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范考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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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规范考勤的通知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现对相关考勤规定重申如下:1、请假:

1.1员工需事前履行完请假手续,管理人员需将假条交企管部备案;

1.2普通管理人员请假不超过3天的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生效,超过3天的须经总经理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1.3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经总经理签字,超过3天的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事外出:

2.1员工因业务需要而离开岗位的,需在“员工去向牌”中填写清楚去向,并告知部门负责人;

2.2员工到其他部门办理业务需要20分钟以上的在该部门《业务办理签到表》(附件3)签到;各业务单位(包括仓库等)打印该签到表在明显位置放置,本月31日前到各业务单位进行检查。

2.3上班期间到厂外办理业务的,外出前填写《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员工出勤证明单》(附件2)写明为何事外出、外出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3、上下班刷卡:

3.1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刷卡,刷卡无拍照(如附件1)罚款50元;

3.2无故不刷卡、代刷卡罚款50-100元。

4、其他:

4.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旷工一天以内的罚款50元-100元。

4.2工作时间内串岗、闲聊、干私活、下棋、打牌、玩游戏的罚款50元-100元。

4.3不履行请假手续而自行休息的罚款200元。

5、具体未尽处罚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为准。

在查岗过程中发现员工不在岗,且无请假条、出勤证明单、无去向说明或无业务办理签到,如果当天有刷卡记录以上情况之一的视为串岗,如果该

员工当天无刷卡记录视为旷工。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杜绝包庇员工、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员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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