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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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暂行)》(2011.3)实施急救中心医疗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参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压舌板、擦手巾、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均归属于可焚烧性医疗废物。

各部门职责:

医务部感染管理科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处及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根据院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6.负责向院领导、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汇报意外事故发生的情况及调查处理结果;

7.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医务部、护理部、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器械中心

1.按照各部门管辖范围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工作职责。

2.后勤服务中心对保洁公司履行管理职能,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及人员和物品、储存地点的管理等工作。

3.协助医务部感染管理科进行培训、监督、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及处罚等工作。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协助医务部感染管理科调配人员。

工作要求

一、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要求:

1.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

要求进行医疗废物的产生地分类收集工作。

2.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内,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塑料袋内;

3.医疗废物由专人在产生地点当面回收、数量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科室人员、回收人员)。后勤服务中心每月汇总医疗废物收集数量送至医务部感染管理科保存;

4.损伤性废物必须在使用后立即收集在锐器盒中,与上述交接流程一致,称好重量、做好交接记录与签名(科室人员、回收人员)。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各部门专管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6.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品、废消毒剂由药剂科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理;

7.放射科、检验科等产生的批量废化学试剂由相关科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8.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医疗器械中心负责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9.检验科、细菌室及其它实验室产生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用含氯消毒剂浸泡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感染科产生的废物不做分类,均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全部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内并及时密封;

11.病理科产生的病理性废物,手术室、产房、人流手术室及其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试验动物、尸体等均应单独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封口,再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再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二、后勤服务中心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要求:

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及人员和物品、储存地点的管理等工作。

1.各区保洁员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收

集地点应有明确的标识。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在封口之前认真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有无破损;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外包装;

4.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贴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特殊说明等;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固定的时间和专用指定路线运送至垃圾场暂时储存处,并与垃圾场负责人进行交接,做好文字记录;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包装物或者容器需再次进行封口或退回原科室,责令重新包装。如有拒绝者,可逐级向上反映。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场暂时储存处;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

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

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运送车。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清洁消毒;

9.运送人员有职责将内、外环境中扔错的医疗废物归入医疗废物袋内,并向相关科室管理者反映;

10.后勤服务中心、保洁公司应为运送人员、保洁员配备

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长袖防护手套、口罩等;

三、垃圾场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要求: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生活垃圾内不得混入医疗废物,如出现少量医用废物,垃圾场工作人员有义务将其捡出归入医疗废物中,如出现大量乱扔情况,可以拒收,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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