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实施方案
引言
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指出“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专用词汇写入党的报告。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基础数据,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前提。
为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深入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国土资源部决定用5年时间,对全国80%的地级以上城市和60%的县级市,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要求,配合xx市完成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XX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为此,特编制《XX县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实施方案》。
1 总则
1.1评价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
6、《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十二五”规划及长远规划框架》;
7、《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8、《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技术标准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 1018-2008)(简称《规程》);
4、《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试行稿)》;
5、《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试行稿)》;
6、《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简称《手册》);
7、《原平等20个小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
8、《原平等20个小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2002版));
10、《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01);
1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14、《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15、《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发〔2004〕2号);
16、《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
17、《XX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8、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1.2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以下简称,国土资函〔2014〕210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出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现状,推进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
局,协调城市土地利用和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3实施原则
(1)综合分析原则。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涉及到经济、社会、人口、土地等多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需从利用强度、减少耗地、用地弹性以及管理绩效等多方面综合考量XX县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则需要综合考虑容积率、人口密度、地价实现水平、基础设施完备度以及土地投入产出水平,综合评价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测算土地规模潜力和经济潜力,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主导因素原则。由于土地利用状况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在评价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指标众多,为保证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形成重点突出的、有针对性的评价成果,评价工作对评价指标的设定及权重确定等需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导因素,凸显主导因素的影响程度,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分析XX县土地利用现状,并对其进行有重点的客观评价。
(3)因地制宜原则。评价工作需全面分析XX县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的时空差异和演变规律,并根据评价对象的地理状况、发展阶段和产业特色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理想值和权重值,客观分析评价结果。
(4)时点一致原则。本次评价工作的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
31日。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评价过程中采用的基础数据始终保持时点一致性原则,对于有评价时点当年数据的均采用当年数据;没有评价时点当年数据的,均采用《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制定的方法换算为当年数据,然后再参与评价计算。
(5)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本次评价工作,首先从定性分析入手,以形成对整个区域的整体认识和宏观判断。在此基础上,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将各类影响因素量化后进行严格的数据处理,计算建设用地集约度。最后将定性分析结果和定量分析结果进行互相校核,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1.4实施目标
全面掌握XX县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提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挖潜、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的途径和措施,为科学用地管地、制定相关用地政策、切实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重要依据。
1.5实施对象
根据(国土资函〔2014〕210号)的要求,本次XX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为初始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简称“区域用地状况评价”)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两部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包括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简称“城市用地状况评价”)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简称“城市用地潜力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