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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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书写规范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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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书写规范
药剂科 王青青
处方的书写规范
1
处方书写的规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
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
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
处方的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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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处方点评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6.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 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7.药品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医师应根据药品说明书 所示,合理选择药品用法用量,尤其静脉给药时,注意选择 合适的溶媒,对具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品应谨慎联合应用。
处方的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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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处方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 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 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的;
从出生到1个月用日龄表示,如:16天; 大于1个月、小于12个月用月龄表示,如:6个月; 大于1岁、小于3岁用年龄加月龄表示,如:29个月
表示为2岁5个月。 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根据《儿科学》第七版教材,新生儿期是指出生
到生后28天;婴儿期是指生后至1周岁,包括新生 儿期;幼儿期是指1岁至3岁。)
处方的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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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的规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三、处方规格及内容:
• (一)处方规格 •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
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 黄色、淡绿色、白色;精神药品处方用白纸绿字印制;医用毒 性药品处方用白纸红字印制;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规 格为130×245mm(见附图1、2、3、4、5、6) • (二)处方内容 •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 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 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 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10%氯化钾注射液 10ml
×2次
维生素B6注射液 0.1
用法:静滴 1次/日
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2
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4支

用法:静滴 1次/日
R 5%Inj.Glucosi 500ml 10%Inj.kalii chloridi 10ml
Inj.vit.B6 0.1
×2次
Sig V drip q.d.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
• (一)处方权的获取: •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
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 • (1)注册执业医师 • (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 • (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 • (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是医生给患者开具的用药指导单,是患者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依据。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处方书写规范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处方的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高医生和药店职员的处方处理能力,减少药品误用和滥用的风险。

一、处方格式1.处方纸:处方纸应为标准化、统一规格的专用纸张,具备防伪功能,以防止处方被篡改。

处方纸的上端应印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准确辨认。

2.处方抬头:处方抬头包括开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方便药店核对患者身份和用药情况。

此外,开方日期应与实际看病日期一致,避免药品过期导致无法用药。

3.处方主体:处方的主体是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药品名称应为通用名,避免使用厂家名或商标名,以免产生混淆。

剂量包括药品的规格和数量,用法指示患者如何使用药品(如口服、外用等),用量则指示每次服用的具体数量和频率。

4.处方医师信息:处方应注明开方医生的姓名、职称和执业资格证号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核对医师的资质和责任。

二、处方内容要求1.明确诊断:处方应明确注明患者的诊断信息,以便药店根据病情提供合理的药物选用和用药建议。

同时,在处方中注明疾病的病程、严重程度和特殊要求等,有助于药店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咨询。

2.合理用药:开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药物的禁忌症、适应症等知识,合理选择药品和用药方案。

处方中应明确注明适应症和禁忌症,以及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医嘱。

3.用药数量准确:处方中药品的数量应准确无误,以免给药店配药时出现错误。

此外,开方医生还应视患者的病情决定药品的疗程和续方的间隔时间,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补药,避免发生断药情况。

三、书写要求1.书写清晰:处方应以工整、清晰的手写字体进行书写,以避免因字迹潦草而导致的误读和错误配药。

如若医生的手写字体较差,建议使用打印或电子处方来避免字迹不清的问题。

处方的规范书写

处方的规范书写
7.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处方正文的规范书写
8.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
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 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 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 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15日常用量,
机构名称
精二
处方/ ID号::XXXXXX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笺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病房
床号
诊断
门诊号/住院号:
R
医师
年月 日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药费:
元角 分
处 方 式 样
费别 自费 公费 保险 其他
机构名称
普通
处方/ ID号::XXXXXX
处方笺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病房
床号
诊断
门诊号/住院号:
R
医师
签章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年月 日
药费:
元角 分
费别 自费 公费 保险 其他
机构名称
儿科处方笺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儿科
处方/ ID号::XXXXXX
病房
床号
诊断
门诊号/住院号:
R
医师
签章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年月 日
药费:
元角 分
四、开具处方笔的选择
规范书写处方内容: 开具处方时要使用规定笔,不要用红笔、铅 笔和易褪色的笔,
五、处方前记如何填写
姓名准确、完整、性别准确、年龄准确 患者年 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 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监督管理(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三)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

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的规范书写

处方的规范书写
处方的规范书写
定义: 一、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 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 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的书写要求: 二、处方的书写要求:
处方的规பைடு நூலகம்书写
(一) 处方书写的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 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自己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 3 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 写名称或者使用代码;书写药品名称、剂量、 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
处方的规范书写
11、
处方的规范书写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 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剂量使用 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 g 毫克(mg)、微克(µ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 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 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 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 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 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处方的规范书写
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 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 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 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 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 独开具处方。
处方的规范书写

处方的书写规范

处方的书写规范

处方的书写规范标准(1)处方内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处方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剂人员签名。

(签全名,并清晰可辨。

)基本要求: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未注册医师开具处方需由在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签字,科主任负责把关),一般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麻醉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2、处方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或用代号,错别字)。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5、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剂量写在右下方;数量及煎服法分别注明。

7、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的书写标准

处方的书写标准

处方的书写标准处方的书写标准包括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书写规范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主药后佐药,或者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一)、(主药、佐药顺序):1、阿莫西林胶囊 0.25g x 24粒Sig 0.5g 四次/日口服(或者Sig.0.5 p.o. Q.i.d)2、去痛片 0.5g x 12片Sig 0.5g三次/日口服3、维生素C片 0.1g x 21片Sig 0.2g 三次/日口服(二)、(剂型顺序):1、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阿奇霉素粉针 0.5g ivgtt qd×3(0.9%氯化钠注射液不能写成NS)2、诺氟沙星胶囊 0.1g x 24粒(或者:12粒x2板)Sig 0.2g 三次/日口服3、洁尔阴洗液 160ml x 2瓶Sig 20ml 三次/日外用洗阴部(三)、(无明确剂量复方制剂、中药制剂示例):1、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12粒x 2板(或:24粒)Sig 2粒三次/日口服2、六神丸 60粒Sig 5粒二次/日口服(四)、(指明用药部位)1、氯霉素眼药水 10ml x 1支Sig 2滴四次/日点右眼2、酚甘油滴耳剂 10ml x 1瓶Sig 2滴四次/日点右耳(五)、中草药处方:Rp:川贝 10g 炒杏仁 15g 百部 10g 甘草 6g 桔梗 10g金银花(后下) 15g 生石膏(先煎)30g 朱砂(冲服)0.5g10味 * 3 付用法:水煎服,每日一付.。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ﻫ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得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ﻫ(2)处方书写规则ﻫ1、处方记载得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ﻫ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得用药。

ﻫ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ﻫ4、处方一律用规范得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ﻫﻫ不得超过五种药品、ﻫﻫ7、中药饮片处方得书写,可按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得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得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ﻫ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得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ﻫﻫ10、开具处方后得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ﻫﻫ11、处方医师得签名式样与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得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得《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得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ﻫ13、中成药与医院制剂品名得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得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及格式1)处方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发药、核对人签字;二,处方书写规范: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必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各种常用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及粘贴要求各种检查申请单、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书写整洁、字迹清楚、术语确切、不得涂改,书写及粘贴要求如下:1.申请单(1)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眉栏项目不得遗漏,字迹清楚,术语规范,严禁涂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标本名称、检验目的,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如为实习、进修人员开单,则必须由经治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

(2)相关检查申请单应简明扼要书写病情摘要,包括重要体征及治疗史和过去相关检查结果等,以及临床初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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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则(6)
•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 处方应以蓝色笔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则(3)
• 书写药品名称、剂型、剂 量、规格、用法、用量要 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 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 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处方书写规则(4)
处方书写规则(5)
注:
•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处方的内容(2)
• 正文:以Rp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 人员签名
处方书写规则(1)
处方书写规则(2)
•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处方书写规范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铜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5.22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 前记 • 正文 • 后记
处方的内容(1)
• 前记:包括本院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年龄,门诊 或住院号,科别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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