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学认知理论的 现代心理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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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录于普门学报:第十八期/论文
唯识学认知理论的现代心理学解析
林国良
(上海大学副教授)
唯识学包含着丰富的心理学内容,但唯识心理学的基本范畴,既有与现代心理学的范畴同义的一面,也有与后者不尽相同之处。且有些唯识心理学的范畴,其涵义十分隐晦,十分费解,故而本文拟将唯识心理学的认知范畴与现代心理学的相应范畴作一比较研究,从而指出这些范畴的现代心理学意义。
一、六识想心所认知功能论
唯识学将心理范畴分为二大类,即心与心所。心包括八识,其中前六识大体与现代心理学的五种感觉以及意识相仿。心所的全称是心所有法,指依托心而生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的各种心理功能。传统唯识学的研究,虽也说明了心所的各种功能,但似乎对之重视不够,而更多地偏重于心识的功能,例如说前五识相当于五种感觉,而第六识相当于意识。但上述说法如果真能完全成立,那心所就成为可有可无乃至完全多余的东西了。而事实上,心所的作用并非如此无足轻重,尤其是遍行心所,它们永远伴随着各种心识的生起而生起,与心识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功能。例如,自康德始,近现代西方心理学关于心理活动范畴的流行看法一直是知、情、意的三分法;而在唯识学中,正是遍行心所中的想、受、思三种心所与六识的结合,形成了唯识学的知、情、意三分说。因此可以说,离开了各种心所,心识并不能独立成为现代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理范畴。
在认知范畴中,想心所是唯识学认知理论中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须仔细分析。
(一)前五识相应想心所的功能
想心所,《成唯识论》对其的定义是:「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即「于境取像」是此心所的特性,进而用语言进行表达是此心所的作用。所谓「于境取像」,就是对认识对象形成影像,换言之,就是完成对认识对象的认知活动。但认知活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想心所究竟在其中起何种作用呢?我们先来看一些对想心所的现代诠释。台湾佛光山的《佛光大辞典》认为,想心所相当于概念及知觉。吴汝钧先生的《佛教大辞典》释想心所为想象、表象(该辞典释「想错乱」为「表象、想象作用的错误」)。方立天先生的《佛教哲学》释想心所为思惟活动,其作用是形成种种名言概念。上海辞书出版社的《宗教词典》认为「想心所相当于感觉、知
觉、表象、概念等」。但上述认知范畴在现代心理学中都有其特定的内涵,是互不相同的概念。故而对想心所的理解不应停留在笼统的说法上,而应作更为细致的分析。
先看看现代心理学中上述认知范畴的含义。「知觉是人对客观环境和主体状态的感觉和解释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与某一种感觉相联系,而且往往是视觉、听觉、肤觉、动觉等协同活动的结果。」[注1] 感觉与知觉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感觉是人对客观事物基本属性的反映,知觉是人对事物整体的反映。看到一个物体的红颜色是感觉,而看到一个红色的苹果则是知觉。」二、「感觉的产生取决于客观刺激的物理特性,相同的客观刺激会引起相同的感觉,而知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体的态度、知识和经验。」[注2]
上述现代心理学的研究,如用唯识学的术语来分析,大体可得出这样的结论:感觉属现量认识;而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且具有主观特征,所以是比量的认识。此外还可补充一点:认知心理学家的试验表明,假如让一个人看屏幕上投射的字母E,如果投射时间很短,比如一毫秒,那么这个人就不会看到什么,这说明知觉不是瞬时的;投射时间长一点,比如五毫秒,那么这人就会看到某种东西,但不知是什么,这说明知觉产生了,但辨别尚未产生;如果投射时间长度足以使人看出这个字母不是O或Q,但看不出是E还是F或K,那么这个人就产生了部分的辨别。[注3]上述试验足以证明,知觉是比量的认识。
根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对想心所进行分析。首先,想心所是遍行心所,八识都有想心所与之相应,这里我们只讨论六识的想心所。其中,与前五识相应的想心所,由于五识只是现量活动,所以其想心所也应只是现量活动。这样,与五识相应的想心所就不可能形成知觉、表象、概念等认知功能,而只能形成感觉这一认知功能。一般把感觉笼统地看作是五识的功能,而本文对此说法想作如下补充:一、五识不可能独立地形成感觉,因为八种识的基本功能都是「了别」,在这一基本功能上八种识是没有区别的(除了粗了别与细了别的区别),所以五识只有与想心所一起,才能形成五种感觉。二、想心所是遍行心所,五识生起时,必定有想心所与之伴随,想心所在此的作用正是与五识共同形成五种感觉,否则的话,想心所就成为多余之物。想心所的作用是构成各种感觉的图象,知觉等认知范畴正是对这种感觉图象进行进一步认识的产物。
(二)第六识相应想心所的功能
与第六识相应的想心所,可以形成知觉、表象、概念等认知功能。
先看看上述心理学范畴。表象,也称意象,指物体并没有呈现在前时头脑中出现的该物体的形象,可分为记忆意象与创造意象。知觉则为物体呈现在前时头脑中出现
的该物体的形象。而概念是在感觉与知觉基础上产生的对事物的概括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概念是以词来表示的。
再分析一下想心所。关于想心所的种类,《集异门足论》卷十一指出:「云何想蕴?答:诸所有想,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想蕴。」这里,过去想与未来想,显然不属现量,故而不可能与前五识形成感觉,而是与第六识形成表象。其中的过去想相当于记忆意象,未来想可以是创造意象;而现在想,笼统地说,可与第六识形成知觉,但下文对此还要再作分析。
再者,《成唯识论》说想心所的作用就是对事物进行语言表达,这也只是与第六识共起的想心所的作用,与前五识共起的想心所并无此功能,这一作用就是形成概念。《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曾将想心所分为二类:「一随觉想,二言说随眠想。随觉想者,谓善言说人天等想。言说随眠想者,谓不善言说婴儿等类,乃至禽兽等想。」这里,「随觉想」相当于能形成概念的想心所,这是一般的人与天(六道众生中的天道众生)等的想,因为他们能用语言来表达想法。而「言说随眠想」相当于能形成知觉与表象的想心所,婴儿与动物等不能用语言来表达想法,所以不能形成概念,只能形成知觉与表象。当然,这里所说的形成概念或形成知觉、表象,都是想心所与第六识共同作用的结果,理由如上所述,想心所不可能独立活动,而第六识产生时也不可能没有想心所伴随。
但关于知觉在唯识学中对应范畴的确定,则非易事。如前所述,知觉是物体呈现在前时头脑中出现的该物体的形象;因此,或许可以笼统地说,当第六意识对当前事物进行思惟活动时,与之相应的想心所就是知觉。但仔细地分析唯识学的意识学说可以看到,唯识学将意识分为四种:五俱意识(也称明了意识)、定中意识、独散意识、梦中意识。那么,是否四种意识及其想心所都形成了知觉?这须对四种意识进行分析。四种意识中,梦中意识可归入独散意识,独散意识指对事理或过去、未来现象的思惟,所以独散意识及其想心所的活动,不符合现代心理学的知觉定义。
定中意识是对禅定境界的意识,是现量活动,所以定中意识及其想心所也不可能形成知觉。最后还有五俱意识。五俱意识是指与五识共同产生的意识,所以当五识面对当前事物时,五俱意识也面对当前事物,故而与其相应的想心所大体符合知觉的定义。但进一步分析,五俱意识又可分为五同缘意识与不同缘意识,前者是指与五识共同产生并认取共同对象的意识,是现量的;后者是指与五识共同产生但认取不同对象的意识,是比量的或非量的。五同缘意识及其想心所,因为是现量的认识,故而只属于感觉范畴。(此处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即真正的感觉活动实际上已经由五识及其想心所完成,那么,五同缘意识及其想心所的感觉活动在范畴设置上是否显得重复?这里,唯识学对五俱意识与五识的关系,作出过说明,指出五俱意识有帮助引导五识产生、使五识的感觉功能加强等作用。)而真正符合知觉定义的,应是五俱意识中的不同缘意识及其相应的想心所,它们是以感觉为基础进行的更为深入的认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