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仪征包商村镇银行行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作者:发布于:2013-5-5 22:16:40 点击量: 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行长办公会议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切实保障经营层能依法、独立、公正、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努力实现江苏仪征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江苏仪征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人员构成和议事范围
第三条行长办公会议由行长、副行长、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董事长、监事长认为必要时,可参加行长办公会议,也可委托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总行部门和支行提有议题时或办公会议认为需要时,相关部门或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行长办公会议。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的制定、分解、修整和考核;
(二)经营计划的实施和调整,重大投资方案;
(三)经营活动分析;
(四)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变更和职能调整,支行本部的建设和装潢;
(五)管理制度的修订;
(六)安全保卫重大事项;
(七)人力资源管理:
1、审核人员调配方案并报董事长;
2、审定人员培训计划;
(八)大额财务开支。单笔费用及单笔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财务开支;
(九)阶段性重点工作;
(十)重要奖惩和职工的工资、福利;
(十一)经营层认为应当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办公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本行行长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 次,由行长召集和主持,行长不在家时,可由行长指定的在家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行长办公会议召开前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各类议题。行长、副行长、各部门、各支行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供议题内容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行长办公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通知,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和议题。
第八条会议召开前,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应征求董事长、监事长意见,并由董事长、监事长决定是否参加会议。
第九条行长办公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议题原则上采用协商一致原则。当意见相左时,会议召集人可宣布暂缓商议或表决决定。
第四章会议记录和执行
第十条行长办公会议应有记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载,并永久保存。第十一条办公会议形成的结论应向董事长、监事长通报,董事长、监事长有不同意见的,可提请行长办公会议复议。
第十二条行长办公会议召开后三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应当将会议内容和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报董事长、监事长备案,发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议事规则自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本议事规则由江苏仪征包商村镇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