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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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再贴现分册)
2017年9月
目录
第1章总则 (3)
1.1系统介绍 (3)
1.2系统主要功能 (3)
第2章系统管理 (3)
2.1系统参与者管理 (3)
2.2系统参数管理 (3)
2.3用户管理 (5)
第3章再贴现质押式回购 (5)
3.1业务申请 (5)
3.2业务确认 (8)
第4章信息查询(机构端) (9)
4.1成交单查询 (9)
4.2成交单票据明细查询 (11)
4.3机构授信查询 (12)
4.4业务申请查询 (13)
第5章再贴现异步查询 (14)
第1章总则
1.1系统介绍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是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依托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开发的,为再贴现操作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电子化处理平台。人民银行作为特殊的银行类会员加入票交所系统,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具有相应授权的分支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加入票交所系统。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作为再贴现受理窗口在系统中电子化处理再贴现业务申请,同时可对再贴现业务实现额度控制和参数管理。金融机构可查询再贴现业务受理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等业务信息。
1.2系统主要功能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主要包括再贴现、机构管理、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五个业务模块,系统将根据机构管理员和机构操作员分别赋予相应权限:机构管理员可赋予再贴现(查询功能)、机构管理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机构操作员可赋予再贴现、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
第2章系统管理
2.1系统参与者管理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在机构层级设置上分为法人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四级机构,分别对应人民银行总行(再贴现窗口)、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部分)/营管部(再贴现授权窗口)、人民银行地级市中心支行(再贴现转授权窗口)、人民银行县级分支机构(再贴现转授权窗口)。具有相应权限的各级机构可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等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提交的再贴现业务申请。
2.2系统参数管理
2.2.1计数规则
1.利率:系统显示保留小数点后4位,即**.****%。
2.金额: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2.2.2计息基准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计算利息金额时的日计数基准为实际天数/360,即一年按360天计。
2.2.3营业日准则
再贴现回购到期日如遇节假日时,到期结算日向后一工作日顺延,但如果顺延后的工作日跨月,则到期结算日向前一工作日顺延。
2.2.4利率规则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中使用的利率均为年化利率。
2.2.5计算公式
1.再贴现买断:
(1)应付利息=∑(票据金额×再贴现利率×剩余期限/360)
(2)结算金额=票面总额-应付利息
2.再贴现质押式回购:
(1)应付利息=再贴现回购金额×再贴现利率×再贴现回购期限/360
(2)首期结算金额=再贴现回购金额-应付利息
(3)到期结算金额=再贴现回购金额(若节假日安排临时调整导致到期结算日调整,则到期结算金额将相应调整。)
注:质押式回购应付利息按回购金额整批计算,当票据清单中单张票据应付利息总和、结算金额总额与该笔再贴现的应付利息、结算金额不一致时,调整票据清单中票号最大的有效票据,使之相等。
2.2.6清算速度
再贴现业务清算速度包括T+0和T+1。T+0是指成交当日清算,T+1是指成交日的下一工作日清算。
2.2.7编号规则
再贴现业务编号遵循业务品种首字母+业务办理日期+该笔业务序列号规则,由系统自动生成,例如:
(1)再贴现质押式回购申请单编号:QRC20170920001517
(2)再贴现质押式回购成交单编号:RC20170920001536
2.3用户管理
2.3.1 业务前准备
再贴现业务办理前需给相关机构设置权限,并对机构操作员完成赋权。
2.3.2 运行时段
1.再贴现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遇法定节假日调整除外。
2.再贴现子系统运行时间为9:00-16:30(指业务流程处理时间)。
3.特殊情况下,票交所可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应急延时。如遇变更,票交所将提前发布市场公告。
第3章再贴现质押式回购
3.1业务申请
[功能概述]
机构操作员登入再贴现模块,选择业务申请,向人行申请办理再贴现业务。
[菜单位置]
再贴现->业务办理->再贴现质押式回购->业务申请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无
[操作步骤]
1.点击“新增”,系统展示申请单录入窗口,如下图:
2.申请机构根据录入信息,选择/输入再贴现业务要素。
3.再贴现要素输入后,申请机构可选择“挑票”或者“导入”方式,增加拟再贴现票据,如下图(挑票方式和清单导入方式):
4.票据导入完成后,可选择点击再贴现影像“维护”进行票据影像上传。
5.上述操作完成后,可对该笔申请单进行“作废”、“保存”或者“提交”处理。若作废,则该笔申请终止;若保存,则该笔申请在申请界面展示,点击该笔申请,可进行再次修改或提交;若
提交,则该笔申请发送至该机构复核岗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1.再贴现申请单提交后,票据状态变更为已锁定。
2.申请单要素中的“小微票据占比”和“涉农票据占比”为系统自动计算,“绿色票据占比”后续实现。
3.2业务确认
[功能概述]
机构操作员登入再贴现模块,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确认。
[菜单位置]
再贴现->业务办理->再贴现质押式回购->业务确认
[模块页面]
[输入域]
无
[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