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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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滨州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权重
学生工作考核作为教学单位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所占权重为25%,包括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招生就业工作三方面内容,所占分值分别为:15分、5分、5分。
二、考核项目及权重
(一)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育人工作
(1)新生入学教育
①学生规章制度考试成绩(10分)
②新生军政训练成绩(10分)
(2)日常教育活动:各系(院)学生活动上报情况(10分)(3)毕业生教育(10分)
(4)宣传阵地建设:各系(院)宣传栏评比成绩(10分)
(5)心理健康教育(10分)
(6)宿舍文化建设(10分)
(7)辅导员进学生公寓情况(10分)
2.基础管理
(8)各系(院)晚自习值班情况(10分)
(9)各系(院)学生上课出勤情况(10分)(10)各系(院)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10分)(11)各系(院)学生英语寝室活动开展情况(10分)(12)学生违纪情况被通报情况(10分)
(13)学生宿舍卫生成绩(10分)
(14)学生住宿情况上报(10分)
(15)学生违纪被处分情况扣分项
(二)共青团工作
1.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20分);
2.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10分);
3.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开展情况(30分);
4.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20分);
5.团的自身建设及工作完成情况(20分)。
(三)招生就业工作
1.招生工作
(1)领导重视情况(5分)
(2)招生电话落实情况(20分)
(3)招生面对面情况(25分)
2.就业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5分)
(2)规范管理(5分)
(3)就业指导(5分)
(4)市场建设(10分)
(5)就业率(25分)
三、考核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分别对各项考核内容细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具体见附件),并具体负责做好所考核内容相关材料的收集、审查、统计、得分汇总工作。
(二)按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满分150分、共青团工作满分100分、招生就业工作满分100分进行考核。
(三)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将各自考核结果分别反馈给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得分×10%+共青团工作得分×5%+招生就业工作得分×5%”计算出学生工作得分,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招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学生工作处
团委
招生就业处
2010年11月
附件1
说明:1、学生工作考核最后得分=(前15项之和-第16项)*0.1
2、个别系(院)因缺项造成的成绩差异则由实际总分进行百分制换算。
附件2
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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