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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
申请专利的客体
外观设计:(形状+图案)+色彩
实用新型:形状、构造 发明:产品、方法
发 明 ─ 20年 实用新型 ─ 10年 外观设计 ─ 10年 都是自「申请日」起计算(非优先权日)
可编辑
申请专利的客体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保护客体比较
实用 新型
发
形状构造
明
产品
•产品 •方法 •技术方案
方法
可编辑
可编辑
专利 V.S 商业秘密
商业 秘密 专利
保护 标的
保护 要件
保护 期间
取得 保护之 方 法
可否 延长
1. 秘密 性
专门 技术
2.商业价值 直到丧失其祕密 只要不泄漏即
(know -how) 制
----
性
性
受保 护
造与 经营 讯息
3. 保密 性
具产 业上价 值之 新观 念、新 发明
1. 实用 性 2. 新颖 性 3. 创造 性
•专利号是12位,如abcdefghijkl,那么用 2a+3b+4c+5d+6e+7f+8g+9h+2i+3j+4k+5l的和 除以11后所得的余数为计算机校验码。如余数为10,
则用X表示。
可编辑
CN XXXXXXXXX A CN XXXXXXXXX B CN XXXXXXXXX C CN XXXXXXXXX U CN XXXXXXXXX Y CN XXXXXXXXX S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就是科技竞争力
崇德博学, 励志尚实。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mark 商标
Patent 专利
可编辑
Copy right
著作权
(版权)
何为专利权
• 专利权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地区性 机构根据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 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的时间期间内产 生这样一种法律状况,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 情况下只有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地域性 时间性 排他性
有『世界专利』??【没有】 美国专利可否于中国主张? 【不行】
可编辑
专利是利益的交换
• 发明人的利益
• 取得专利权,一段时间的排他性
• 社会大众的利益
• 知识的积累与启发,产生新创造,一段时间后,可无条件 应用
• 政府的利益
• 促进社会科技进步产业的发展
可编辑
我该申请专利吗 ??
NL
荷兰
SA 沙特阿拉伯
SG 新加坡
ZA
南非
国家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台湾 英国 美国 欧洲
可编辑
申请专利三性
发明及实用新型: (专利三性) 1. 实用性(专第22条第4款) 2. 新颖性(专第22条第2款)【单独比对原则】 3. 创造性(专第22条第3款)
可编辑
职务发明创造
§6
•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 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 该单位为专 利权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ZC 0008-2004) 】
A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B :发明专利授权公告 C :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U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 Y :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S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或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可编辑
常用的国别代码
质(Art.25 ) • 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Rul.2)
可编辑
我该申请哪种专利 ??
§2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 方案。
•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 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 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 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产品 •形状和/或构造 •技术方案
发明 名称 专利 权人
首席发明人
引证资 料
说明书首页IP解C分类析
公开号 公告日
可编辑
申请 日
摘要
专利号码 【12码】
•专利号:ZL 2004 2 0011059.2
•2004代表了是2004年申请的,紧接着的数字2代表着 是实用新型专利,后面的0011059书该年度的第 11059号专利申请,点后面的数位2代表计算机校验码
专利编码-SIPO
国家代码 CN 第1位元数字表示专利的申请种类号
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 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2至9位元数字(共8位元)为专利文献流水号,:
第一阶段为1985~1992文献标识代码为 A、B、U、S,其中A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B为发明 专利审定公告;U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S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 第二阶段为1993~2004. 文献标识代码为 A、C、Y、D,其中A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C为发明 专利授权公告;Y为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D为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 第三阶段为2004.7.1以后文献标识代码为A、B、C、U、Y、S
国别 AF AU BR CA CN CU CZ DK EG FI FR FX DE
国家 阿富汗 澳大利亚
巴西 加拿大
中国 古巴 捷克共和国 丹麦 埃及 芬兰 法国 法国 德国
国别 国家 国别
GB
英国
ES
Baidu NhomakorabeaHK
香港
SE
IN
印度
CH
ID
印尼
TW
IL
以色列 UK
IT 意大利 US
JP
日本
EP
KR
南韩
MY 马来西亚
1.发明-20 年
原则-不可
2.实用新型-10 年 经审查核发专 例外-对医药品
3.外观设计-10 年 利证书 与农药品最多
(中 国)
可延长 5 年
Ex:可口可乐的配方(1892年至今)
可编辑
不授予专利权的标的
•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Art.5) •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Art. 5) •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Art.5) • 科学发现(Art.25)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Art.25)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Art.25) • 动物和植物品种(Art.25) •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
专利 V.S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是指方法、技术、制造 流程、配方、程序、设计或其他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 营的信息,而符合下列面覆盖者: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价值性、实用性) 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性)
申请专利的客体
外观设计:(形状+图案)+色彩
实用新型:形状、构造 发明:产品、方法
发 明 ─ 20年 实用新型 ─ 10年 外观设计 ─ 10年 都是自「申请日」起计算(非优先权日)
可编辑
申请专利的客体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保护客体比较
实用 新型
发
形状构造
明
产品
•产品 •方法 •技术方案
方法
可编辑
可编辑
专利 V.S 商业秘密
商业 秘密 专利
保护 标的
保护 要件
保护 期间
取得 保护之 方 法
可否 延长
1. 秘密 性
专门 技术
2.商业价值 直到丧失其祕密 只要不泄漏即
(know -how) 制
----
性
性
受保 护
造与 经营 讯息
3. 保密 性
具产 业上价 值之 新观 念、新 发明
1. 实用 性 2. 新颖 性 3. 创造 性
•专利号是12位,如abcdefghijkl,那么用 2a+3b+4c+5d+6e+7f+8g+9h+2i+3j+4k+5l的和 除以11后所得的余数为计算机校验码。如余数为10,
则用X表示。
可编辑
CN XXXXXXXXX A CN XXXXXXXXX B CN XXXXXXXXX C CN XXXXXXXXX U CN XXXXXXXXX Y CN XXXXXXXXX S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就是科技竞争力
崇德博学, 励志尚实。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mark 商标
Patent 专利
可编辑
Copy right
著作权
(版权)
何为专利权
• 专利权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地区性 机构根据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 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的时间期间内产 生这样一种法律状况,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 情况下只有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地域性 时间性 排他性
有『世界专利』??【没有】 美国专利可否于中国主张? 【不行】
可编辑
专利是利益的交换
• 发明人的利益
• 取得专利权,一段时间的排他性
• 社会大众的利益
• 知识的积累与启发,产生新创造,一段时间后,可无条件 应用
• 政府的利益
• 促进社会科技进步产业的发展
可编辑
我该申请专利吗 ??
NL
荷兰
SA 沙特阿拉伯
SG 新加坡
ZA
南非
国家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台湾 英国 美国 欧洲
可编辑
申请专利三性
发明及实用新型: (专利三性) 1. 实用性(专第22条第4款) 2. 新颖性(专第22条第2款)【单独比对原则】 3. 创造性(专第22条第3款)
可编辑
职务发明创造
§6
•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 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 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 该单位为专 利权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ZC 0008-2004) 】
A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B :发明专利授权公告 C :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U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 Y :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S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或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可编辑
常用的国别代码
质(Art.25 ) • 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Rul.2)
可编辑
我该申请哪种专利 ??
§2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 方案。
•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 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 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 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产品 •形状和/或构造 •技术方案
发明 名称 专利 权人
首席发明人
引证资 料
说明书首页IP解C分类析
公开号 公告日
可编辑
申请 日
摘要
专利号码 【12码】
•专利号:ZL 2004 2 0011059.2
•2004代表了是2004年申请的,紧接着的数字2代表着 是实用新型专利,后面的0011059书该年度的第 11059号专利申请,点后面的数位2代表计算机校验码
专利编码-SIPO
国家代码 CN 第1位元数字表示专利的申请种类号
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 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2至9位元数字(共8位元)为专利文献流水号,:
第一阶段为1985~1992文献标识代码为 A、B、U、S,其中A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B为发明 专利审定公告;U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S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 第二阶段为1993~2004. 文献标识代码为 A、C、Y、D,其中A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C为发明 专利授权公告;Y为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D为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 第三阶段为2004.7.1以后文献标识代码为A、B、C、U、Y、S
国别 AF AU BR CA CN CU CZ DK EG FI FR FX DE
国家 阿富汗 澳大利亚
巴西 加拿大
中国 古巴 捷克共和国 丹麦 埃及 芬兰 法国 法国 德国
国别 国家 国别
GB
英国
ES
Baidu NhomakorabeaHK
香港
S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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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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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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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UK
IT 意大利 US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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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
南韩
MY 马来西亚
1.发明-20 年
原则-不可
2.实用新型-10 年 经审查核发专 例外-对医药品
3.外观设计-10 年 利证书 与农药品最多
(中 国)
可延长 5 年
Ex:可口可乐的配方(1892年至今)
可编辑
不授予专利权的标的
•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Art.5) •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Art. 5) •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Art.5) • 科学发现(Art.25)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Art.25)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Art.25) • 动物和植物品种(Art.25) •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
专利 V.S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是指方法、技术、制造 流程、配方、程序、设计或其他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 营的信息,而符合下列面覆盖者: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价值性、实用性) 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