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税收负担水平的一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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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税收负担水平的一点浅见
【摘要】对于我国税收负担高低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对于我国目前税率适宜区间存在着不同看法,二是横向比较时口径的选择不同。本文选取了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个指标为切入口对我国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和比较。分析认为,我国税负从全球范围来看处于中等位置,但由于税制存在着较大的不合理性,再加上税收运用透明度不够,造成了企业和人民感觉负担较重,幸福指数较低的局面。
【关键词】税收负担;财政收入;税制结构
一、宏观税收负担的定义及其口径的选择
税收负担,也称为税收水平、宏观税负、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等,它反映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数量关系,是一个国家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判断一个国家税负轻重的重要指标,它在实质上反映与调节国家与纳税人的利益关系。
目前,国内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测度指标,在进行相关研究时,一般将我国的宏观税负分为大、中、小三个口经。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目前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庞大,特别是在地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众多、规模庞大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非税规模及其对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就不能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政府经费负担状况,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进行横向税收负担比较就失去
科学的基础和可比口径。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作出税收负担选择时,如果仅仅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税收负担,就会得出错误决策主张。而政府收入数据统计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政府收入实际规模难以确定,因此,本文主要采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作为度量指标,来对我国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
二、我国税收负担分析
(一)纵向比较
主流观点认为,税收的增长速度应和一国的gdp增长速度成正相关,但要低于gdp的增幅。由图1-1可以看出,我国近年来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长速度,有些年份甚至高出较多。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宏观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我们本国而言,这种增长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许多企业不堪重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由表1-1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大,基本都在20%左右,且有增大的趋势。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宏观税负实际上是不断增大的。
(二)横向比较
由表1-2可以明显看出,中国的宏观税负与主要发达国家的税负相比较,每年都是最低的,除了马耳他。尤其北欧4国的宏观税负更高,与中国基本没有可比性。与全球各地域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宏观税负大致处于中间位置。然而与发展中国家比较,如与人均收入比较接近或者是东亚东南亚同一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相比较
时,中国的宏观税负就比较高了。
综上所述,我国宏观税负的理想税负相对来说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是广义宏观税负并不能说低,税费负担重、税制结构不合理却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再者,中国税收收入的主体是间接税,企业部门交纳了较多的税收,然而最后企业税收实际转嫁给了居民部门,导致居民部门税收负担不断加重。
三、造成我国目前税收负担状况的原因
根据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得出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相比,宏观税率并不高的结论。可是,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企业和居民都感觉到了沉重的税负压力,而与之相应的社会福利水平却不能匹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在许多方面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环境、体制等各方面的差距。
(一)经济发展状况
从拉弗曲线可以看出,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正相关。社会产品越丰富,经济增长水平越高,gdp的水平就越高。这样,税基就比较宽广,整个社会税收的承受能力就会增强。因此,经济增长水平越高的国家,其宏观税负水平越高。理论上认为,一个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最终确定,是阶段性的,要结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增长应该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协调的。
我国近几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大发展的时期,gdp增长迅速,相对而言,税收收入也增长的较快。而且,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大量资
金的投入,客观上也需要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来保证各个项目的建设,尤其是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欲望非常强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大于gdp的增速。此外导致gdp 与财政收入增幅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现价计算,还是不变价计算。财政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是按现价计算的,但gdp 的增幅是按照不变价计算出来的。如果按照现价计算gdp的现增幅与财政收入增幅之间的差距会大为缩小。另外,经济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使税收迅速增长,另一方面也使得直接税的比重不断提高。在经济的迅速增长下,税收收入连年超常增长。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我国税制改革之后与经济体制的改革,并产生了较大的矛盾。(二)税制结构的不合理
一个国家的税制结构主要看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权重比例,它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就我国税制结构来看,税负分布不均衡,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相对来说比较沉重,间接税的比例达到60%以上。增值税为第一大税,占40%左右;在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占绝大部分,这说明我国税收收入高度依赖个别税种。这在某种程度上引起了宏观税负过低的情形。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有抑制投资的作用,而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仅占6%~7%,该比率不利于其发挥稳定器的作用。整体来说,税制结构的不合理,继续完善和发展税制结构,结构性减税势在必行。(1)间接税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作为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税制结构明显表现出:以间
接税,尤其是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而直接税,尤其是所得税所占比重依然很低。
因此,对于间接税来说,应当扩大值税征收范围,在将来条件以及时机成熟的时候,取消营业税,统一征收增值税,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将有形和无形的货物和劳务人为地分割征税,还能够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在税收负担上,应当降低关系到民生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提高营业税、增值税的起征点,加快营改增的步伐,并可逐渐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
(2)所得税在直接税中占比偏低
在直接税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不及oecd国家的1/4。2008年,我国所得税收入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不足26%,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约68%),还不及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约为28%)。
对于直接税,不仅要充分发挥其收入调节的功能,还要尽可能使其朝向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的方向发展。首先,在保证中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前提下,要大幅度提高个税比重,这是我国今后提高直接税比重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次,要尽可能保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平稳增长。第三,完善社保费制度,提高社保费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第四,完善财产税制特别是房地产税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也是提高直接税比重和增进财富分配公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税收支出的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