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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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及评价

在戊戌年,清政府本来它有一个主动变革主动变法的机会,结果被慈禧给镇压了,清王朝丧失了这次机会,导致了八国联军血洗北京和辛丑条约的签订。清政府在义和团战争中几乎垮台,内忧外患不断,国内要求变革之声此起彼伏,清廷为了安抚统治阶级内部各派系和缓和国内阶级矛盾,被迫实行新政。新政能够推行和顽固派在八国侵华战争中被给以沉重打击不无关系。

1901年1月29号,慈禧在西逃的途中,不得不以光绪的名义发布了一道变法更新的上谕,这道上谕说:“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度支始裕,如何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已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变法上谕在发布了两个月之后,清朝政府在1901年的4月21号,成立了“督办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专门机构,任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等作为督办政务大臣,又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参预大臣,第二年,增加直隶总督袁世凯为参预大臣,李鸿章已经去世了,由袁世凯接替任直隶总督。

1901年7月,张之洞和刘坤一三次联合上奏,提出了一些变法措施,即“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受到了慈禧太后的重视。他们的建议再加上袁世凯的意见,就成为清廷推行“新政”的这样一个蓝本。

1901年的10月2号,朝廷离开西安前四天,以慈禧太后的名义发表了一个文告:“变法一事,关系甚重……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又讲:“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臣民计,舍此更无他策。”

从1901年到1905年,根据朝廷的大臣,还有各个省的总督、巡抚,以及驻外公使的条陈,清政府一共下达了十几道谕旨,采取了三十多项措施,来推行“新政”。但是新政很明确的一点是不易这三纲五常,君为臣纲首先是不能够变的,即皇权是不能削弱。“新政”的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等各个方面,但重点是改革军制和编练新军。

1.改革官制

1901年7月,清朝政府落实了《辛丑条约》的一个规定,撤销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称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直到这时候中国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外交部。1903年设立商部,后来商部和工部合并,改叫做工商部,表示了要发展工商业;练兵处和兵部合并,改称为陆军部。1905年增设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同年,又增设学部。还先后裁撤了一些衙门、地方督抚,如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河东道总督;还有中央的詹事府、通政司等冗衙。停止捐纳制度,即捐官制度。当官要通过科举考试,有的人他考不过,就没法当官。近代以来,清朝财政始终困难,有人就提出,可以拿出一部分官位来卖,卖给有钱的人,这叫“捐纳制度”;拿钱买官会的后果就是助长了贪污腐败。新政停止了捐官制度。

2.改革兵制

改革兵制主要是效仿西方改革军制,编制了新式陆军。1901年8月,谕令本年内要裁去原来的绿营、防勇20%到30%,而且取消了武科的考试。过去这个科举考试,有所谓文科和武科,现在把这个武科的考试取消了。9月,又命令各个省设立了“武备学堂”,为编练新军来做干部准备。1903年,在京师设立练兵处,派庆亲王奕劻为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兵部侍郎铁良为襄办,各个省设立督练公所,由各地的将军、督抚担任督办,就是来总管。1904年5月,又谕令统一全国军制,不久,又把新军分成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

三种,以“镇”作为新军的一个最高的编制单位,每镇官兵12500人,点类似于后来所谓的“师”,各级机构分为镇、协、标、营、队、排、棚七个级别,类似于后来的师、旅、团、营、连、排、班。从兵种看,分为步兵、马兵(也就是骑兵)和炮兵三个军种,还有工程兵和辎重兵。对其他有关的事项也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1907年还提出了要在全国编练新军36个镇的计划。

3.修改刑律,

1902年5月,清廷派刑部右侍郎沈家本、驻美公使伍廷芳修订原来的《大清律例》,这两个人都在西方受过资本主义教育,精通西方法律。《大清律例》最开始是在顺治初年制订的,中间也是不断地经过修订,最后基本上定型在乾隆年间。《大清律例》有很多很残酷的刑罚,这一次修订刑律并没有对这部法例作根本性的变革,只是对一些最残酷的部分作了一些删除。

4.奖励工商

当时陆续颁布了《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另外还颁布了一系列的这样一些章程、一些规定。1905年又在北京成立了劝工陈列所、高等实业学堂,而且还兴办了户部银行,最早的国家银行。此外也颁布了奖励工商方面的一些措施。

5.改革学制

主要包括停科举、设学堂、奖游学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所谓奖游学,也就是鼓励出国留学。从1902年起,科举考试开始废除八股,改试“策论”,把各地书院改成学堂。1902年,又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对怎样办学堂,做出了具体规定。

1904年,对这个章程重新修订,制定了以日本教育为模式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把学堂分成小学堂、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等级别。

1905年9月,下令从1906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12月,设立了学部来统管全国的教育。1909年,学堂的总数猛增至52346所,学生人数也达到了156.027万人。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的这些内容之外,还发布了像禁缠足、禁鸦片、废酷刑,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一系列的规定。

评价:

1.“新政”虽然没有触动清廷的政体,清末“新政”在政治上增设了一些适应近代化的机构,修改了《大清刑律》,废除酷刑峻法,注入了一些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在经济上,允许和奖励私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承担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责任,提高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也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有利的条件。;在文化教育上,给西学以合法地位,允许学习和传播资本主义的自然科学和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在军事上,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建军理论和原则,使古老的封建专制制度发生了一些变革,促进了中国社会近代化的进程。从内容上看,大部分和1898年戊戌维新时,维新派的主张和要求是相似的。“新政”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所以有人也把清末的“新政”,叫做“第二次洋务运动”,因其和洋务运动基本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

2.清政府在一些具体措施上,做了一些变革,其中有一些措施,比如废科举,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开科取士的选官制度,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一个重大举措;此外,学堂的兴办,也有利于资产阶级文化的传播,其他如禁缠足、准许满汉通婚也是一些较开明的措施,对这些也还应该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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