上质检部门备案,产品须通过市及市以上具备相应发明和条件的
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五条
电动汽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电动汽车限于在一级(含一级)以下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
第七条
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
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
第八条
电动汽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
第九条
电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条
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要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产品质量,加强自足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经营单位要为每辆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维修网络。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依法进行商业运营。
第十五条
本办法使用于阜阳市辖区内从事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实行。
2009年03月24日
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
第一条
为优化城市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汽车产业振兴计划和发展清洁能源有关政策,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前,我市电动汽车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公布实施后以国家公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四轮车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是整车生产企业,产品标准须经市及市以上质检部门备案,产品须通过市及市以上具备相应发明和条件的
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作后方可出厂。
第五条
电动汽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电动汽车限于在以及一级(含一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
第七条
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
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
第八条
电动汽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
第九条
电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条
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要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产品质量,加强自足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经营单位要为每辆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维修网络。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依法进行商业运营。
第十五条
本办法使用于阜阳市辖区内从事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实行。
2009年03月24日
淄博电动汽车“破冰”上路
2009-3-26 8:45:24 源自:中国电动汽车网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淄博市近日下发《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电动汽车要挂牌走机动车道,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据了解,《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动力的四轮纯电动轿车或电动货车。电动车最大时速不超过70公里,电动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电动汽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电动汽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样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标式样制作,电动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车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未经登记的电动汽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电动车由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电动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前,电动车管理暂按以上办法执行,待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标准公布后,执行国家、省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在去年7月份就出台了类似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滨州市也对电动车管理进行规范。济南何时出台相关的电动汽车挂牌规定,市民在等待中。记者从省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全省尚没有类似规定出台,这些地市出台的暂行办法只是一个地方性规定,但对电动汽车挂牌上路难问题是一个突破。
第一部分发展电动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发展的新趋势
2005年,全国数百家企业的各种轻型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的总产量预计已经达到
900万辆。绿源在过去的一年内共生产各种轻型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近20万辆,一
些关键的技术创新成果(如能量回收技术,新型节电模式,等等)也在产品中成功运用,企
业取得了比较好的经营效果。在这个辞旧迎新的2006年春天,我们是不是需要再一次超越
企业经营者的本分,从业者的角度来思考一些新的理论问题,探讨对电动车产业未来发展的
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