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城乡二元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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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体制主要表现
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 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农村资源推进城市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国城乡经 济一体化进程。改革开放后,实行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农产品生产、流 通和加工没有形成有机联系,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收益;乡镇企 业在治理体制上独立于行业治理之外,既无所不包,又自成体系;农村“离 土不离乡”的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并行发展和过度竞争,使得农村工业在市 场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后,发展空间受到明显制约,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 果。 实行有别的投入机制 计划经济时期,为了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国家将资金、技术、 人才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时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发展。改革 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经济效益驱动下, 向城市转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 投入上,继续向城市倾斜,农村却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积累,如“三统筹、 五提留”,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此带来城乡在基础 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
国家政策调整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现代农业,发展农wenku.baidu.com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 大任务。——摘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 ■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 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 制保障。——摘自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
解读城乡二元体制
本章重点
◎城乡二元体制定义及 表现 ◎对城乡二元体制的理 解误区 ◎城乡二元体制滋生的 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两个 看似矛盾的特征 ◎特征背后的成因分析 ◎对策分析
定义及主要表现
城乡二元结构”是什么?
1.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 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改革以后,暂住证制度既可以看做 是这种城乡壁垒存在的标志,也可以看做是弱化这种壁垒的一种措施。 2.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前中国社会中的资源是由行政性的再分 配,而不是由市场来进行配置的。比如,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城市中的 教育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是由国家财政投入的,而农村中的教育和设施, 国家的投入则相当有限,有相当一部分要由农村自己来负担。 3.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事实上是将城乡两部分居民分成了两种 不同的社会身份。目前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 (养老、医疗、失业、救济、补助等),而农民生老病死伤残几乎没有任何 保障,农民还要上交乡村统筹为五保户、烈军属提供补助救济。 城乡二元体制,即是指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各为一元的城乡差距和分割状态。
■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 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摘自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摘自2010中央一 号文件
对城乡二元体制的理解误区
误解一: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关于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与社会稳定 问题,一种误解是:农民已经习惯于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了,他们之中不少人不愿意 离开本乡本土。何必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反而使他们心里不踏实呢?何况农民一旦大 批进入城内,生活方式一变更,城市生活设施建设又跟不上,反而会引起他们不满, 有些人又想回到乡下去,社会不就不稳了吗? 误解二: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会因加重城市的负担而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城乡二元 体制改革与城市经济关系方面,有一种误解是:城市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毕竟是最重要 的,而在现阶段着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很可能会加重城市的负担。西方发达国家一般 是在工业化后期政府才把农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上,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何 必这样急于去做本来可以推迟一些才做的事情呢? 误解三: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是用消灭农村和农民的方法来强制性缩小城乡差别。对城 乡二元体制改革,还有一种误解是:城市就是城市,农村就是农村;工人就是工人, 农民就是农民,进行城乡二元改革以后,农村就会逐渐不存在了,农民也就逐渐消失 了,这样,岂不是用消灭农村和农民的方法来强制性缩小城乡差别吗?这对中国经济 是祸还是福,还不得而知!
城乡二元结构的两个看似矛盾的特征
(二)城乡分割开始弹性化 1.城镇化进程加快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整体性转变。 据统计,1978 年全国仅有城市193 个,建制镇2173 个,到 2008 年末全国城市已达655 个,建制镇19234 个;1978 年 城镇人口为17245 万人,农村人口为79014 万人,城镇人口 比重占17.92%,1990 年这一比重上升为26.41%,1995 年为 29.04%,2000 年为36.22%,2005 年为42.99%,2009 年达到 46.6%。 2.流动的农民工成为联系城市与乡村的桥梁。根据国家统 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截至2009 年12月31 日,全国农 民工总量为22978 万人,其中外出从业6 个月以上的农民 工为14533 万人。农民工的出现无疑大大增进了工农业之 间、城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城乡二元体制滋生的问题
相关案例链接 同命不同价:2005年10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同坐一辆夏利车的两名乘客死亡。男乘客金文植是城市户口,女乘客 赵小英是农村户口。朝阳区法院就此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方赔偿 金文植家属41万元,赔偿赵小英家属17万元。 2005年12月,重庆市3名户籍不同的女同学搭乘同一辆三轮车遭车祸 身亡。肇事者向具有城市户籍的两同学的家人各赔付20万元,而农村 户籍的受害者家属仅获5.8万元赔偿金。 ■同命同价:2006年1月,成都市天河路发生一起车祸,一男子邬某 身亡。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在成都打拼十余年,并购置商品房。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最终以城市人口赔偿标准,判令肇事者支付邬某家 属丧亡赔偿金167720元。 2006年3月28日,我国颁布实施了《国家赔偿法》及《国内航空运输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前者规定凡需国家赔偿的,不论死者户 籍如何、在何地,均按一个标准———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 算死亡赔偿金。后者规定将空难死亡赔偿金提高到40万元,死亡赔偿 金一律按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30年为限。
城乡二元结构的两个看似矛盾的特征
(一)城乡差距愈发显著 1.收入差距扩大。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小于1.6, 只有3 个国家大于2,中国即是其中之一。根据 统计,1984 年我国城乡人均收入比为 1.835∶1,2000 年扩大到1∶2.65,2008 年为3.315∶1, 到2009 年已达到 3.333∶1。 2. 消费差距悬殊。据统计,1984 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04∶1,1989 年为2.26, 2001 年这一数字首次超过3,达到3.05;此后该数字一直维持在3以上,2008 年为3.07, 2009 年为3.333,至2010 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已经接近3.5。也就是说,三个半农民的 消费支出只抵一个城市居民。农村的购买力如此低下,这也是国内市场开拓不了、内 需不振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学者估计,我国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大概比城镇居民要落 后10-15 年。 3.财产差距悬殊。城乡居民的财产状况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不同学者采用不同的统计 方法得到的数据出入也较大。但是,这种状况并不能说明人们对此没有一个共性的认 识。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城乡财产差距十分悬殊。这里仅从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来说 明这种状况。据统计,1995 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中) 财产性收入之比为2.20∶1,2008 年达到2.61∶1。此外,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 社会保障程度等方面,城乡之间的差距也是非常悬殊。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 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 入。——摘自2004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 意见》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 各项支农政策。——摘自2005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 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 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 设。——摘自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 干意见》
城乡二元体制主要表现
城乡有别的治理体制 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国家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 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 迁移,以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 城乡有别的户籍治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被沿袭下来,尽管一些 地方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这些改革因为隐藏在背后的社会福利等诸多因素,需要 支付的社会成本较高,进展还不大,因而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事实上 的不平等还未根本改变。 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 从商品市场看,农民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一般只能进入城市集贸市场进行零星的、小 规模的现货交易,基本上没有进入批发市场,更难以参与大宗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 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批发贸易基本仍由国有流通企业垄断经营。从要素市场看,货 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因农业平均利润率偏低和受利益驱动,主要面向城市经济,城市相 对充裕的资金没有进入农村,农民参与进入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 农村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还不能直接市场化,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化为国 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很难进入,农民在土地 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分享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
国家政策调整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 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 设,强化农 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 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摘自2007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 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摘自2007 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
城乡二元体制滋生的问题
城中村 城中村具有二重性,既有城市的特征,也有村落的特征。城中村所具 有的城市特征表现在:(1)城中村的居民居住在市区,乃至中心市区; (2)和城市居民一样,主要从事二、三产业; (3)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方 式逐步向着城市化的方向演变。城中村所具有的村落的特征表现在: (1) 作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土地,其产权归村落集体所有; (2)其 所属社区由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管理; (3) 城中村村民保 留比城市户籍含金量更高的村籍,使得他们的收入不仅超过农民工, 甚至超过一般的市民。 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房地产开发商出售其在农 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小产权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集体 建设用地上和宅基地上建成的;一种是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目前全 国“小产权房”已达到城镇住房建筑面积的20%以上。由于没有经过 政府的征地和出让手续,这种“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