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资源配置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9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92号2011年10月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煤矿整合改造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行为,切实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是煤炭生产企业提出的煤炭资源整合申请,均由盟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上报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煤炭资源,原则上就近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煤炭资源,作为较近煤矿开采接续资源预留。
资源整合的煤矿必须是相邻煤矿,资源整合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
资源整合要有利于统一开采布置,有利于形成一个生产系统,有利于安全生产。
三、煤炭资源整合主体必须是合法保留的煤矿,拟整合的煤炭资源赋存区域必须具备统一开采条件,或有利于整合主体就近接续开采。
四、资源整合属相邻采矿权合并、不涉及扩界的,由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审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据此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待采矿权登记材料齐备后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
五、拟整合的矿权之间或外围有空白区的,且空白区的面积及资源量不具备单独设置采矿权的,空白区面积小于0.5km2 或估算储量少于1000万吨的,资源整合时纳入整合范围,由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意见后审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据此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待采矿权登记材料齐备后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煤炭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升和强化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地位,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加快传统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延伸煤炭产业链条,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自治区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煤炭开发利用应当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坚持科学规划、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保障供应,安全高效、综合利用的原则。
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应急管理、科学技术、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生产、经营、清洁高效利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煤炭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和组织实施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第八条煤炭发展规划是指导全区煤炭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开发时序、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确定煤炭开发布局、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包括矿区边界、井(矿)田划分、建设规模、配套设施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9•【字号】内政字[2004]281号•【施行日期】200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004]281号2004年8月1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各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势头高涨,市场需求旺盛,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煤炭资源勘查开发、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在矿业权管理体制及审批程序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依法进行规范和理顺。
为了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和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科学合理地配置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应坚持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促进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因此,要认真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宏观调控,要符合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合理配置;(二)有利于促进就地深度转化加工;(三)有利于煤炭工业生产力合理布局;(四)有利于珍惜资源、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二、进一步搞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强化宏观调控(一)抓紧做好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抓紧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在此基础上做好矿区建设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简介
一、概况
内蒙古位于我国北部边界。
面积118.3平方公里。
区内地势较高,海拔一般在800-1000米间。
铁路有京包、包兰、集二、包白、京通、通霍、平齐、甘武、滨州等线,各主要煤矿皆有铁路、公路直达。
全区1993年末累计探明储量22533490.7万吨,保有储量22445279.4万吨;预测储量总计112252
757万吨,其中可靠级为26963650万吨。
二、构造特征
天山-阴山巨型纬向构造带中的乌兰格尔-凉城隆起带,对华北石炭二叠纪含煤建造起了阻隔作用:其南是一大型聚煤坳陷,从南向北由过渡相渐变为陆相;其北全为陆相含煤建造,在石拐断陷中沉积了栓马桩组与杂怀沟组,在七苏木等断陷中沉积了大红山群。
总之,由由北向南含煤性逐渐变好。
早、中侏罗纪含煤建造:大多发育在相互分隔的内陆坳陷或断陷中。
除陕甘宁地区为大型聚煤坳陷外,其它均属中、小型盆地。
含煤性也是由由北向南逐渐变好。
晚侏罗-早白垩世含煤建造:在锡盟北部新华夏弧型构造的控制下,成煤条件最差。
在其坳陷或断陷内形成的白彦花群,不仅煤层多而厚,且分布广,这些含煤盆地的展布,随弧型构造的变移而变移,由东向西,方向北北东移向北东东,呈有规律的多字型排列。
含煤性由北向南逐渐变差。
三、储量
内蒙古自治区储量表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煤炭资源预测储量表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储量预测表。
《煤炭资源清理处置实施方案》解读
《煤炭资源清理处置实施方案》解读一、起草背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12号)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6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内政发〔2018〕22号)。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加快已配置煤炭资源清理处置,妥善解决自治区煤炭资源配置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科学合理、依法依规推进煤炭矿业权办理工作,2018年8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煤炭资源清理处置实施方案》。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工作原则。
按照企业自愿,“成熟一个,清理一个,处置一个”的原则,对前期工作推进快、条件成熟的井田,重点推进,加快矿业权手续办理进度。
第二部分,工作程序。
《实施方案》从资源配置的清理、审定及落实三个方面规定了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及各部门具体审定内容,同时规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确认等情况。
第三部分,处置方式。
《实施方案》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意见、已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办理采矿权、申请办理探矿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四部,有关要求。
在2018年9月底前,拥有自有矿业权的企业与下游转化企业进行重组,转化项目已按要求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向矿业权井田内进行配置,且符合规定的,其同意配置的资源量不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并从新旧政策衔接及市场化出让要求方面做了规定。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22号文件中第八条“企业以申请在先方式有偿取得的矿业权,按照要求落实了转化项目,其同意配置资源量已按照评估的矿业权价款标准缴纳的,不再新缴纳矿权出让收益”。
对这条有些企业反映规定不明确。
拥有矿业权的企业与下游转化项目企业合作,将项目转化应配置的量,落实到企业自有矿权中,这样可以按照政府同意已配置的资源量,不再缴纳矿业权收益差价。
完善煤炭资源配置 建设清洁煤炭生产和输出基地
企业 l 户, 5 0 0 0万 吨 级 企 业 3
乌 海市 、 阿拉善盟 , 其中: 鄂尔 多斯市 5 1 0 6 亿吨, 以长焰 煤、 不粘煤为主, 乌海市 3 4 , t L n  ̄、 以焦煤为主 , 阿拉善盟 1 9
亿吨、 以无 烟煤 为主 。
产能 4 . 5 9 亿 吨。
2 0 0 5 年 以来 , 自治 区加 大煤炭
源整合 、 改 进 采 煤方 法 、 提 高 煤
行业 结构调 整力度 , 以煤 炭资
矿 资源 回收率 、 推行机械 化采 煤 为 手段 , 持 续 关 闭整 顿 小 煤
矿, 全 区煤 矿 由 1 3 8 7 座 减 少 到 5 6 3 座 。 所 有 煤 矿 全 部 采 用 综
9 0 %以上 ; 煤 矿 百 万 吨死 亡 率 为 0 . 0 3 1 。采 煤 工 艺 、 自动 化 控制 、 安 全 生 产均 居 行 业 领 先 水平 。
( 三) 煤 矿 项 目储 备 充足 。 全 区 已 规 划 煤 炭 矿 区 6 0
建设清洁煤炭生产和输 完善煤炭资源配置
( 五) 煤矿 生 产面貌 改观 。
文
内
弗
个, 资源储量 4 2 0 0 亿吨 , 批复矿区3 5 个, 资源储量 2 7 1 0 亿 吨( 不 含勘查 区 ) , 上报 旧家待批 矿区 1 4 个( 不含3 个 修 编) , 资源储量 1 9 1 9 亿吨( 不含勘查 区) , 二者合计建设规 模1 6 亿吨 , 另有 1 1 个矿 区正在编制总体规划 。 围家煤 炭“ 十二五” 给我 区安排 的新建煤矿规模 2 . 6 8 亿吨, 总产能 1 2 亿吨 。截 至 2 0 1 2 年底 , 全 区在建煤 矿项 日6 8 个, 规模 3 . 9 9 亿吨 。其 中: 核准煤矿项 目3 2 个、 规模 1 . 8 9 亿吨, 未核准煤 矿项 目3 6 个、 规模 2 . 1 亿 吨。国家 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11]6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11]63号2011年5月16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对价格形成的作用,体现价格公平,实现煤炭资源的潜在价值,处理好资源所有者和开发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发挥煤炭资源配置政策在特色产业培育、产业延伸、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中的引导作用,根据煤炭矿业权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内政发[2007]14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煤炭矿业权价格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本次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调整适用的范围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
二、新的煤炭矿业权划分及价格标准《办法》将煤炭矿业权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现合并为“矿业权”,实行同一煤种同一价格标准。
煤炭矿业权最低评估出让价格表可采储量:元/吨┌─────┬──────────┬──────────────┬────────┬───────┬──────┐│││焦煤、1/3焦煤、││优质│││煤种│无烟煤││贫煤││褐煤││││肥煤、气煤、瘦煤││动力煤││├─────┼──────────┼──────────────┼────────┼───────┼──────┤│价格│17.0 │15.0 │11.0 │6.0 │3.0 │└─────┴──────────┴──────────────┴────────┴───────┴──────┘三、取消价款优惠《办法》规定“凡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转化部分的价款可以优惠50%”,现予以取消。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07〕1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1月1 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我区矿业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是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有偿配置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坚持规划先行、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十一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等规划及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第五条坚持“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下游加工企业整合上游矿山企业”的原则,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编制非煤矿山整合规划或方案,实施非煤矿山的资源整合工作,优化非煤矿山布局和矿产资源配置。
内蒙古煤炭资源分布特征及勘查开发布局研究
第30卷第6期2021年6月中国矿业CHINA MINING MAGAZINEVol.30,No.6June2021内蒙古煤炭资源分布特征及勘查开发布局研究霍超,杜金龙,齐宽,赵明,赵岳,韩晓宙(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北京100039)摘要: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基地,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供给能力过剩,为了优化内蒙古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基于最新全国煤炭资源潜力评价成果,从覆煤构造、含煤地层、资源分布等方面对内蒙古煤炭资源概况进行了全面论述,分析了当前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阐述了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重点围绕蒙东矿区、神东矿区两个大型煤炭基地,全面统筹煤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提出了近期内蒙古煤炭资源勘查目标和生产开发布局(该研究成果对未来一段时期内蒙古制定煤炭地质勘查战略、优化煤炭生产布局、科学规划煤炭产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煤炭资源;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内蒙古自治区中图分类号:F407.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051(2021)06-0033-04ResearchondistributioncharacteristicsanddevelopmentlayoutofcoalresourcesinInner MongoliaHUOChao,DU Jinlong,QI Kuan,ZHAO Ming,ZHAO Yue,HAN Xiaozhou(GeneralProspectingInstitute!ChinaNationalAdministrationofCoalGeology!Beijing100039!China)Abstract:With the adjustment of national energy structure and the surplus of coal supply capacity,it isnecessary to optimize the layout of co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Inner MongoliaAutonomousRegion!whichisoneofthe mostimportantcoalresourcebasein China BasedonthelatestevaluationresultsofcoalresourcespotentialinChinathispapercomprehensivelydiscussescoalresourcesinInner Mongolia from the aspects of coal seam structure!coal-bearing strata and resource distribution!andanalyzesthecurrentsituationofcoalresourcesexplorationanddevelopment Accordingtothedevelopmentideology of innovation coordination green openingandsharingtheguidingideologyandbasicprinciplesofcoalresourcesexplorationanddevelopmentisexpounded!whichincludeadheretocoordinateddevelopment!innovative development and green development;focusing on two large-scale coal bases in East Mongoliamining area andShendong mining area comprehensively plan the exploration developmentandutilizationofcoalresources ThetargetofcoalresourcesexplorationandthelayoutofproductionanddevelopmentinInnerMongoliaareputforward TheresearchresultshaveimportantguidingsignificanceforInnerMongoliatoformulatecoalgeologicalexplorationstrategy optimizecoalproductionlayoutandscientifica l yplancoalproductioncapacityinthefutureKeywords:coal resource;resource exploration;development layout;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0引言能源安全保障中占有重要地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是我国最主要的基础性能源,在国家(以下简称“内蒙古”)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重收稿日期:2020-02-18责任编辑:刘硕基金项目: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子课题项目资助第一作者简介:霍超(1985—),男,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煤炭资源勘查与煤矿地质灾害治理工作,E-mail:493578419@。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4〕50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4〕50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企业:现将《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3〕31号)同时废止。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18日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完善煤炭资源配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2〕126号,下称《若干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79号,下称《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资源国家所有原则,维护国家权益。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分类处理,阳光规范操作,维护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诚信。
(三)坚持依法处置原则,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和义务,采取合理补偿的办法,依法收回多配置的煤炭资源。
(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原则,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坚持有利于推动就地转化原则,控制总量、转化优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避免新增煤炭产量冲击煤炭市场。
二、清理范围和目标(一)清理范围。
截至目前,以转化项目、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配置煤炭资源方式取得的煤炭矿业权,企业持有在期有效的煤炭风险探矿权。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及其西部地区煤炭铁路运输简介
自治区煤炭资源及其西部地区货运铁路运输简介一、自治区煤炭资源总体情况1、煤炭资源丰富:自治区煤炭资源丰富,现探明煤炭储量7323亿吨,居全国第1位,远景预测煤炭储量仅次于居全国第2位。
2、煤炭资源分布集中:煤炭资源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以鄂尔多斯市为主的低变质烟煤区域;二是蒙东地区的褐煤区域。
3、煤种以动力煤为主:在自治区的煤炭探明储量中,低变质烟煤占53%,褐煤占45%。
而炼焦煤仅占2%,主要分布于自治区的桌子山煤田和乌达煤田。
4、全国尚未探明煤炭预测地质储量统计表:二、自治区煤田分布及简介1、主要煤田的分布图2、主要煤田简介三、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简介1、鄂尔多斯市是我国第一大产煤地区,面积86752平方公里,市域面积70%含煤,现已查明并在国家能源局备案的煤炭探明储量4300亿吨,约占全国的13%、自治区的58%。
2、截止2012年底,鄂尔多斯市已建成矿井306座,核定生产能力48161万吨/年,在建30座,设计能力10990万吨/年。
3、“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煤炭产量从2005年的1.5亿吨增长到2011年的5.97亿吨,年均增长约7300万吨,全市煤炭平均外调率约为88%。
4、 2012年,据统计全市共销售煤炭5.9亿吨,煤炭工业发展呈现出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生产机械化现代化的态势。
四、西部(蒙西)铁路运输大通道1、通过京包铁路向西发运至东北以及、妃甸、等港口蒙区与京包线连接的铁路线路主要有:包神铁路(向北)、包西铁路(向北)、包兰铁路以及呼准铁路。
货物通过以上铁路线路集中至京包线,至站通过集通线发至东北,在站通过大线发至、妃甸、等港口,还有部分通过京包铁路发送至、、等沿线地区。
2、通过大准线向西发运至、妃甸、等港口大准线西部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站,与准东铁路(-准格尔旗)连接,东部在东站接入大线,成为鄂尔多斯地区煤炭外运至、妃甸、等港口的主要通道之一。
主要运送准东铁路及薛家湾地区煤炭2010年大准线运量为7129万吨。
内蒙古的煤炭资源及主要煤田一览(图文参照)
内蒙古的煤炭资源及主要煤田一览内蒙古煤炭探明储量和预测储量均居全国第2位.内蒙古的煤炭资源主要分为两大块:鄂尔多斯市的低变质烟煤;东部地区的褐煤。
鄂尔多斯市拥有神府东胜煤田的北半部和准格尔煤田,神府东胜煤田的煤种为不粘煤,准格尔煤田的煤种是长焰煤。
内蒙古东部地区是我国最大的褐煤带,分布着十几个大型褐煤田以及大量的中小褐煤田。
鄂尔多斯市的不粘煤和长焰煤,以及东部地区的褐煤都属动力煤种。
内蒙古的炼焦煤主要分布在桌子山煤田和乌达煤田,探明储量不大,其中桌子山煤田的焦煤预测储量很大,找煤前景广阔。
在内蒙古的煤炭探明储量中,低变质烟煤占53%,褐煤占45%,炼焦煤占2%。
全国煤炭探明地质储量为10189亿吨,内蒙古2247亿吨。
全国尚未探明煤炭预测地质储量45521亿吨,内蒙古12250.4亿吨。
全国尚未探明的褐煤预测地质储量1903.06亿吨,内蒙古1753.4亿吨。
全国尚未探明的低变质烟煤预测地质储量24215.1亿吨,内蒙古9004亿吨。
全国尚未探明的气煤预测地质储量9392.38亿吨,内蒙古1079.45亿吨。
全国尚未探明的焦煤预测地质储量1957.29亿吨,内蒙古364.18亿吨。
以下为内蒙古主要煤田:大雁煤田:呼伦贝尔牙克石西南,探明地质储量36亿吨,煤种为褐煤。
宝日希勒煤田: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探明地质储量41亿吨(其中26亿吨适合露天开采),煤种为褐煤。
呼山煤田: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和新巴尔虎左旗交界处,探明地质储量23亿吨,煤种为褐煤。
伊敏煤田:呼伦贝尔鄂温克旗,探明地质储量48亿吨(其中25亿吨适合露天开采),煤种为褐煤。
伊敏煤田是我国第一个采取煤电联营的方式建设的煤田,通过建设坑口电厂,将褐煤就地转化成电力输出。
伊敏五牧场煤田:探明地质储量53亿吨,煤种为长焰煤和褐煤。
红花尔基煤田:呼伦贝尔鄂温克旗,探明地质储量27亿吨,煤种为褐煤。
呼和诺尔煤田:呼伦贝尔,范围跨鄂温克旗和新巴尔虎左旗,探明地质储量104亿吨,煤种为褐煤。
内政字[2004]43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能源重化工业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的意见内政字[2004]43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煤炭是我区的战略性优势矿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势头强劲,市场需求旺盛,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将我区煤炭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和带动自治区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按照《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内蒙古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内蒙古煤炭工业“十五”后三年“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加快发展我区能源重化工业,综合开发、有效利用和科学配置煤炭资源提出如下意见:一、优惠配置资源条件煤炭资源配置要向煤液化、煤转电、煤化工和煤炭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倾斜,向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进行煤炭资源转化的国内外大型企业倾斜,努力实现上下游产业联营、集聚和发展循环经济。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投资项目和拟办企业,依据业主申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转化规模需求量,优先优惠配置和预留资源量:一是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及重点转化项目资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004]281号)要求,项目年消耗动力煤、原料煤500万吨以上的煤化工、煤液化和电力装机24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及其它重化工等项目;二是拟建企业的技术等级高、设备优良,具有先进采掘、煤矿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煤炭等技术,配套煤炭洗选、机械化综采、煤炭液化、循环流化床等设备;三是一次性投资较大,除保证项目使用资金外,能提供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是对我区重化工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直接拉动作用;五是规模较大的深加工项目,煤炭综合利用水平高、煤转化产业链长的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2006/07/28 10:45 稿件来源:【法规分类号】A722029200503【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5.08.20【实施日期】2005.08.20【失效日期】【内容分类】能源【文号】内政字〔2005〕210号【题注】【正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精神,合理有序开发我区煤炭资源,提高煤炭回采率,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的市场形成机制,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煤炭资源整合与有偿使用的目标(一)到2007年底,通过依法淘汰关闭和整合重组措施,使全区煤矿总数由现在的1100余处减少到700余处,年产1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依法关闭退出市场,资源回采率达到60%以上,采煤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到2010年,全区煤矿总数降至600处之内,单井生产能力达到年产30万吨以上,资源回采率全部符合国家要求,采煤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坚持新上煤矿单井产量最低达到年产120万吨标准。
(二)根据产业规划,今后对新设立的矿业权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确立勘查、开采主体。
对所有矿山企业,凡未缴纳矿业权价款的,一律实现补缴或转增国家资本金,彻底解决煤炭矿业权出让中的"双轨制"问题。
建立产权归属清晰、主体权责明确、经营方式规范、管理科学合理的现代煤炭行业秩序。
二、煤炭资源整合的要求(一)凡纳入被整合的小煤矿,整合期间不得增层扩界,不再批准新增资源量,也不得进行单井技术改造。
(二)对具备整合重组条件的小煤矿,按照批准的《煤炭资源区域或区块整合规划》,以合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就近整合煤炭资源,形成产权明晰的年产3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
重新配置资源的请示
内奈集字[2011]13号签发人:王景晟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重新配置煤炭资源的请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转化项目配置资源的有关规定,经2007年自治区政府第10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1 -同意为奈伦集团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配置龙王沟后备井田(后更名为圪柳沟井田)资源。
此后,奈伦集团累计出资约3000万元完成了该井田的详查和勘探工作。
期间,做了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到2010年底已完成该井田的储量备案和探矿权评估备案等相关工作。
按照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已达到转让探矿权的标准。
2011年2月24日至26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准格尔矿区总体规划部分井田调整方案进行了评估。
会议形成的评估意见中明确了圪柳沟井田由于受到周酸铁路、准东铁路、呼大高速公路及薛家湾城市规划的影响,不宜单独划分为井田,建议鄂尔多斯市政府在准格尔中部矿区为其重新划定煤炭资源。
奈伦集团投资逾25亿元建设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现已全面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计划今年10月1日锅炉点火,年底前可试车投产。
项目建成后将是我区西部第一家以煤炭为原料的,单套装置生产能力在5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坑口”尿素厂,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就地转化项目和涉农惠农项目。
原料煤如实现自备煤矿供煤,产品的完全成本比国内同行业每吨降低400元以上,可以有效平抑我区尿素市场供应价格;若选择从市场采购煤炭供煤,上述优势将不复存在。
综上所述,奈伦集团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 2 -项目投产在即,生产用煤已迫在眉睫,特此恳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充分考虑该项目实际情况,就近在准格尔中部矿区为奈伦集团重新划定煤炭资源为盼。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重新配置煤炭资源请示内蒙古奈伦集团总裁办公室2011年2月28日印发共印5份- 3 -。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
摘要:
1.概述: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的意义和目的
2.整合方案的具体内容
3.对煤炭行业的影响
4.环保及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5.预期效果和未来展望
正文:
近日,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引起了广泛关注。
此次整合方案旨在优化煤炭资源配置,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增强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整合方案,内蒙煤矿将实行“一矿一井”制度,即一个煤矿只保留一个井口。
此外,整合方案还包括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矿井布局、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等措施。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煤炭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此次整合方案对煤炭行业无疑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整合过程中,一些落后产能将被淘汰,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同时,整合后的煤矿企业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有利于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环保及可持续发展方面,整合方案强调了绿色发展理念,要求煤矿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降低环境污染。
此外,整合方案还鼓励煤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的实施预期将带来多方面的积极效果。
首先,整合后的煤矿企业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有利于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
其次,优化后的矿井布局将有助于提高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最后,绿色发展理念的推行将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标志着我国煤炭行业将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整合过程中,煤矿企业需不断创新、提高竞争力,以应对行业变革带来的挑战。
内蒙古煤炭资源配置文件
内蒙古煤炭资源配置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煤炭资源是我区的战略性优势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管理煤炭资源已成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炭资源管理的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配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配置管理煤炭资源的原则。
煤炭资源配置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有偿使用的原则。
煤炭资源和矿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设置。
(三)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配置管理煤炭资源。
(四)坚持以调整产业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重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深加工转化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原则。
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的行业配置煤炭资源。
(五)坚持整体布局、整装开发、集约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的原则。
(六)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严格遵循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标准与要求(一)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1 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
2 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
个别技术装备水平居全国同行业领先的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降低有关条件。
3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矿权。
4 自治区内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足10年、职工安置困难大、无接续资源的资源枯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煤炭企业。
5 资源整合中需要扩大周边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区域的项目。
6 现已配置的煤炭资源量超过项目实际需求的企业,新上项目可先利用已配置的煤炭资源。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鄂府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70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鄂尔多斯市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7日鄂尔多斯市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发〔2020〕12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煤炭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46号)等精神,为合理开发利用边角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边角煤炭资源闲置、浪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出让范围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现有煤炭矿业权周边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边角煤炭资源。
二、出让方式及原则(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以市场的方式统一挂牌出让。
(二)按照有利于实现煤炭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开发,有利于煤炭资源安全生产,有利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开发利用边角资源,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按照“成熟一批,旗区上报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分批次处置。
三、市场出让条件及要求(一)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公示摘要:一、引言二、内蒙煤矿整合方案背景1.我国煤矿资源现状2.内蒙煤矿产业特点三、内蒙煤矿整合方案主要内容1.整合目标2.整合方式3.整合时间表4.整合预期效果四、方案实施中的挑战与应对措施1.面临的挑战2.政策措施五、社会各界的反应与期待六、结论正文:【引言】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煤矿资源整合工作,以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
作为我国煤炭资源大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矿整合方案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内蒙煤矿整合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背景】【1.我国煤矿资源现状】我国煤矿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煤矿资源整合措施。
【2.内蒙煤矿产业特点】内蒙煤矿产业具有资源储量大、开发程度不高、煤矿企业规模小等特点。
因此,内蒙煤矿整合方案对于全国煤炭产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内蒙煤矿整合方案主要内容】【1.整合目标】内蒙煤矿整合方案旨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率,减少煤矿数量,提高煤矿企业规模,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保护生态环境。
【2.整合方式】内蒙煤矿整合方案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
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提供支持,企业负责具体实施。
【3.整合时间表】内蒙煤矿整合方案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完成。
【4.整合预期效果】预期通过煤矿整合,内蒙煤矿产业将实现规模经济、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为全国煤炭产业发展树立典范。
【方案实施中的挑战与应对措施】【1.面临的挑战】在整合过程中,可能面临企业利益冲突、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2.政策措施】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提供财政、税收等支持,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社会各界的反应与期待】社会各界对内蒙煤矿整合方案表示关注与期待,认为方案有利于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实现绿色矿业。
【结论】内蒙煤矿整合方案是我国煤炭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内政发(2012)126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内政发(2012)126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7•【字号】内政办发[2013]74号•【施行日期】201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内政发〔2012〕126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7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完善煤炭资源配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2〕126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煤炭资源配置的程序、配置量计算等内容进行细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转化项目煤炭资源配置条件和配置量的计算(一)国家核准的煤炭转化项目,在取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后,即可申请配置煤炭资源。
自治区备案的煤炭深加工项目,工程进度达到主设备全部订货、实际投资额完成批准投资总额50%以上,即可申请配置煤炭资源。
(二)对符合内政发〔2012〕126号文件煤炭资源配置要求的煤化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产品煤耗基本要求值1∶1计算项目用煤标煤量,根据拟配置区块煤炭发热量(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下同)折算原煤量,扣除20%的矸石量和洗选损耗量,再增加10%的配置量后计算总配煤量〔计算方法:煤化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产品单位标煤煤耗÷标煤换算系数(发热量÷7000)÷资源回收率(露天矿90%,井工矿60%)×扣除矸石量和洗选损耗(1+20%)×增配量(1+10%)×配置年限(50年)〕。
(三)对符合内政发〔2012〕126号文件煤炭资源配置要求的电厂项目,按照每千瓦小时电量330克标煤煤耗、全年运行5500小时以1∶1计算项目耗用标煤量,根据拟配置煤炭资源发热量折算原煤量,扣除20%的矸石量等损耗,再增加10%的配置量后计算总配煤量〔计算方法:电厂装机容量(千瓦)×5500(年运行小时数)×0.00033(每千瓦小时耗用标煤)÷标煤换算系数(发热量÷7000)÷资源回收率(露天矿90%,井工矿60%)×扣除矸石量等损耗(1+20%)×增配量(1+10%)×配置年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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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煤炭资源是我区的战略性优势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科学配置管理煤炭资源已成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炭资源管理的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炭资源配置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配置管理煤炭资源的原则。
煤炭资源配置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有偿使用的原则。
煤炭资源和矿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设置。
(三)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配置管理煤炭资源。
(四)坚持以调整产业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重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深加工转化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原则。
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的行业配置煤炭资源。
(五)坚持整体布局、整装开发、集约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的原则。
(六)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严格遵循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二、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一)煤炭资源配置的条件
1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
个别技术装备水平居全国同行业领先的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降低有关条件。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矿权。
4自治区内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足10年、职工安置困难大、无接续资源的资源枯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煤炭企业。
5资源整合中需要扩大周边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区域的项目。
6现已配置的煤炭资源量超过项目实际需求的企业,新上项目可先利用已配置的煤炭资源。
如果新上项目后续资源不足,可按有关规定另行配置接续资源。
7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采矿权并已配置褐煤资源,上褐煤干燥项目,可视为转化项目。
但不再为新上褐煤干燥项目配置资源。
(二)煤炭资源配置的标准
1煤炭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有效生产期内实际用煤量1∶2的比例配置煤炭资源。
2新建煤炭资源开发项目,井工单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露天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且就地转化率均要达到50%以上。
3特殊稀缺性煤种资源配置,按国家产业政策标准执行,资源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60%以上。
4装备制造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20亿元配置煤炭资源1亿吨,一个项目主体配置煤炭资源最多不超过10亿吨。
5经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PVC项目(包括电石),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协调组建1至2个配套兰碳合资企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生产规模,按1∶1的比例配置煤炭资源。
6经招拍挂获得的矿权,配置煤炭资源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煤炭资源配置的要求
1申请配置资源的企业要在自治区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实行属地管理。
2严禁非法转让矿业权。
企业所配置的矿业权转让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让探矿权的,自治区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采矿权。
已经取得煤炭探矿权需转采矿权的项目,也要符合煤炭资源配置条件要求。
3严禁大矿小开、占而不开、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煤炭转化或配套项目应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必须按协议确定的条件开工建设,且建设进度要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要求。
未如期建设或不能开工建设的,将依法收回资源。
4坚持一个规划井田由一个项目主体开发的原则。
一个项目主体配置的资源量未达到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可由批准配置资源的若干项目主体联合开发。
5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国家公园等明令禁止开发区域的煤炭资源不得配置和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