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表格填写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湘潭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填表指导
填表注意事项:
1、报重点项目的,必须是完成过省级、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的负责人。报重点
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须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必须是1970年3月2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只能申报青年项目且必须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填写第一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请按《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
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均指一级学科)。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
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经费: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青
年项目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预计完成时间:
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建议到2011年12月30日(研究报告、电脑软件)
基础研究建议到2012年12月30日(专著、译著、论文集和工具书)
注:想报2009年5月受理的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的,现在仍可以报国家社科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09年5月份时若评审立项了国家社科一般项目的,就不能再申报后期资助项目了。
请注意:本表红字为填表说明,请勿打上!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填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跨学科的尚需填上主要涉及的一级学科名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湘潭大学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请用钢笔签名!
2009 年 3 月 16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并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数据表填写和录入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若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本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申请书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该页不打印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青年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公共管理学科”填写“政治学其他学科”代码(即ZZE),管理学其他学科选择相关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阅本年度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