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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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部分资料
一、定义
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三)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
发展道路的现实意义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等自身不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是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提高的需要,是实现我国产业组织结构升级的需要,是提升传统行业、培养新兴产业的需要,是发展新业态、创新新模式的需要。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是广大中小企业实现发展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技术特色化和持久创新的现实途径。
一、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现实意义
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提高的需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推动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主动的融入大企业的技术,产品和协作配套的体系,与大企业形成合理的市场分工,增强中小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和适应经济形式的能力,加快商业创新和合作模式的创新,更好的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填补市场的空白。二是实现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我国产业组织结构还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在一些经济规模要求较高的产业领域,产业集中度还相对偏低。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规模经济行业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扶
持发展大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有利于我国及早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三是提升传统行业、培养新兴产业的需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加强企业的结构改造,应用先进的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的产业,培养战略性的产业,加快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先进的比重和品牌的创造能力,节能减排,支持高成长性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发展新业态、创新模式的需要。在信息咨询,现代物流新兴的行业,中小企业的创新十分活跃,大量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服务、新的商业模式都源自于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政策导向
我国政府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多项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制定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开发新产品,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技术进步。国发〔2009〕3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
高产品质量。国发〔2012〕1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首度表述“专精特新”的提法,文件提出,要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
2011年工信部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两个规划。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的中小企业专项规划——《“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作为“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划把“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把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作为“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主要任务之一,把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的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提出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目标任务,通过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规划认为从工业领域来看,坚持走“专精特新”之路也是工业中小
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三、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的实践
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地方从实际工作出发,进行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的制订和认定,也有的地方通过开展“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继而扶持对应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上海市十二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制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行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项标准,规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辽宁省和江苏省分别制定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办法。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各地相继将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认定、扶持等措施,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企业转型升级。上海市规定把符合通用标准和一项专项标准的中小企业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目前上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达到1008家,主要分布在制造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等行业,其中67%的企业达到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前十位或上海市场占有率前五位。这
些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扶持。据统计,2012年上海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达到亿元,资助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360个。北京市海淀区提出要鼓励各类主体围绕海淀区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支持“专精特新”产业园提升服务功能、引进重点项目和企业方面,对年度新增投入给予贷款贴息和对运营单位进行奖励,对重点创新型企业、“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千人计划”企业进行的租金补贴措施。辽宁省和江苏省组织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及技术,并将其纳入重点资金支持对象,通过认定、宣传和扶持,提高认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发挥认定产品生产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开发“专精特新”产品,应用“专精特新”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整体素质。安徽省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项目1251项,总投资247亿元,将加强对5 00户“专精特新”企业和1000户成长性小企业的培育。青岛市出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办法,在开展小微企业免费信用评级基础上建立融资租赁业务奖励补偿机制、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捆绑发行集合票据等7项措施,对“专精特新”企业在融资需求上给予优先支持。
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难度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