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性地震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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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性地震事故应急预案
一、未来地震趋势预测
全国地震形势面临非常复杂的情况,国内中强地震先后多次发生,而且全球大地震和特大地震也显著活动,4月14日我国未来我国大陆强震活动的总趋势将会呈现活跃。
二、破坏性地震分类
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5.0---5.9级)、中等破坏性地震(6.0---6.9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7.0级以上)四类。
1、造成人员伤亡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下同)的地震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2、造成人员死亡20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3、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地震;大中城市发生大于6.5级、小于7级的地震;人口稠密地区或县级城镇发生大于7级、小于7.5级的地震,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4、造成人员死亡10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的地震;大中城市发生7级以上的地震;人口稠密地区、县级城镇发生7.5级以上地震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简称特大破坏性地震)。
发生不同类型破坏性地震,应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相应规模的应急反应。
三、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一)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震后转变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责任和任务是立即自动采取紧急措施,负责全县抗震救灾措施的实施,领导、指挥、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和武装部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由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地震局、公安局、经贸局、水利局、国土局、电力局、水保局、扶贫办、建设局、卫生局、广电局、交通局、电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气象局、粮食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公路段、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石油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一负责人缺员时,第二负责人为成员。在本县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该小组即是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县地震应急工作。
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地震局长和民政局长任副主任,地震发生后,工作人员从政府办、民政局、地震局等部门临时抽调。办公室承担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指导、协调督促各组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应自觉迅速赶到县政府二楼会议室集中待命,接受任务。
(二)应急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等13个工作小组,各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县地震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和省市地震局报告;
负责与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省市地震局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应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抢险救灾组(设在县武装部)、组长由县武装部部长担任。
县武装部、消防中队、武警中队迅速调集部队、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医疗卫生组(设在县卫生局)、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
卫生局迅速调集医疗急救队伍、防疫队伍、疾控中心帮助灾区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突发与蔓延;迅速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医疗器械。
县环保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严格监控污染源;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4、物资供应组(设在县商务局)、组长由商务局局长担任。
县商务局、粮食局、供销合作联社紧急调运粮食、食品与急救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5、通信联络组(设在电信公司)、组长由电信公司经理担任。
电信公司、移动和联通公司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交通运输组(设在县交通局)、组长由交通局局长担任。
交通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遭受破坏的市县、县乡级公路、桥梁进行抢修或开通简易通道,并组织、调用车辆,保证救灾运输需要。
公路段迅速组织路、桥抢修队伍,对遭受破坏的国道公路桥梁进行抢修或开通简易通道,保证救灾运输畅通。
7、治安保卫组(设在县公安局)、组长由公安局局长担任。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要对
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单位加强警卫。
8、救济安置组(设在县民政局)、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
民政局调配救济物品,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受灾情况,及时勘查、审核、兑付赔偿资金,保证投保人和单位的震后自救工作顺利开展。
9、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组(设在县建设局)、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
县建设局组织城建应急抢修队伍,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县电力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10、宣传报道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组长由县委宣传部部长担任。
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报道部门,对地震灾区的受灾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政府实施救灾抢险措施等情况进行报道,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救灾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县地震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震情的新闻报道严格审核把关,保证防震减灾报道、宣传真实可靠。
县广播电视局组织新闻报道人员急赴震区,对震情、灾情进行报道。报道必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人民的关怀,鼓舞灾区人民树立战胜震灾的勇气和信心。对防震减灾报道、宣传要及时编播。
11、次生灾害防御组(设在县水利局)、组长由水利局局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