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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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9・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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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探索
Finance & Accounting
1. 不适合采取日德模式的原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出现 的早期 (20 世纪 90 年代初) , 采用的就是日德模式的双层制, 然而实际效果却很难令人满意。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等途径 从上市公司向外输送利润、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案件时有发 生。 虽然有监事会的存在, 但是难以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 甚 至沦为 “橡皮图章” 。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独特的股权 架构。在国有企 业中, 国有股占绝大多数 ; 而在私营企业中, 大量股权掌握在 创始人手中, 无论哪种情况, 银行均不占主导地位, 自然也就 难以发挥其对公司运作的影响作用。实践证明,当时我国的 问题集中反映在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上, 这样的特殊情 形导致了双层制的失 效。因为在银行缺位的情况下,监事会 的任命与酬劳支付都是由大股东主导决定的, 某种程度上说, 监事会与董事会只是 “带着不同面具的同一个人” 。这种情况 下,想要监事会恪尽职守、公正地检举制止董事会的不当行 为, 自然是不可能的。 其次是人们缺乏对初开的资本市场的理性认识。多年来 的投资压抑导致人们投资热情的空前高涨, 加之对新鲜事物 缺乏清醒的认识,导致了很多盲目的投资,市场机制没能得 到有效反映, 不管什么样的公司只要包装上市都能顺利融资, 使得大股东的利益输送得以实现。 最后是 监事会的很多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公司 法》 虽然对监事会的权利有所规定, 但欠缺可操作性, 监事会 只有质询权、监督权、检查权、提议权,而没有能够实际控制 董事会的法定权利, 这实际上是把核定监事会职权范围的权 利部分让渡给了大股东。 在大股东占强势的情况下, 监事会形 同虚设也就不足为奇了。 2. 不适合采取英美模式的原因分析。 虽然在 2000 年前 后人们开始认识到日德模式的弊端并转而引入英美模式,但 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后者也并不是 “救世主” , 至少在现阶段 还存在着很多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不相适应的地方。 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是关键因素之一。我国真正拥有股票 交易所很难得到应 有的发展, 而资本市场正是英美模式的支柱。 目前我国资本市 场受公司不当行为的影响, 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各主体的 目标并不一致 :大股东积极寻求直接融资,之后再通过各种 手段向自己输送 ;本来充当着稳定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角 色的机构投资者却转变了立场,通过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投 机,对股市的波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了 “大股东的串谋 者” ;而中小股东则成了 “赌博者” ,在大股东输送利润导致 投资风险加大的情况下, 中小股东不再考虑投资的未来收益, 更多的是通过 “零和博弈” 的手段进行短期操作, 本质上是在 “互相剥削” 。这样的资本市场带有很浓的短期博弈色彩,如
一、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介绍
由于不同的政治模式、经济模式以及独特的文化与历史 发展轨迹, 不同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 世界 上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三种,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分散 持股模式、以日德为代表的集中持股模式和以东南亚诸国为 代表的家族控股模式。 (一) 英美模式 以英美为代表的分散持股模式,又称为一元模式、单层 模式。就决策机制与模式体系而言,英美模式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会,通过资本授权制度,赋予董事会选聘经理人 员并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的职责。在持股人分散的条 件下,这 实际上是实行决策、 执行、 监督 “三而合一” 的董事会制度, 是 将权力极大地落实在了董事会与经理人身上,并形成了由董 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的机制, 强调外部监督与市场机制调控。 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经理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时有发 生,英美模式中逐渐产生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弥补制衡机制 的不足。 (二) 日德模式 以日德为代表的集中持股模式,又称二元模式、双层模 式。 日本与德国都以强大的银行体系 (通常与政府有很强的联 系) 作为支柱, 股票市场相对弱小, 企业与银行之间常具有交 叉持股现象。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日德模式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 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向股东大会负
二、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现状
东南亚诸国所采用的家族控股模式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不符, 因此不适合我国使用, 此处不再赘述。 我国目 前主要采取的是结合英美与日德两种制度体系特点的治理模 式, 具体表现为既设立监事会, 同时又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由 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历史同英美日德有很大不同,因此不能 完全照搬它们的管理模式,只有立足于本国实际,吸纳对我 国经济发展有利的因素, 才是真正科学的方法。 在本文中, 笔 者从现状分析、 发展趋势以及相关建议三方面, 对我国上市公 司治理模式的选择进行分析。 (一) 现状分析—— 两种模式都不适合我国 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 从混合制迅速过渡到任何一种模 式都是不现实的,根本原因在于集中持股的现象和资本市场 的不成熟。
研究与探索
Finance & Accounting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研究
徐 承■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明确公司利 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期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架构, 是资 本市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结合我国国情,选择 适合我 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既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的重要保障, 也是完善直接融资模式、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责,并由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行 使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这种模式下,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 力被分散,股票持有者即银行有了更多的任免与决策权,公 司不再依靠外部市场机制的力量进行管理,而股东 “用手投 票” 即可以对经理层进行规范监督,在内部形成了很好的监 督制衡机制。 (三) 东南亚模式 以东南亚诸国为代表的家族控股模式的兴起源于亚洲独 特的文化体系与宗族关系,是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传统文化相 结合的产物。就结构而言,东南亚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家族对 公司的完全控制。 一方面, 家族持有多数股份, 以大股东、 董 事会成员的身份出现 ; 另一方面,家族成员又纷纷担任经理 层的职务, 实际控制公司的运作。 家族式企业以创始人 (或其 继任者) 为中心, 通过亲情宗族纽带连接, 形成了金字塔型的 结构, 使大股东、 董事会和管理层完成了实质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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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适合采取日德模式的原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出现 的早期 (20 世纪 90 年代初) , 采用的就是日德模式的双层制, 然而实际效果却很难令人满意。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等途径 从上市公司向外输送利润、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案件时有发 生。 虽然有监事会的存在, 但是难以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 甚 至沦为 “橡皮图章” 。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独特的股权 架构。在国有企 业中, 国有股占绝大多数 ; 而在私营企业中, 大量股权掌握在 创始人手中, 无论哪种情况, 银行均不占主导地位, 自然也就 难以发挥其对公司运作的影响作用。实践证明,当时我国的 问题集中反映在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上, 这样的特殊情 形导致了双层制的失 效。因为在银行缺位的情况下,监事会 的任命与酬劳支付都是由大股东主导决定的, 某种程度上说, 监事会与董事会只是 “带着不同面具的同一个人” 。这种情况 下,想要监事会恪尽职守、公正地检举制止董事会的不当行 为, 自然是不可能的。 其次是人们缺乏对初开的资本市场的理性认识。多年来 的投资压抑导致人们投资热情的空前高涨, 加之对新鲜事物 缺乏清醒的认识,导致了很多盲目的投资,市场机制没能得 到有效反映, 不管什么样的公司只要包装上市都能顺利融资, 使得大股东的利益输送得以实现。 最后是 监事会的很多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公司 法》 虽然对监事会的权利有所规定, 但欠缺可操作性, 监事会 只有质询权、监督权、检查权、提议权,而没有能够实际控制 董事会的法定权利, 这实际上是把核定监事会职权范围的权 利部分让渡给了大股东。 在大股东占强势的情况下, 监事会形 同虚设也就不足为奇了。 2. 不适合采取英美模式的原因分析。 虽然在 2000 年前 后人们开始认识到日德模式的弊端并转而引入英美模式,但 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后者也并不是 “救世主” , 至少在现阶段 还存在着很多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不相适应的地方。 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是关键因素之一。我国真正拥有股票 交易所很难得到应 有的发展, 而资本市场正是英美模式的支柱。 目前我国资本市 场受公司不当行为的影响, 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各主体的 目标并不一致 :大股东积极寻求直接融资,之后再通过各种 手段向自己输送 ;本来充当着稳定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角 色的机构投资者却转变了立场,通过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投 机,对股市的波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了 “大股东的串谋 者” ;而中小股东则成了 “赌博者” ,在大股东输送利润导致 投资风险加大的情况下, 中小股东不再考虑投资的未来收益, 更多的是通过 “零和博弈” 的手段进行短期操作, 本质上是在 “互相剥削” 。这样的资本市场带有很浓的短期博弈色彩,如
一、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介绍
由于不同的政治模式、经济模式以及独特的文化与历史 发展轨迹, 不同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目前, 世界 上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三种,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分散 持股模式、以日德为代表的集中持股模式和以东南亚诸国为 代表的家族控股模式。 (一) 英美模式 以英美为代表的分散持股模式,又称为一元模式、单层 模式。就决策机制与模式体系而言,英美模式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会,通过资本授权制度,赋予董事会选聘经理人 员并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的职责。在持股人分散的条 件下,这 实际上是实行决策、 执行、 监督 “三而合一” 的董事会制度, 是 将权力极大地落实在了董事会与经理人身上,并形成了由董 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的机制, 强调外部监督与市场机制调控。 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经理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时有发 生,英美模式中逐渐产生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弥补制衡机制 的不足。 (二) 日德模式 以日德为代表的集中持股模式,又称二元模式、双层模 式。 日本与德国都以强大的银行体系 (通常与政府有很强的联 系) 作为支柱, 股票市场相对弱小, 企业与银行之间常具有交 叉持股现象。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日德模式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 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向股东大会负
二、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现状
东南亚诸国所采用的家族控股模式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不符, 因此不适合我国使用, 此处不再赘述。 我国目 前主要采取的是结合英美与日德两种制度体系特点的治理模 式, 具体表现为既设立监事会, 同时又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由 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历史同英美日德有很大不同,因此不能 完全照搬它们的管理模式,只有立足于本国实际,吸纳对我 国经济发展有利的因素, 才是真正科学的方法。 在本文中, 笔 者从现状分析、 发展趋势以及相关建议三方面, 对我国上市公 司治理模式的选择进行分析。 (一) 现状分析—— 两种模式都不适合我国 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 从混合制迅速过渡到任何一种模 式都是不现实的,根本原因在于集中持股的现象和资本市场 的不成熟。
研究与探索
Finance & Accounting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研究
徐 承■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明确公司利 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期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架构, 是资 本市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结合我国国情,选择 适合我 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既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的重要保障, 也是完善直接融资模式、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责,并由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行 使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这种模式下,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 力被分散,股票持有者即银行有了更多的任免与决策权,公 司不再依靠外部市场机制的力量进行管理,而股东 “用手投 票” 即可以对经理层进行规范监督,在内部形成了很好的监 督制衡机制。 (三) 东南亚模式 以东南亚诸国为代表的家族控股模式的兴起源于亚洲独 特的文化体系与宗族关系,是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传统文化相 结合的产物。就结构而言,东南亚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家族对 公司的完全控制。 一方面, 家族持有多数股份, 以大股东、 董 事会成员的身份出现 ; 另一方面,家族成员又纷纷担任经理 层的职务, 实际控制公司的运作。 家族式企业以创始人 (或其 继任者) 为中心, 通过亲情宗族纽带连接, 形成了金字塔型的 结构, 使大股东、 董事会和管理层完成了实质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