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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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关键载体。为做好我校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依据《湖北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健全组织机构。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质量监控。各学院院长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切实加强在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选配、实验条件改善和规范过程管理等方面工作。要建立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三级责任制,层层把关,努力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

2.完善工作方案。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改革,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对工作程序、论文(设计)要求等结合学校的规定,作进一步明确,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应用型较强的专业可围绕综合实践(案例分析、作品展演、电影创作等)开展毕业设计,但须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和质量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4日前将《**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组织综合训练。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前,应对学生进行科研综合训练,如开设科研论文写作选修课或讲座,并对所有学生进行动员,明确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应规范及纪律要求,确保学生、指导教师精力到位。

4.遴选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进行资格认定,

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科研经验。在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助教也可担任,但须有同学科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审签。指导教师所指导的论文(设计)应和其专业密切相关。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对于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的学院,可自行在校内外聘请具有资格的指导教师。

5. 加强选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应做到一人一题,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选题,论文(设计)选题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新颖性,每年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不低于50%,且应用型、调查研究型及理论型题目均占一定比例,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学院应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学生选题;教师出题、审核等工作根据学院实际,自行确定时间节点。

6. 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应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指导教师在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实施和撰写等环节给予学生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并在网上管理系统作记录留痕。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在广泛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毕业论文质量达到较高水平。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可参照《湖北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A4)、装订成册。

7.加大检查力度。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各学院、各专业分级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检查和质量监控:(1)过程检查。检查监控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各专业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教师按计划指导学生和监督学生认真撰写论文(设计)。(2)论文(设计)抽查和评审。在

本科生毕业前,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教务处按学生比例随机抽取学号,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被抽查论文(设计)进行检查评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文段相似度对比(不得高于30%)、毕业论文(设计)体例、写作规范、文本质量等,论文(设计)检查不合格的,将责令作者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准许其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审查者,答辩延迟至毕业后进行,不能正常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

8.做好答辩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应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各学院须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建议要求学生答辩前自检,持检测报告申请答辩,相似度高于30%不得参加答辩)。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经环节,各单位不得以集体答辩或随机抽号等形式组织答辩,不得让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流于形式。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务必于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

9.成绩评定与评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按要求(另行通知)评定出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参加校、省两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10.材料整理与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论文(设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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