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重大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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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合同)管理办法

经营业务(合同)管理办法

经营业务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经营业务合同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经营业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经营业务合同管理办法》。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起草与审批•对于涉及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合同,应由合同部门或法务部门进行起草和审批。

•合同起草需明确合同的标的、履行期限、权利义务等关键信息。

•合同审批需经过合同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核,并获得相应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

2.2 合同执行与履约•合同的执行由业务部门负责,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合同。

•合同涉及的款项支付应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2.3 合同变更与解除•对于需要变更的合同,应由合同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

•合同变更需遵循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合同解除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获得法务部门的审批。

3. 合同档案管理3.1 合同登记与归档•对于每一份合同,合同部门应进行登记,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起止日期等信息。

•登记完成后,应将合同归档,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2 合同查询与备份•合同部门应建立便捷的合同查询系统,方便各部门查询合同的相关信息。

•合同的电子备份应进行定期更新,以防止合同遗失或损坏。

3.3 合同保密与安全•合同部门应对合同进行保密处理,避免合同泄露造成的损失。

•合同的存储和传输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合同被恶意侵入或篡改。

4. 合同风险防控4.1 合同风险评估•在合同起草阶段,合同部门应对合同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4.2 合同纠纷处理•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部门应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利益。

4.3 合同培训与督导•合同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对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同部门应进行督导和指导,及时纠正和改进。

5. 总结本《经营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合同管理的流程、档案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减少合同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合同和投资管理,确保公司经济活动交易安全,提高公司对内和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强化决策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归档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因业务需要,与本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需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五条董事会、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内和对外的重大投资事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以下通称合同),包括签订的投资、联营、资产转让、收购、租赁、担保、技术、产品销售、设备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设备安装、借款、融资、保险、劳务等各类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合同协议的附件。

第七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适用本制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公司重大合同是指:1、依据《公司章程》须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所需签订的合同。

2、借贷、融资和股权投资合同;3、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合同;4、因赠与或者受赠资产而签订的合同;5、债权、债务重组合同;6、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指风险投资、资产收购与出售、权益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等行为。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

XX(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重大合同审核工作的规范操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本部经营管理中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及审核管理工作。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一)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二)涉及集团本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三)与外资合资合作合同;(四)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五)集团作为担保人的各类担保合同。

第二章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第三条重大合同的资格预审,除需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查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对签约方的经营规模、商业信誉、实际履约能力进行事先调查,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

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方进行资信调查有困难的,经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如合同经办部门认为对签约对方不需要进行资信状况审查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条资格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资格预审的具体条件、组织资格预审、了解签约方的真实情况等。

合同经办部门应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风险管理部提供签约方的有关材料。

第三章重大合同的程序审查第五条重大合同在签署前,应当完成以下程序:(一)投资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需完成项目立项签报,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建议书已按照集团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获得批准。

按照集团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应取得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二)资产处置类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对拟处置资产的状况、瑕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和处置可行性进行充分调查,披露重要事项,对重大资产按照集团《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对于不良资产包处置合同,合同经办部门应就当次处置范围内金额较大的关键资产对相关债务人、担保人的公司类型、资信、担保方式、偿债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记录作为处置依据。

2024年-【】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年-【】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涉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融资等事项的合同,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企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

第八条企业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程序和期限,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一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归档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事项的合同资料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保障权益,保证公司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我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生产经营等经济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销售单位、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要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2.负责本单位合同的审查、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3.负责审查签约对方资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专营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履约能力等。

4.负责合同的谈判工作。

5.负责办理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6.对合同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情况,及时报告,申请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8.管理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档案。

9.负责组织本单位委托代理人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开发(委托)、销售、采购等合同需要技术、质量、客户信息、供应商资质确认、风险控制等支持,相关部门必须按【全程订单闭环管理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合同责任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等是合同的相关部门,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下列事项负责: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订立的资金来源审批,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予以监督审批,凡规定应先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资金来源进行审批的合同,未经审批不得签订。

2.审计部门负责对按规定应进行审计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批。

3.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签订企业行为廉洁自律合同,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监督。

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工作。

第三条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审核范围第四条下列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应当进行法律审核:(一)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重组等事项;(二)重大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三)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如房产、土地、知识产权等;(四)对外担保、借款等重大融资事项;(五)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合作协议等;(六)关联交易事项;(七)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五条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前,应当由承办部门将相关材料提交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门收到审核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第七条法律审核意见应当明确表述审核结论,包括合法合规性的判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等。

第八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法律审核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如有异议,应当及时与法律事务部门沟通协商。

第四章审核内容第九条法律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三)决策事项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四)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五)决策事项的法律救济措施和应对方案。

第五章审核责任第十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提交审核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对法律审核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对依据法律审核意见做出的决策负责。

第十三条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法律审核或者未充分考虑法律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合同管理办法(2024年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2024年试行)

合同管理方法(2024 年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规范合同的签订,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质量,保障公司权益,特制订本方法。

其次条适用范围其全资、管控型控股子公司(干脆和间接累计持有其50% 及以上股权的公司)的各类书面合同之订立、审批、履约以及存档等工作均适用本办法,详细包括如下:1、签约前置工作,主要包括招投标、资信调查、签约打算等相关工作;2、合同审批;3、合同签订、用印及存档;4、合同履行及纠纷处理;5、合同修订、续约及解除。

参股子公司(干脆和间接累计持有其50%以下股权的公司)纳入统一管理的,参照适用本方法。

其次章管理原则第三条合同签约及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全部合同必需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公司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2、合同书原则:全部业务必需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禁止口头承诺、私自交易。

3、事前签订原则:合同应在业务交易发生前签署,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先行交易、施工。

4、招标原则:在选购服务、货物或工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通过进行招标1或询价等方式确定交易地点,参加招标或询价的潜在交易相对人不应低于三家。

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界定清晰的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6、签合同付款原则:财务部门见签署生效的合同办理付款,特别情形除外。

7、共同参加原则:与合同相关的承办部门、风险限制部、财务部门及其他协同部门应充分协作,履行各自由合同审查中的义务。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关的业务需求部门即为合同承办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了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相关的行业资质;2、规划本单位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并在预算范围内开展业务;3、供货商及客户的资质、信用调查及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4、组织或协同公司总部建管部门进行招投标、竞价工作;5、供应合同基本内容、以及办理合同审批、签字及用印手续;6、对合同审批中的签字的真实性负责;7、合同商务条件的谈判、办理合同收付款手续;8、合同执行与纠纷的处理,并刚好向风险限制部反馈。

最新版经营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条例

最新版经营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条例

最新版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成为公司运营过程中愈发重要的一环。

为了更好地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及监督等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降低法律风险,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二、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审批流程(1)需求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需求及技术方案。

(2)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合同需求及技术方案,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3)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4)总裁审批通过后,正式进入合同签订流程。

2. 合同签订流程(1)需求部门与对方协商合同细节,形成合同草案。

(2)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草案,确保合规性、完整性及风险可控性。

(3)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3. 合同执行流程(1)合同执行前,需求部门确认合同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

(2)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确保按时交付、收款等。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 合同终止流程(1)合同到期或达到终止条件。

(2)需求部门提出合同终止申请。

(3)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并确认,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三、合同分类1. 根据业务类型分为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2. 根据金额大小分为普通合同和重大合同。

3. 根据履行期限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

4. 根据合作级别分为战略合作合同和非战略合作合同。

四、法律风险控制1. 明确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要求,确保所有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2. 对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3. 设立专门的法务团队,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和跟进。

4. 定期组织合同法培训,提高员工法律素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五、合同执行和监督1. 需求部门负责合同的执行,包括货物交付、发票开具、款项催收等。

2. 财务部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付款、收款等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合同管理部门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违约风险及时预警和处理。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商混、房开、建筑、旅游等公司。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项目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集团合同的谈判、起草;三、参与集团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五、负责合同的审查和合同档案的管理;六、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示范合同文本等信息;七、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八、负责组织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九、其他相关的合约事务.第九条第十一条公司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须承办人应对自合同洽商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一、寻找、确定合同相对方,进行初步接洽;二、参与合同洽商及合同条款的拟订或修改;三、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经办的合同内容给予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解释;四、跟踪、检查所经办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经由集团办公室审查通过而因故未签订的合同须书面说明理由;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六、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七、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人员存档.第三章合同谈判第十三条合同谈判应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寻找对公司最有利的合作对象。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同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资金往来合同、资产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指以公司名义与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签署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审批流程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五条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

无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处理合同事务过程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及时相互沟通,确保相关方掌握的信息准确,理解到位。

第七条公司严禁先履行合同,后补签合同的不规范行为。

第二章合同文本第八条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已颁布合同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的,公司在签署相应合同时应以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为准,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填写、调整、完善。

第九条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双方有约定标准文本的,应使用约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条公司拟对外签署的合同,不存在上述规范或指导文本的,由经办合同业务部门在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的基础上,参照类似合同文本起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主管、各部门专管的合同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程序为:经办部门起草,经律师→纪检→其他关联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核,经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予以二次修订,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用印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必须按照市场行为,形成书面(合同)约定。

严禁未订立合同即实际履行而后补办签订手续的行为,但突发事故、设备抢修、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须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应急办理,并在一周之内完善相关手续。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有序、有效进行,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公司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结合公司管理和工程特点拟订。

合同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定。

第三条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利用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牟取私利和不正当收入,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联签联审制度。

第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类归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公司严格杜绝无固定期敞口合同,原则采用闭口合同。

服务期限以年计的采购项目必须一年一签。

第八条确实因采购项目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或影响较大、数量无法准确预测,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可以采用无风险敞口合同。

第九条集团公司和公司集中采购的项目,要求采用敞口合同的,按集团公司和公司意见办理。

第十条凡属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标合同,公司应报公司进行审核。

未经审核的合同项目,公司不得擅自与中标单位签定正式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项目部、综合部是公司仅有的两个合同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合同主管部门职责:(一)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和签约,审签承办的各类合同;(三)按照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对合同进行管理;(四)负责监督、检查合同管理情况;(五)负责合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六)协助公司处理合同纠纷,处理仲裁、诉讼案件;(七)其它应当办理的业务。

第十三条项目部是工程、服务类专项合同的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合同。

(一)负责本专业系统的合同管理工作;(二)审查本专业系统的合同,对经办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内容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三)承办本部门需要办理的合同。

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分)公司。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指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分)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含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法律关系复杂、或合同标的额巨大、或具有涉外因素,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股东权益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属公司重大合同:(一)对外借贷、融资和股权投资的合同(不含财务公司、基金等金融类子公司涉及主营业务的日常合同);(二)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合同;(三)因对外捐赠资产而签订的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合同;(四)债权、债务重组合同;(五)股权激励合同;(六)对外担保合同;(七)合同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本数)或等价外汇的合同;(八)《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决策程序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公司的重大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别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公司总部各部门拟签订的重大合同,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审批会签手续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将合同正本二份留存公司总部归档。

(二)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拟签订的重大合同,由其完成子(分)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报公司总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司总部审批同意后由下属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将合同副本一份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

合同达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标准的,还须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营性合同的管理。

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在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

但劳务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依法管理、过错追究、公司利益最大化、职权、授权与最终决定权相结合的职责管理制、部门、岗位各司其职与相互配合、效率优先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配备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各环节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规避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对经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的合同负第一领导责任。

公司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负担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二领导责任。

公司法务部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监督履行并进行备案管理;审查、修改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统计分析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指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奖惩建议;办理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审核工作;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等事项;处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建立合同纠纷预警机制。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 确保经济活动交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 是指本单位与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廉政协议、安全协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1.依法订立合同, 保证合同的合法性;2.切实履行合同,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维护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4、保存合同档案, 科学管理合同。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合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按照授权范围对合同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机构、职能第五条单位实行逐级负责的二级合同管理模式, 即单位合同管理委员会, 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由班子成员及相关各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规定, 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奖惩办法等, 并监督执行。

2、研究、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审核需要上报审批的各类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

3、研究、决定和上报所属单位发生纠纷的合同的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案。

4.调查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情况和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合同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各项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主要经办人应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结果全过程负责。

合同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依法提出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建议;2、报请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其起草、经办的合同;3、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4、妥善保管合同资料, 及时交合同专管员归档;5、工作岗位变动时, 必须对经办的未完全履行合同与继任者办理交接。

第三章合同经济事项的确立第八条经济事项的确立, 要做到公开透明, 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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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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