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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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全面准确地反映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体育产业统计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标
全面了解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现状,摸清我省体育产业各类别整体情况以及我省各地区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结构和布局。
二、组织机构
(一)安徽省体育局和安徽省统计局联合组建安徽省体育产业调查统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与本次体育产业调查统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省统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体育产业统计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体育局和市统计局组建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实施机构。
三、调查任务
(一)全面摸清我省体育产业单位基本情况,完善我省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
(二)准确掌握我省体育产业的总规模、增加值、从业人
员等指标及产业结构数据;
(三)了解我省各地区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现状及地区分布情况。
四、统计范围、对象和时期
(一)统计范围
依据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结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科学、合理、可行的角度出发,确定此次体育产业专项统计范围,主要包括:
1.体育管理活动(社会事务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社会组织
管理活动、其他体育管理活动);
2.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非职业体
育竞赛活动);
3.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休闲健身活动、体育文化活动);
4.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场馆、其他体育场馆);
5.体育中介服务;
6.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培训、体育教育);
7.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体育出版物出版服务、体育影视
及其他传媒服务);
8.与体育相关的服务(体育旅游活动、体育彩票服务、体
育科学研究);
9.体育用品及相关产业制造(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服装鞋
帽制造);
10.体育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体育用品销售、体育
服装鞋帽销售、互联网零售体育产品);
11.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室外体育
场地设施建设)。
(二)统计对象
上述统计范围每个类别必须统计的对象分别如下:
1.体育管理活动
(1)社会事务体育管理活动:各级政府所属的体育主管部门。
包括省、地市、区(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若体育行政机构与其他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合署办公,调查对象则为合署办公机构中的体育行政处室。
(2)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活动:从事体育团体管理活动、体育行业组织管理活动和体育基金管理活动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各类体育协会、体育社会团体、以及行业性的社会团体、基金会、体育学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体育民办非企业等,不包括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公共体育场馆及体育彩票管理机构。
(3)其他体育管理活动:从事其他未列明体育管理服务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从事竞技体育科技服务、体育工程科技服务、体育管理科技服务、体育器材装备服务、反兴奋剂管理服务、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村民委员会等其他未列明的体育管理服务的组织和机构。
2. 体育竞赛表演活动
(1)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从事职业联赛及商业体育表演
活动的组织、宣传、训练、运动员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各种职业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管理公司等。
(2)非职业体育竞赛活动:从事非职业的竞技体育比赛以及非竞技运动项目的组织、宣传、训练、运动员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各类专业队、各种运动队、专业训练基地、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等。
3. 体育健身休闲活动
(1)休闲健身活动:主营或兼营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管理活动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综合体育娱乐场所、健身会所、健身俱乐部、高尔夫球会所、户外运动机构、体能拓展训练机构等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中提供体育健身休闲服务的部门。
(2)体育文化活动:从事群众体育文化活动、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各省(市)街道、群众体育文化交流中心、老年体育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博物馆等。
4. 体育场馆服务
(1)体育场馆:指由政府投资或筹集社会资金兴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辖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体育场馆。
如体育中心、综合性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篮球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等。
(2)其他体育场地:从事除上述体育场馆外的其他体育场地的管理和服务的组织与机构。
包括教育系统、厂矿、社区等运
动场所的体育场地。
5. 体育中介服务
为实现体育产品或服务的交易而充当媒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主营或兼营体育中介业务的体育经纪公司、体育咨询公司、票务公司、体育广告公司等。
6. 体育培训与教育
(1)体育培训:传授体育运动技能的非学历教育范畴的独立核算的组织或机构。
包括各级体校、武校、足球学校、网球学校、高尔夫学校、篮球学校等各种运动项目的体育学校,不包括健身俱乐部等体育健身休闲机构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的培训活动。
(2)体育教育: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国家、地方、社会办的从事体育教育服务活动的学历教育范畴的独立核算的组织或机构。
包括学校教育制度范围内的体育大学、体育学院、体育职业技术学校、竞技体育学校等。
7. 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
(1)体育出版物出版服务:指进行体育图书、体育报纸、体育期刊、体育音像制品和体育电子出版物等有版权物品的出版活动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
如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人民体育音像出版社等。
(2)体育影视及其他传媒服务:主营或兼营体育电影、音像制品、体育广播、体育电视节目的制作、摄影及播出服务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体育节目制作公司;体育广
播、体育电视台、体育频道等传统媒体;搜狐体育、新浪体育、乐视体育、PPTV体育频道等网络体育。
8. 与体育相关的服务
(1)体育旅游活动:以推广、推销体育旅游产品为主营或兼营业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向旅游者提供诸如体育娱乐、健身、竞技、康复、探险和观赏体育比赛等体育旅游产品的旅游公司、旅游网站、体育旅行社等。
(2)体育彩票服务:从事体育彩票发行、销售等行为的组织和机构。
包括区(县)级以上体育彩票管理部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及个体销售网点、互联网体育彩票销售平台等。
(3)体育科学研究:从事体育人文科学、运动医学研究的组织或机构。
包括体育科学研究机构,如省(市)体科所。
9. 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
(1)体育用品制造:以球类、体育器材及配件、训练健身器材、运动防护用具等加工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2)体育服装鞋帽制造:主营或兼营运动服装、运动鞋帽等加工的、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这里的运动服装指单件和成套生产的适合体育活动时穿着的服装,包括各式运动服、游泳装、滑雪服等;运动鞋指各种材质制造的适合体育活动时穿着的运动鞋、徒步鞋、跑鞋、足球鞋、网球鞋、篮球鞋、体操课、训练课、滑雪板靴等;运动帽指各种材质制造的适合体育活动时佩戴的帽子。
10. 体育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
(1)体育用品销售:主营或兼营球类、体育器材及配件、训练健身器材、运动防护用具等批零业务的、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体育用品专卖店、专营店(百货公司、大型超市的专卖店除外)、大型超市、百货公司等。
(2)体育服装鞋帽销售:主营或兼营体育服装、鞋帽等批零业务的、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体育服装专卖店、专营店(百货公司、大型超市的专卖店除外)、大型超市、百货公司等。
(3)互联网零售体育产品:应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体育产品销售的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应用第三方商务平台和自营平台进行体育产品销售的企业。
11.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室内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调查年份由政府投资或社会集资兴建的室内体育场地,如室内田径馆、体育中心、综合性体育馆、游泳馆、篮球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等。
(2)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调查年份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资兴建的室外体育场地,如田径场、足球场、高尔夫球场、跑马场等室外场地等。
(三)调查时期
此次体育产业统计年度为2014年度和2015年度。
2014年度体育产业统计的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统计时期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5年度体育产业统计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统计时期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五、名录库建立与完善
建立准确的名录库是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的首要工作,以2013年全国经济普查名录库作为基础名录库,在此基础上建立我省体育服务业与体育用品业单位名录库,并进一步完善我省体育系统内单位名录库。
需建立或完善单位名录库的体育产业类别如下:
1.社会事务体育管理活动
2.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活动
3.其他体育管理活动
4.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
5.非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
6.体育场馆
7.休闲健身活动
8.体育中介服务
9.体育培训活动
10.体育教育
11.体育出版物出版服务
12.体育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13.体育广播电台
14.体育电视台
15.体育科学研究
16.体育用品制造
17.体育用品销售
名录库建立补充说明:
1.根据各体育产业类别的统计对象进行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的建立与完善。
2.名录库建立与完善工作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统计、工商、税务、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助与配合。
3.“社会事务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活动、其他体育管理活动、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非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基本属于体育系统内单位或体育行政部门可掌握单位,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完成辖区内名录库的更新工作。
4.“体育中介服务(8942、7240、7299、8890、8949、7239)、体育培训活动(8292、8291、8299)、体育教育(8241、8236)、体育出版物出版服务(852)、体育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7492、8510、8630)、体育广播电台(8610)、体育电视台(8620)、体育科学研究(7350、7340、7520)”可由各市统计行政部门在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的大库中通过对单位名称与主营业务活动进行体育类关键词的筛选,获得基础单位名录库,在此基础上,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辖区内的区(县)体育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单位摸排,最终形成较为科学准确名录库。
4. “休闲健身活动(8830)、体育用品制造(244)、体育
用品销售(5142、5242)”可由各市统计行政部门直接提供基础单位名录库,在此基础上,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辖区内的区(县)体育部门进行单位摸排,最终形成较为科学准确名录库。
六、数据获取方法
体育产业统计涉及生产、流通和服务等领域,根据目前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统计调查制度的特点,确定以下原则与方法:
(一)数据获取原则
1.全面调查与部门行政记录有机结合的原则;
2.充分利用现行部门财务统计制度的原则,优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与统计资料。
(二)数据获取方法
结合各类调查对象的特点,本次体育产业统计采用多种渠道获取数据,以全面调查为主,并辅之以部门行政记录。
1.全面调查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对所有调查对象逐一开展调查,采用全面报表,以单位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为基础,获取全面数据。
全面调查具体调查对象包括:社会事务体育管理机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其他体育管理机构、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机构、非职业体育竞赛机构、体育场馆、体育教育机构、体育科学研究机构。
以上调查机构基本属于体育系统内单位或体育系统掌握单
位,因此,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在更新相关名录库的基础上开展全面调查。
2.行政记录
为防止重复调查,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保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效衔接,本次体育产业统计将充分利用三经普基础数据、体育事业统计年鉴以及体育场地普查等部门的行政记录,在获取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以及核心指标统计核算需要,进行数据再加工。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在行政记录数据基础上进行推测算的类别有:休闲健身活动(8830)、群众体育文化活动(8770)、体育旅游服务(727、7852)、其他体育场馆(8820)、体育中介服务(8942、7240、7299、7239)、体育培训服务(8292、8291、8299)、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852、8630、8610、8620)、体育彩票服务(8930)、体育用品制造(244)、运动服装制造(1810、1820)、运动鞋帽制造(1951、1952、1953、1954、1830)、体育用品销售(5142、5242)、运动服装销售(5132、5232)、运动鞋帽销售(5133、5233)、百货零售(5211)、超级市场零售(5212)、体育场地设施建设(4700、4890、1130)。
行政记录补充说明:
(1)其他体育场地主要包括教育系统、厂矿、社区等其他体育场地,相关数据可由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基础数据进行推测算。
(2)体育彩票服务相关数据可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彩票数据资料库直接获取。
(3)休闲健身活动(8830)、体育用品制造(244)、体育用品销售(5124、5242)对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可请市统计部门提供。
(4)对于“群众体育文化活动(8770)、体育旅游服务(727、7852)、体育中介服务(8942、7240、7299、7239)、体育培训(8292、8291、8299)、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852、8630、8610、8620)、体育场地设施建设(4700、4890、1130)”的推测算,借助三经普数据库,在各体育类别所在的国民经济小类对“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名称”等词条中,根据关键词“体育”、“比赛”“运动”、“健身”、“旅游”、“户外”、“体能训练”、“体质”、“健康”、“场地”、“高尔夫”、“帆船”、“保龄球”、“台球”、“飞镖”、“射击”、“射箭”、“滑冰”、“滑雪”、“跳伞”、“滑翔”、“蹦极”、“攀岩”、“登山”、“滑道”、“渔具”、“网球”、“游泳”、“篮球”、“网球”、“足球”、“健美操”、“街舞”、“围棋”、“象棋”等体育类或运动项目类名词进行筛选,在此基础上,对筛选出的单位进行审核、评定,再由市统计局提供最终确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从业人员数”(见附件1,表TYCY06-TYCY08)。
这一部分工作主要由市统计行政部门牵头,市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完成。
七、统计调查的表式
根据调查需要,设计了11张表式,表TYCY06—表TYCY08请各市统计部门提供数据。
具体表式见附件1《安徽省体育产业调查表式》。
八、调查表格发放
九、数据报送
市体育、统计行政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向省领导小组递交报
送以下材料:
(一)市体育行政部门上报经过摸排的相关名录库(EXCEL 格式,以电子文档上报);
(二)市体育行政部门上报全面调查所得资料,以体育产业类别分别上报其财务状况汇总表(EXCEL格式,以电子文档上报);
(三)市体育行政部门上报体育彩票服务核心指标数据、第六次场地普查汇总表、调查年新建成体育场地(场馆)汇总表(表9—11)(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上报,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市统计行政部门上报部分体育产业核心指标数据(表6、7、8)(EXCEL格式,以电子文档上报);
(五)2014年度体育产业统计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底;2015年度体育产业统计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底。
附1 安徽省体育产业调查表式
单位负责人:刘弢填表人:刘子瑜联系电话:63686675 填表日期(单位盖章):2015年 11月20日
体育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20 年 表 号: TYCY02
制表机关:安徽省体育局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15〕55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体育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74489546-8
表 号: TYCY03
制表机关:安徽省体育局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15〕55号 单位负责人:刘弢 填表人: 刘子瑜 联系电话:63686675 填表日期:2015年11月 20日
20
体育服务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财务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表 号: TYCY04 制表机关:安徽省体育局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15〕55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文(教、广、新、旅)体育局调查表
单位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表 号: TYCY05 制表机关:安徽省体育局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15〕55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2013年市部分体育产业核心指标数据
说明:行业代码打*号指的是在所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根据有关关键词进行筛选所得体育产业行业类别;未打*号行业代码表示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20 年市部分体育产业核心指标数据
表号:TYCY07
说明:1.此表所填数据均为国民经济行业小类数据。
2.此表应填写调查年2014年与2015年的相关数据。
市体育场馆建设500万以上项目投资情况
表号:TYCY08
市体育彩票服务核心指标数据
表号:TYCY09
市第六次场地普查汇总表
表号:TYCY 10
20
年 市新建成的体育场地(场馆)汇总表
表号:TYCY 11
附2:主要调查指标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此项。
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尚未领到组织机构代码或不属于组织机构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使用由市统计局赋予的临时代码。
已在历次普查中赋予了临时代码的单位,应继续使用,不得重新申请新的临时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
本栏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行政区划代码,由所在地调查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
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具体代码可向当地统计局咨询。
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
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1)街道的代码从001-0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镇的代码从10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乡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从400-5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
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1)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二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三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填写所在村委会的名称。
联系方式包括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
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主要体育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体育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①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②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③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④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①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