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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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二、现状分析
在塔机作业区内,建筑物东侧10KV高压线一组,由南北斜走向,高压线距自然地坪垂直高度约7m左右,水平最近处距将来建好的建筑左右。
塔机安装能满足国标(GB5144-85)规范的规定,但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第3.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垂直方向不得小于3m。另外,在塔吊起重臂旋转范
围内,如突遇停电,又刮起大风的特殊情况下,若塔吊正处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旋转机构因停电又不能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由于受风标效应的影响,起重臂继续随风向而旋转,极有可能造成吊索或吊物碰触高压线路的危险。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为了安全生产和塔吊的安全运行,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了一套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接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方案确定
A、现阶段:塔吊起重臂还在此高压线组下方,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第4.1.4条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沿垂直距离为3米,沿水平方向为2m。故现阶段塔吊对高压线无影响。
B、下阶段:
1、塔吊顶升时(即安装第一道附着架时)考虑起重臂超越高压线组并大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顶升时起重臂必须与高压线侧向平行,严禁在警戒区和禁止区内顶升作业。调整幅度限位器使载重小车距起重臂端大于5m(只能向外开到离回转中心39m处),当小车或吊臂超过其行程范围,报警装置便发生信号并使其停止工作。为了避免载重小车在行走时限位器突然失灵而导致冲出设定位置,在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离回转中心39m处均设置机械止挡装置。
2、吊装时楼上下各配一名信号工,并在高压线旁边设专职安全监
视人,手持对讲机与塔吊司机保持联系。
3、吊装时严禁将构件或物品吊在高压线上空旋转。
4、在起重臂上装警示灯及限位距离处标志,并设置小红旗。
5、设置高压静电释放装置和防护设施。
1)、沿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冒敷设一根4m㎡的铜芯呈环行联结并可靠接地(可连接避雷装置);塔吊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亦可与基础主筋焊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Ω。
2)、电工跟踪监测塔吊静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出现静电,在吊钩上做一绝缘套,并定期更换。
四、措施与实施
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对电工、塔吊司机、现场信号指挥工进行必须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
项目部把高压线立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周检制度。
临贵州路高压线为架空绝缘线,采用架设钢丝绞线悬挂专用的安全警示色带,为吊装禁止区域。
(一)严格控制塔吊在顺高压线路方向的东半区施工区域的2米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东西向范围内作为警戒区,非特殊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及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区,并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
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
(二)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立即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5m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其起重臂及吊钩上升高度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以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踏事故。
(三)安全作业区作业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四)限制小车在塔吊大臂上的运行最大伸长量和吊钩的吊、装、运高度。经测量检查,小车平时只能伸长长度为大臂上39米刻度标记范围内,吊钩在吊起物料后,吊钩尽量提高到最高能运行的高度,待到具体下放位置后,再下落物料,保证其小车在大臂上滑行距离及吊钩上升高度均有足够的距离尺寸以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五)严格塔吊的调运操作,平时塔吊回转时起吊钩的高度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下班后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做好检查,吊钩、钢丝绳的回收位置也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
(六)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七)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
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八)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落等日常工作,防止物料坠落,尤其是在塔吊旋转运行临近高压线警戒区时,应加倍谨慎小心。
(九)严格对塔机进行日常的检查验收,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电工及涉及到塔吊使用的操作工人就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塔吊作业信号、手势、旗语,预防高压线等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与此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操作责任人,做到万无一失。
(十)在塔吊前臂设置红色安全警示旗,塔吊司机在作业过程中要精力集中,严格听从信号指挥工的指挥信号,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施工。
(十一)群塔运行控制。
1、两相邻塔吊塔机机身的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不得碰及相邻塔机吊运(两塔吊布置有足够机身间隙距离避免两机身相碰)。
2、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五、塔吊安全使用
1、操作人员:塔吊司机及信号工持证上岗。
2、安全装置:
塔吊出厂时已安装起重量及变幅小车的限位装置。为防止操作失误,设置行程限位器、载荷限制器及报警装置。
3、安全操作规定:
(1)、塔吊停用时前臂必须与高压线侧向平行停放,并将小车钩锁,防止大风刮动前臂,并取下钓钩上的吊具,吊钩升至最上端和靠近塔吊操作台跟部。
(2)、每次使用塔吊时,先将吊钩收到最上部后并用卡环把吊具与吊钩锁紧,才能旋转塔吊。
(3)、吊装时严禁将构件或物品吊在高压线上空旋转。
(4)、风力超过5级时停止吊装,以防控制不好塔吊。
(5)、构件的起点位置必须距高压线水平距离10m以外。
(6)、构件在起吊过程中构件上须设置牵引绳,以防止构件摆动,等构件平衡后,方可起吊,起吊后须先转臂运离高压线,再移动小车。
(7)、在吊装时,对司机和信号工实行短时间作业制度,两小时换班一次,以防止疲劳作业。
(8)、每天吊装时,须对吊机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业,工地上备用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