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担保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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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信用担保业发展概况及比较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其客观原因,一是部分中小企业抵押品不足,贷款风险较大;二是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小,单项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银行没有积极性;三是所处的行业大都是竞争性行业,小企业淘汰率较高,融资风险大,但回报率较低。因此许多国家政府都制定相应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建立有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政策之一,并已积累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担保是伴随着商品交换和货币信用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中介活动,历史悠久、涉及面广。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担保行为被国家所规范和调整时,有关担保的法律就出现了。古代西方各国大都有担保制度并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内容相对完善并对后世立法影响较大的是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第一部资本主义成文民法典,以其为先导,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民商立法均对担保制度作了规定。现代专业信用担保业于本世纪初发祥于瑞士,在30年代获得较大发展。当时的世界经济危机,使西方国家经济制度经历了一次大变革,自由资本主义发展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了重整国民经济,西方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经济复兴计划,其中创建政策性信用担保制度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复兴计划的重要内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策性信用担保制度不仅在西方国家,而且在东方许多国家和地区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政府调节资源分配、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经济杠杆。与此同时,商业性担保机构也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领域。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许多工业化国家为了体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都先后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如英国在1931年政府的"金融产业委员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严重壁垒,提出了包括成立担保机构在内的一系列拯救危机的措施。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许多国家成立了公营性的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目前,亚洲许多国家也都设有这类专为贯彻实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如日本的信用保证制度,从建立、发展到逐步完善,已有6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对信用需求的不断增加,各国信用担保领域也越来越广泛,担保业务品种不断增加,除贷款信用担保外,逐步开展了工程承包招标担保、供货时间和质量及付款担保、银行结算担保,以及关税担保、执照担保、服务质量担保、雇员忠诚担保等等,而且担保品种的创新还在进一步深化,如美国在80年代开办的"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担保业务",即ABS业务,就是一个与传统贷款担保业务有实质区别的担保新品种。
信用担保业务和担保机构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市场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与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和市场秩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经济发达国家,现代担保业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其担保品种、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方面都越来越成熟,各种商业性担保业务越来越扩大。目前国际上的担保种类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贷款信用担保;二是各种商务活动中的履约信用担保;三是其他信用担保。从担保机构性质来看,有政府机构,有政府出资创立的社团法人性质的非盈利性机构,有私营企业。从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策性的,一类是纯商业性的。在一个国家里往往同时存在上述不同性质的担保机构,分工有序的从事着多种多样的担保活动。由于各国经济体制、信用制度和政府经济政策的不同,其担保业有着各自的特色。而且由于各国担保机构成立的背景以及运营所依赖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所以功能也有所不同。但许多国家都形成了自己的担保体系,各担保机构有比较明确的分工,也有的担保机构同时承担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种不同性质的担保业务,不过两者的运作机理完全不同,在业务操作上也泾渭分明。了解和研究各国
有代表性的信用担保体系和运行机制,对建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担保体系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美国担保业和ABS担保业务
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与其相适应的信用制度也十分发达。其企业在市场中的信用(尤其在金融活动中)主要通过信用评级公司评级的方式来确定。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在经济活动中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因此,美国的信用保证体系有以下特点:一是信用评级制度构成美国信用保证体系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很高。二是对服务于国家经济政策的担保业务,政府指定或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操作,如美国进出口银行、美国小企业局等。三是其他商业化担保机构主要从事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者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业务,如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美洲国际集团等。
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成立于1988年,是世界银行集团四个成员之一,现有会员128个(我国也是会员),收缴会费约10亿美元,可担保规模26亿美元,其经营宗旨为:通过为投资承保非商业性(即政治性)风险来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以推动经济发展;通过担保咨询服务以帮助成员国创造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私人股权投资、商业银行贷款、以租赁方式进行的投资、以合作分利等方式进行投资开展的政治风险担保主要有:1、货币转移。承保因没有能力把当地货币收入转换成外汇,从而无法转移到东道国而引起的损失;2、没收财产。承保由于东道国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损失,这些行动可能会降低或排除对被保险投资的拥有、控制和权力;3、战争和内乱。承保任何军事行动或内乱引起的损失;4、不履行合同。承保当东道国否认合同有效或不履行合同时,投资者所受的损失。
美国小企业局(SBA)。成立于1953年,是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局长由总统任命。其宗旨是在小企业创办之初或为现有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贷款、贷款担保、经营管理咨询等服务,以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美国进出口银行是美国政府为鼓励出口而建立的政策性银行,成立于30年代,其主要业务有出口信贷、投资担保、贷款支付担保等。
美洲国际投资集团(AIG)是以美国为基地的国际性保险组织,在全世界130个国家和地区从事财产、人身和金融相关的保险业务,同时还经营其他金融业务。
美国城市债券保险公司(MBIA)是一家主要从事市政债券保险和投资管理方面业务的公司。其业务范围覆盖市政债券保险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它的债券担保是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到期向债券持有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美国资本市场担保公司(CapMAC),1987年由花旗银行创办,1992年成为一家独立公司。其经营战略是强调最低风险、最高承保标准的交易;通过提高资产信誉的方式收取保费;为顾客策划金融方案;和主要的分销商一起发展同盟战略;通过合资企业和其他附属公司,成为亚洲新兴市场上最重要的金融担保保险商。
美国财政担保与保险公司(FGIC)是一家以发行债务证券为主体业务的公司,其业务核心是为新发行的市政债券、二级市场市政债券和非市政债券,如资产支撑或抵押支撑证券的本金及利息的及时偿付作担保,并为提高债券的价值及市场竞争力提供保险,使受保人在出售自己的债券时,可支付低于未被保险的、低级别投资债券所需的利息费用。
美国是世界上证券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其证券发行和交易量均居世界各国之首。在美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证券是美国筹集资本特别是中长期资本的主要形式,而把银行融资作为第二手段。ABS(Asset Backed Securies)即资产支撑证券,是近年来欧美资本市场流行的发债融资业务,1987年首先在美国开始流行。目前ABS业务是美国各大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主要的担保业务之一。ABS业务带有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债券周期长,一般期限为15-30年;以政府税收和基础设施收费作为还款来源,偿债资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