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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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8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主管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自评价单位: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主管部门职能 (1)
(三)资金管理情况 (2)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2)
(一)评价目的 (2)
(二)评价原则 (2)
(三)评价方法 (3)
(四)评价组织实施 (3)
三、绩效评价情况 (4)
(一)评价结果 (4)
(二)绩效分析 (4)
(三)主要成效 (7)
(四)主要问题 (9)
四、改进措施 (10)
(一)加强督查,夯实责任 (10)
(二)及早谋划,科学安排 (10)
(三)强化配套,吸引民资 (11)
(四)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11)
五、报告附表 (13)
根据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纲要》(宁委发〔2013〕27号)、《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宁政发〔2014〕208号)、《南京市“十三五”时期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宁委办发〔2016〕1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54号)要求,着力打造“空间优化形态美、绿色发展生产美、创业富民生活美、村社宜居生态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五美”乡村,制定《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宁美丽办〔2016〕5号),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现状及自身功能需求和发展方向,在村庄规划、风貌打造、村容提升、生产流通、休闲旅游、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详实规定了申报、建设和评价标准,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考。

2018年南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分为示范村、宜居村两类。

按照全年完成180个左右各类示范村的总目标进行申报和创建。

(二)主管部门职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市
级相关部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作出支持项目建设安排。

区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全域推进、分类分层推进激励机制和倒逼机制。

镇街为实施主体,负责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鼓励引导农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三)资金管理情况
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依据《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16〕12号)进行管理。

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共安排村级建设项目32000万元,资金总量比2018年增加1.3亿元。

市财政采取初期预拨,先建后补的奖补办法,坚持“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引导各地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平台作用,通过市级资金引导地方财政、社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

奖补资金分预拨和下达两批完成拨付。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市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跟踪督导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阶段性进展,总结相关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优化性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财政
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南京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规定,依据《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专业的指标体系分析,对项目作出有据可依的评价和建议。

(三)评价方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54号),2018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市级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根据示范村、宜居村投入标准及建设特征,设立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管理、产出、效果三大块内容。

在确定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依照各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依次设臵不同的标准值和权值,合理反映每个指标的影响和作用,并逐级分解,形成了此次项目总体评价的指标体系。

(四)评价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具体实施。

结合会同市建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现场核查为主,辅以收集基础数据资料和具体调研相结合的形式,根据资金拨付、项目明细等相关材料,具体核查申报村现状、项目规划、管理制度、两委会相关会议纪要,资金支出明细,核查工程相关已付款发票、合同、招投标、验收、决算报告等原始凭证完整性,项目审核支出的合规性,现场核查申报村项目完
成情况,与项目申报书、考评标准要求是否一致,相关设施质量是否有明显问题,建成项目是否已正常运行。

同时现场对村民进行满意度调研,随机抽查3-5个村民进行意见采集。

结合收集的数据材料,对各申报村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打分,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对比分析,形成绩效评价表,完成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结果
经核查评定,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4分。

财务与项目制度执行各扣1分,项目实际完成量与及时率各扣2分。

(详见附表)(二)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本项目目标明确合理,细化到位。

依据《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按照“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要求深入推进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围绕提升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做优南京美丽乡村品牌。

美丽乡村村级项目依据“五美”标准打造示范村、宜居村,遵照指南标准化引导,实现局部空间优化、绿色发展、创业富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公共服务、长效管理、特色塑造等具体目标,实施180个各类示范村项目建设,使当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可复制推广、可持续发展。

2、项目执行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安排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资金32000万元,全市共申报项目180个,其中80个示范村按照400万/个进行奖补,宜居村则由郊区自行按照市级标准创建。

年度项目确定后预拨奖补资金25600万元;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对合格的180个项目(其中:示范村80个、宜居村100个)实行分档差别化奖补,拨付剩余奖补资金6400万元,两次共拨付奖补资金32000万元。

各区建立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和管理资金。

2018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组织与管理情况分析
明确主体,规范程序。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由市委农工委牵头负责并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及考核标准,各郊区编报年度建设计划,市财政局修订完善美丽乡村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

示范村、宜居村创建项目以街镇、社区(村)为实施主体,成立条线领导小组,具体项目责任到人。

各项目点均编制了详实的规划,确保项目有计划进行。

跟踪督查,跟进指导。

美丽乡村创建过程中,市、区主管部门通过组织各区观摩交流,拓展视野、相互借鉴、提升水平。

市委农工委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各区主管部门建立了跟踪督查制度,以月报、双月报形式定期跟进建设进程,确保创建项目按时点有序推进,其中六合区对辖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狠抓工程进度,要求各街镇每日汇报建设进程,按周召开区级推进会议,至考评截止日,项目完成率高于其他区。

严格验收,认真考评。

2018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验收工作,延续原有先建后补、集中考核、根据排名拉开档次进行奖补,细化考评验收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于2019年1月对示范村级项目进行集中验收,从建设成效、完成情况、工作推进进行评价,将全市申报村划分为一至三类奖补村和合格宜居村。

全市共评选出一类村20个、二类村40个、三类村20个、合格村宜居村100个依据类别对美丽乡村创建村实施差别奖补,对达不到考评验收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扣回已预拨奖补资金。

3、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共申报180个村级项目,涵盖江宁、浦口、高淳、溧水、六合、栖霞6个郊区。

从功能规划
上,2018年美丽乡村创建项目,根据各地实际基础、规划方向及创建能力细化相关标准,划分为示范村、宜居村2类。

全市共申报示范村80个、宜居村100个。

(三)主要成效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严格按照《南京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五美”要求,实现多规融合,打造村庄特色。

突出特色靓丽村口、通达路网、特色建筑风貌、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五个要素”,努力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创新“美丽乡村+”发展模式,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创意产业、农业电子商务,培育“美丽乡村+”产业新模式,促进美丽乡村与现代农业、休闲旅游高度融合。

截至2018年,全市累计建成各类示范村682个。

江宁黄龙岘等18个村获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中国最美村镇,江宁区谷里街道周村等10个村获评江苏最美乡村。

示范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农民7000多元,农家乐、民宿经营户户均年收入超过25万元。

美丽乡村成为南京精美的城市名片、靓丽的城市风景线和彰显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品牌。

1、设施配套极大改善。

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具体工程建设投入中,村民公共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宣传公告栏、文化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约2.4亿元,通达路网、停车场、公厕、给排水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垃圾设备配臵及设施
建设、供电及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约3.3亿元,两项设施建设投入合计约5.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5%,极大地改善了示范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整体设施配套水平。

2、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与建设,落实“五美”要求,实现多规融合,打造村庄特色。

特色靓丽村口打造、坯棚拆除、环境绿化等村庄环境整治投入达 2.6亿元,村容村貎明显变化。

强化村庄规划设计,丰富乡村旅游元素。

改善农民居住和旅游环境,着力打造我市农村简洁、沉稳、素雅、淡朴的“苏式金陵民居”特色,增加民居、民宿等建筑和设施的旅游元素,形成特色建筑风貌,提高文化体验感。

3、乡村民宿快速发展。

示范村建设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城市创客投入乡村民宿开发建设,引入先进管理理念,打造更多精品民宿。

涌现出乡伴苏家、龙乡双范等一批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优良的乡村民宿,南京民宿逐渐从低端逐步向主题化、休闲化、智慧化、精品化的中高端发展,极大地优化了我市休闲旅游的设施及服务配套。

截至2018年底,全市郊区已建、在建乡村民宿共计400余家,其中,已建并投入运营的乡村民宿171家,共设有客房2513间、床位4643张;在建待运营的乡村民宿121家,规划在建客房2983间、床位4635张。

2018年全年,乡村民宿接待量达到100万人次左右。

4、多元投入初步形成。

2018年市级示范村、特色村和宜居村项目,除市补资金外,江宁区按照5万元/户测算标准进行
奖补;溧水区按照市级奖补标准1:1配套奖补,给予400万元奖补;高淳、栖霞、六合三区大体按1:0.5配套奖补;浦口区除平台帮建项目外,其他项目扣除市补资金后,区、街按7:3分担建设资金。

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示范村通过平台运作或采用EPC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建共赢。

通过财政资金引导,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额超12.4亿元。

5、乡村文化有效传承。

强化村民活动中心或村史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载体建设。

强化“五美”之乡风文明和谐美,制定契合村庄特点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发挥乡贤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和矛盾化解,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与甄选,新增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建筑组群名录。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

(四)主要问题
1、项目完工及时度需进一步提升。

因整体建设周期较紧,规划编制及招投标程序需要时间较长,所以个别区在验收时部分示范村、特色村建设项目施工仍在进行中。

2、社会资本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

除江宁、浦口、溧水部分引入平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外,其他区仍主要依靠单一财政
补助,社会资本参与度有待提升。

3、村庄特色彰显度需进一步提升。

各区大部分示范村、特色村资源挖掘不够深入,建设仍停留在浅层次上,示范村与特
色村差异不显著。

四、改进措施
(一)加强督查,夯实责任。

2018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美丽办定期组织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项目前期踏勘、中期督导及竣工验收。

强化日常工作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以工作简报、进度月报等形式对各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报市领导批示后下发各区及时整改到位。

强化各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区相关部门及镇街,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现场督查,了解建设进度,研究存在问题,保障建设进度。

高淳区分管领导深入到每一个项目现场督查建设进度,区美丽办2018年全年编发了10余期工作简报。

溧水区分管领导每周牵头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相关镇街落实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现场协调推进。

(二)及早谋划,科学安排。

按照部门及行业规范管理要求,示范村建设的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须经各级各部门审批及公开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及完整招标流程确实需要较长的时间,客观上工作节奏偏紧。

从2018年开始,我
们提前谋划建设工作,科学安排建设周期。

市美丽办于每年三季度提前组织开展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在各区申报基础上,市级开展现场初核、筛选复核、确认审核并上报市分管领导,四季度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相关准备工作,次年一季度及时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并立即开工建设,力争在10月份重点工程基本完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创建目标。

(三)强化配套,吸引民资。

在示范村市级奖补标准从每村150万元~200万元提升到村均400万元的同时,各区区级奖补力度也相应加大,江宁区按照5万元/户测算标准进行奖补,溧水区按照市级标准1:1配套奖补400万元/村,高淳区、栖霞区按1:0.5奖补200万元/村,六合区按1:0.25奖补100万元/村,浦口区除平台帮建项目外,其他项目扣除市补资金后,区、街按7:3分担建设资金。

在此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真正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吸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对于具备条件的示范村,鼓励通过平台运作或EPC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建共赢。

(四)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按照《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54号)要求,修订《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示范村建设突出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美化、三产融合发展、乡土文化塑造等重点,形成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特色产业、建筑风貌等特色。

整合特色村与示范村建设层级后,示范村体现精品村层次要求,更加突出特色打造。


范村建设更加注重产业培育,大力发展美丽乡村+电商、+乡村民宿、+休闲旅游等,引导农民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参与美丽乡村长效管理。

同时更加注重抓好村庄长效管护工作,探索管护工作社会化模式,巩固建设成果。

五、报告附表
2018年度南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2018年度南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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