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在员工关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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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它证据的留存
❖ 一、劳动合同变更 ❖ 二、非全日制用工 ❖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协商不成 ❖ 四、员工辞职 ❖ 五、休假
第五节 证据类型
❖ 1.书证 ❖ 凡是用文字、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
或者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 品,称之为书证。 ❖ 2.物证 ❖ 以自身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质量等标 志来证明待证实是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或痕 迹,称之为物证。 ❖ 3.证人证言
❖ 4.视听资料
❖ 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图像、音 响及电脑储存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 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证据。
▪ 证明目的:
▪ 1.劳动者知晓工资明细;
▪ 2.实发工资结构。
第七节 考勤记录
❖ 一、考勤记载载体 ❖ 二、取证措施
第八节 离职手续相关
❖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回证 ❖ 二、工作交接记录 ❖ 三、经济补偿金结算收据
第九节 员工违纪证据的留存
❖ 一、事实依据 ❖ 行为、结果 ❖ 二、法律依据 ❖ 规章制度、劳动合同
❖ 5.鉴定结论 ❖ 6.勘验笔录 ❖ 7.当事人陈述 ❖ 即:承认。
第六节 举证期限
❖ 一、举证期限的设定 ❖ 1.双方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 2.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指定。 ❖ 二、逾期未举证的后果 ❖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
,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 质证的除外。 ❖ 三、何为新的证据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 无法提供的证据。
3.相关考核成绩 4.主张事实存在
5.劳动者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 是工伤的
第三节 “协助取证”的原则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 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 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
① 员工手册领取签字 ② 员工手册考试答卷 ③ 员工手册学习签到
…………………
▪ 用人单位应当来自百度文库立第工资六支节付档案工,资书面支记付录劳记动者录姓名、应发工资项目
和数额、扣减工资项目和数额、实际支付工资项目和数额、支付工资时 间、领取者的签字或者盖章或者银行代发工资证明等,并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
▪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列明 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扣减工资项目和数 额、实际支付工资项目和数额、支付工资时间等。
不能胜任工作与失职的关联
绩效考核,是对员 工在工作过程中表 现出来的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工作 态度以及个人品德 等进行评价 。
在绩效考核中, 要建立考核项目指 标体系,确定各项
目的分值分配,并
第四节 岗位职责与严重失职
❖ 岗位职责,又称工作职责,它规定了一个工 作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对适岗人员的基本 管理要求,是企业管理制度系统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岗位说明书的核心内容。
) ❖ b明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标准 ❖ c岗位职责
第二节 关于“试用期”证据的留存
❖ 1.正确区分录用条件与岗位目标 ❖ 2.录用条件考核成果的对应 ❖ 3.建立员工档案
何为劳动者第“不三能节胜任绩工效作 考核与不何能为绩胜效任考核
”?
❖ 劳动法所规定的“ 不能胜任工作”, 是指不能按要求完 成或满足劳动合同 约定的任务或者工 种、同岗位人员的 工作量。
❖ 尽量避免形容词,如“积极”、“认真”、 “好” 等词汇。 同时尽量不要使用较笼统的词汇,如“负责 ”、“统筹” 。
1. 讨论的证据第五节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① 关于员工手册讨论的通知、公告
❖②2.
讨论的回复 平等协商的证据
① 职工代表选举的证据
② 会议记录----需与会者签字 3. 公示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 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 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证据收集与 管理
第一节 入职手续
❖ 1.求职资料的收集与核实 ❖ 经当事人签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简历等。 ❖ 2.录用条件与考核方式、标准的告知 ❖ 建立《入职告知书》制度。告知内容: ❖ a录用条件及其考核方式(注意对性质的认定
第四节 “无需举证”的原则
❖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 除外。
绩效考核在员工关系中的作用
第一编 劳动合同管理实务
第一章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节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1.此类举证责任由主张权利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应用
没一方有承担证;据或者证据不足1.劳以动关证系的明存在当事人的
▪ 2.需于主张权利时一并提交
事 承实 担主不张利的后,果由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基本证据方可立案;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 3.应得提成等报酬的依据 4.其它对方不认可的事实
5.证明对方持有重要证据时提供
第二节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
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
报 动▪▪ 1利2酬 争..此被一类主方、 议举张承计的证权担责利;算,任一由方劳由被如主不动用张能者 人权完 工 单作 位年 负12..用 员限 举人 工劳单 入动位 职等 证争解 登除 记议决 责、 表案终定任件止中劳而。动的合应发同用的生理由劳
成举证责任,则推定主张权 利一方所表述的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