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进步的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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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2. 结合市场需求,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性;3. 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实现技术优势互补;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热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技术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技术进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技术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公司技术进步战略规划;2. 组织实施技术进步项目;3. 负责技术进步成果的鉴定、转化和应用;4.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合作;5. 建立健全技术进步激励机制。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技术进步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技术进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技术创新与研发第七条公司鼓励技术创新,支持员工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
第八条技术创新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3.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4. 具有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第九条技术创新项目申请程序:1. 员工或团队提出技术创新项目申请;2. 技术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3. 经评估合格的项目,由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4. 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四章技术改造与引进第十条公司鼓励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技术改造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2.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具有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技术改造项目申请程序:1. 员工或团队提出技术改造项目申请;2. 技术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3. 经评估合格的项目,由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4. 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估。
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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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范文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和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是指公司组织、管理和评价技术创新和进步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第三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四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技术进步规划第五条公司应制定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和短期技术创新计划,明确技术创新的方向和目标。
第六条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计划应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应包括技术投资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和科研项目规划等。
第八条公司技术创新计划应包括研发项目计划、研发资源配置计划和研发成果转化计划等。
第三章技术进步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创新的组织和管理流程。
第十条公司技术管理体系应包括技术需求管理、项目管理和知识管理等。
第十一条技术需求管理是指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收集、分析和管理技术需求信息。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是指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执行和验收等环节。
第十三条知识管理是指对公司技术和经验进行有效的积累、共享和应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第四章技术人才培养第十四条公司应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设高水平的技术团队。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包括技术培训、项目经验积累和职称评审等。
第十六条技术培训是指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提高技术人才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项目经验积累是指通过项目执行和参与重大研发项目,提高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职称评审是指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价技术人才的水平和贡献,激励其持续进取和创新。
第五章技术成果转化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研发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产品研发和技术转让等方式。
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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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1 目的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进步,提升科技水平。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科信部3.1.1 负责公司的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工作。
3.1.2 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3.1.3 组织审核奖励项目推荐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出推荐意见。
3.1.4 负责向上级单位推荐奖励项目,提交材料。
3.1.5 负责组织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奖与推荐。
3.2 人资部3.2.1 审核科技进步奖励,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 监督落实科技进步奖励结果。
3.3 各单位3.3.1 按规定推荐本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
3.3.2 确保本单位推荐奖励项目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3.3 组织编写本单位的推荐项目材料,并执行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3.3.4 组织本单位科技论文的撰写与推荐。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科技进步奖励的设置与授奖条件4.1.1 公司科技进步奖励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4.1.2 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1.2.1 在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4.1.2.2 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产业发展中技术难点的攻关或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4.1.2.3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或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1.2.4 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1.2.5 在关键技术的开发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1.3 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在项目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各级行政或业务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候选单位。
4.1.4 重大工程类项目科技进步奖仅授予单位(集体)。
4.1.5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科技论文的撰写与评奖活动,并根据论文撰写质量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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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科学技术进步是指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进行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推广等活动,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公司将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和鼓励各子公司及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地做好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进步的管理。
第二条为促进技术进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一般管理规定第三条科技管理工作范围科技管理工作的范围包括:科技计划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管理;专利管理。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科技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全公司的科技创新情况,并着重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科技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有关科技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科研及“四新”推广项目计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3、组织公司内部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及成果评审奖励工作;4、组织申请科技成果的上级鉴定、验收和奖励;5、负责公司专利的申报、统计、评定等管理工作;6、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7、负责“四新”项目推广管理工作,负责新产品工业性试验及公司准入试用管理工作;8、保护拥有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处理单位和个人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和纠纷;9、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审批、科技进步有关奖励的发放并监督使用。
10、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宣传报道、科技交流及推广科技管理先进经验。
第五条各子公司应明确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科技管理工作。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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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范文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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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范文资料1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xx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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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是公司科技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三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坚持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技术目标和政策、技术创新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制度的遵循原则是:科技兴企、质量兴企、效益兴企,保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促进社会效益和公司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技术目标和政策第六条公司技术目标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确定技术研发重点,确保技术进步对公司的战略实施起到积极作用。
第七条公司技术政策是: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研发投入,加强专利保护,加快技术转化速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第三章技术创新管理第八条公司要建立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明确技术创新流程、角色和责任,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应遵循“需求导向、市场导向、成果导向”的原则,鼓励员工提出技术创新建议,重视市场需求,注重技术成果转化。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设立技术创新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
第四章技术研究与开发第十一条公司技术研究与开发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方向和项目,制定研发计划,加强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技术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技术成果评价和鉴定,确保研发成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推动技术成果向产品落地转化。
第五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要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和保护,确保公司技术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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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二、发展规划1. 公司应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科技进步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2. 科技发展规划应包括近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科技创新体制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科技创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科技创新体制应包括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科研团队和研发人员的管理。
3.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研发经费支持,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1.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的筛选、评估和实施程序。
2. 科技创新项目应具备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指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3.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并定期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五、人才队伍建设1. 公司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2. 公司应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
3. 公司应建立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表现。
六、科技成果转化1.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 公司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让和转化。
3.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机制,确保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和推广。
七、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1. 公司应建立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科技成果具备竞争力和保护能力。
2. 公司应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结合,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3.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盗用行为。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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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科研人员、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2. 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 - 建立科技创新的机制和体系,提升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 - 鼓励员工参与科技项目,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提升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科技素养。
3.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3.1 项目立项•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科技创新项目的建议,经过评审和批准后,可以立项进行研究和开发。
•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成果、预算等重要信息,需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3.2 项目组织与管理•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或研发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组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监督项目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3.3 技术成果评价•在项目完成后,需进行技术成果的评价和鉴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具备市场应用潜力。
•技术成果评价应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4. 知识产权保护•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科技创新,并积极保护员工的知识产权。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研发的技术成果属于公司,需与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法律咨询。
5. 奖励与激励机制•公司将建立奖励与激励机制,对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创新项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晋升、学术交流机会等。
•公司还鼓励员工参与科技竞赛和学术会议,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支持。
6. 培训与提升•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
•员工可以申请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或技术交流活动,公司将给予支持。
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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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1. 简介科技进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对于企业来说,科技创新是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因此,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是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制度目的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科技创新开发和管理,提高科技成果实现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制度主要围绕以下目标展开: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技进步开发计划;2.在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制定的基础上,为具体科技创新项目制定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等;3.合理分配科技进步开发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和监控;4.加强对科技进步开发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价,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3. 制度内容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制定年度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各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技进步开发计划。
年度计划应向上级报送,并经过评审、审核。
3.2 制定项目计划在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制定的基础上,为具体科技创新项目制定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等。
项目计划应包含项目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难点、研究方案及进度计划等。
3.3 预算管理合理分配科技进步开发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和监控。
年度计划的预算应与科技项目一一对应,避免预算超支。
预算使用应通过审批程序,确保预算使用合法性、规范性。
3.4 过程监督和评价加强对科技进步开发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价,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对科技项目的研究进度、研究成果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 制度执行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在企业各级管理层的支持下,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
同时,制度的执行应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等方式加以监督,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5. 制度改进科技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不断反思和改进。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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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xx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条例第一章通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方针,推动自主创新脚步,以自主创新谋发展,执行高新科技兴企业战略,不断加强和充分发挥全体人员进行“三大自主创新”主题活动的主动性,完成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长远目标,依据上级领导科技管理相关指示精神,融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监督机构设定以及职责第二条设立公司“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内设科技成果审查联合会和管理方法成效审查联合会。
监督机构设定以下:1、企业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企业办公室副主任:企业委员会:企业2、科技成果审查联合会负责人:企业委员会:企业3、管理方法成效审查联合会负责人:企业委员会:企业第三条监督机构职责1、在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下,企业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承担对全企业的“三大自主创新”主题活动开展布署和管理方法;对内设的科技成果审查联合会和管理方法成效审查联合会的工作中开展均衡和融洽,对发生的重大事情开展管理决策。
2、科技成果审查联合会和管理方法成效审查联合会,在企业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干部下,在科研成果和管理方法成效2个层面,各自进行管理方面。
第四条企业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高新科技管理处,实际承担全企业高新科技工作中的日常管理方法,关键范畴包含科技成果、管理方法成效、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论文等。
关键工作职责:新项目的项目立项、监管执行、成效审理、组织鉴定(评定或工程验收)、申请奖评、材料存档以及它有关的日常工作中。
第三章新项目的项目立项及执行第五条公司货新项目的项目立项。
1、每一年11月由高新科技管理处承担机构公司货新项目的项目立项工作中。
2、企业高新科技管理委员会依据上级领导的方案分配,融合企业井建设规划及企业井安全性、生产制造、运营、非煤产业链等层面的必须,每一年下发一次项目实施计划,推行项目立项管理方法。
3、企业属各企业依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科学研究新项目(课题研究),经各技术专业责任人核查后,向高新科技管理处申请项目立项。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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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科技研发有效地为集团的生产建设和发展服务,使科技进步成为所属单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宗旨和原则:(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生产、建设和经营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提高业务和产品的技术水平,推动集团先进发展;(二)科技体系应结构清晰、权限规范、职责明确、精简高效;(三)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四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科技项目管理、科研创新专项基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奖励等。
第二章科技体系结构第五条集团科技体系包括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内部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工作管理机构等。
第一节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第六条为推动集团战略规划、技术创新相关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成立集团技术委员会。
第七条集团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对集团的发展规划提出咨询建议;(二)对集团的重大科技决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三)参与集团重大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四)对集团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五)承担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组织架构集团技术委员会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可根据集团产业发展布局设立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分会(以下简称“分委会集团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委员、各分委会主任委员及各分委会委员构成。
其中,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科技创新分管领导担任;各分委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由各分委会推选产生;各分委会委员数量不超过10人。
集团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人员产生和任期集团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由科技创新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任命后正式聘任。
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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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BM-KK-05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促进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集团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
第三条集团科技进步奖授予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集团)公司、控股子(集团)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是集团科技进步奖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集团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和争议处理工作。
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当年项目报送情况从集团专家库中选取,包括集团内外部专家。
第六条集团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与行业科技进步奖衔接。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奖励标准第七条推荐参加集团科技进步奖评审的科技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新产品、新材料结构新颖,有新型功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经批量生产,证明性能可靠;有企业标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技术水平先进,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能耗,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等方面有很大作用;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达到生产或使用的要求,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八条凡申报集团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已得到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由使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
并通过相关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第九条已申报或获得同级或同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受理。
已申报或获得集团技术革新奖的项目,不再受理。
第十条集团科技进步奖的评定将根据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的贡献、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新兴的产业程度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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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xx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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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为加强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和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使科技工作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计划管理、考核和奖励等的基本原则与工作程序,适用于对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
2. 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的项目包括:a)科学研究、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制;b)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管理技术(方法)的重大改进;c)科技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d)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e)提供决策的软科学研究。
3. 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项目的来源可以包括:a)上级下达的项目;b)公司中长期科学技术进步计划中的项目;c)公司所属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的项目。
4.科学技术进步计划项目的实施在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下达后,科技进步项目的承担单位主管应对所承担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落实,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将完成该项目的工时列入他们的年工作量定额,并为他们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其它条件;项目负责人根据下达的项目总费用和年度费用计划,编制当年的费用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经承担单位主管审核并报有关管理部门、经营开发部、财务部复审;项目承担单位制订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本单位的生产 (工作) 计划。
5.科学技术进步项目费用的使用科学技术进步项目费用由承担部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当年批准的费用使用计划掌握使用。
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发生的费用由承担部门(单位)领导签字认可后,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6. 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完成后的评价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在二个月内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含效益分析)、经费使用及结算情况报告等材料。
由有关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的全面工作进行审核,并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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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的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主任:公司委员:公司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公司委员:公司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科技项目的立项。
凡是申报公司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分管专业副总必须组织承担单位课题人员对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填写(公司重大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逐级申报立项。
第七条凡经公司及上级部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
科技管理中心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章成果的申报和评审第八条科技管理中心对完成的项目及时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材料整理。
凡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技术工作报告,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申报评审。
第九条对所受理的项目成果,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牵头,汇同承担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初评意见,为成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提供依据。
第十条由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对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初评的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成果及等级,并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凡申报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评奖的成果,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组织的鉴定或评议。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指导成果完成单位,按照不同层次成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出具完备的鉴定或评议材料,提交组织鉴定或评议的部门。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鉴定(评议)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开展月度创新活动,对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及时整理好评审材料,经专业副总审查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登记汇总,按季度进行评审。
第五章科技人员的管理及评选第十三条对全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实行业绩量化考核管理,具体如下:1、月度创新成果:每完成1项,记10分,经评审获奖后,加10分。
2、公司级成果:每完成1项,记15分;通过集团公司评议的,再加15分。
3、集团公司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集团公司特等奖的,记60分;获一等奖的,记40分;获二等奖的,记30分;获三等奖的,记20分。
4、省部级(包含省局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80分;获二等奖的,记60分;获三等奖的,记40分。
5、国家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150分;获二等奖的,记100分;获三等奖的,记80分。
6、论文:每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记30分;省级——记20分;地市级——记10分。
7、专利:1项专利成果,记30分。
8、对同一成果,属多人参与的,第一名记满分,第二名按第一名得分的90%记分,第三名按第二名得80%记分,依次类推递减记分。
论文参照成果,按比成果多10%的幅度递减记分。
9、本管理规定涉及成果级别包括: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公司年度成果,获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奖励成果;涉及成果范围包括:科技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
本标准涉及论文为在国内外公开(含经省级批准有内部准印刊号的)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
10、成果评定级别以证书、公示的文件为准。
11、科技人员业绩的日常管理由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对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出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评选,参照第十三条规定,以一个年度为期限,量化积分占70%,综合考察其它方面业绩占30%(由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投票评选)。
第六章论文的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广大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表科技论文,并定期进行评选,择优奖励。
本管理规定仅限于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不包括政研论文或通讯报道等。
第十六条论文级别的划分原则1、刊物级别界定刊物级别界定由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刊物主办单位的级别、发行面向范围大小等要素进行界定,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包括集团公司级)三级。
由国家级部门主办、面向全国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定为国家级期刊;由省级主办的刊物,包括省局、高等院校学报、煤科总院下属分院(所)主办的科技期刊,定为省级期刊;由地市级主办的刊物,包括集团公司级及有内部准印刊号的期刊,定为地市级期刊。
2、发表论文的级别参照以上刊物级别,按照(论文量化评审表),由评委会进行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在岗职工发表的科技或管理论文,由完成者本人持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建档,不登记不予受理评奖。
第十八条符合评奖范围论文的基本条件:1、本公司在职职工撰写;2、内容必须与公司生产管理经营活动相关联,经过审核后发表并已备案;3、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针对本专业工作所撰写;4、在国内外公开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刊物上发表;5、主要包括能够反映我公司改革发展的科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非煤产业等方面的论文,其它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十九条凡涉及我公司科研成果项目或经济技术指标的论文,必须对关键技术或数据保密,在发表前,必须得到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发表。
技术方面的论文由相关专业的副总审核把关,管理方面的论文审核由副总经济师把关。
经审核后同意对外发表的论文,审核者签字,作者到科技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否则,不列入奖励范围,并追究相关责任。
审核者对论文涉及的数据、事项等企业秘密把关负责。
第二十条凡发表的与公司相关的论文,出现内容不实,泄露企业核心技术秘密,对公司造成形象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论文作者承担具体责任,并联带追究审核者的责任。
由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核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开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并获奖的论文,根据其会议级别、论文质量、获奖等级等因素,确定奖励数额。
第二十二条对同一类内容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个发表的作者,其他发表的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窃取别人成果作为自己论文材料发表的人员,不予奖励;对单纯以追求论文奖励为手段的人员,不予奖励。
其识别界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对发表的论文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初评,对初评合格的论文,每季度向公司评审委员会提交一次。
由科技、管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对优秀论文按相应级别的标准进行奖励,年末在公司科技大会上发文通报表彰。
经管理委员会评审确认,不属实的论文,不予奖励。
第七章创新项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属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或招聘制),具体落实到人,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项目相关专业的研究,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应直接从事研究工作,在成果材料中,研究人员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名。
第二十六条对列入集团公司立项的项目完成后,在运行1~3个月的基础上,写出成果评议材料及报告交科技管理中心,科技管理中心负责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组织评议或验收。
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完成并运行一个月以上后,将成果材料报到科技管理中心,公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创新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成果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成果研究报告、工业性试验报告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对获公司奖励成果实行公示制度。
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公司初评获奖成果的具体内容,在公司局域网和“科技橱窗专栏”内公示7天,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第二十九条申报上级奖励的成果,必须通过上级或公司组织的技术鉴定、评议或验收。
凡是有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奖励。
第八章管理现代化和qc成果管理的规定第三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管理现代化和qc质量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活动;有条件的单位、部门都要成立质量管理(qc)小组。
第三十一条管理现代化成果管理规定1、选题原则管理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管理进步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改革与创新相结合。
2、选题范围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技术经济分析、现代化管理方法探索创新性研究,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研究等。
3、立项管理每年12月份,进行企业管理现代化立项,各单位填写企业管理现代化课题立项表,报科技管理中心。
4、申报奖励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完成后,将材料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由公司推选优秀的成果申报集团公司奖励。
公司级评选在年末进行,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在科技创新大会上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质量管理(qc)成果管理规定1、qc小组注册登记每年一次。
在每年的2月份,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科技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