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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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内容产业发展方面,各国 政府也纷纷投入巨资。例如,英国投 入 16.7 亿英镑,日本投入 3000多亿日 元来支持信息内容产业的发展。
4、重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 各国政府在信息化进程中都非常 重视对信息人才的培训和教育。以美 国为例,克林顿政府自上台之日起,就 把信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问题看成是 美国经济振兴的根本动力所在。5年 内投入 96 亿美元推行“国家服务”计 划, 加强中小学教育;普及计算机技 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教育, 培养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强化信息 资源管理,设立首席信息主管 CIO 等职 位,培养业务精通的信息经纪人和信息 管理者的队伍;要求各大公司拿出利润 的5 % 用于对在职工人和技术人员的
1、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战略规 划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信息化六 要素的核心,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取得 实效的关键。从发达国家开发利用信 息资源的经验来看,各国信息资源的 开发利用都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目标明确、 措施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美国政府早在 1 9 9 3 年就颁布了 “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确立了“重
建立大规模的机读目录。在政府的大 力支持下,美国的信息资源得到了较 快和较为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而且为 数据库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奠定了信息储备和用户基础,在国际 市场上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1994年,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拨款各地研究项 目机构和美国航空航天局,资助6个数 字图书馆的研究项目,资助共计达到 2440 万美元。这种支持使美国在网络 化、数字化时代,在全球开始保持竞 争力优势。如美国科教网络,初期由 国防部与国家科学基金会津贴运行, 近几年发展很快,已构成美国信息服 务业的主体,其收益逐年以25%-30% 增长率递增,并不断扩张、渗透。
目前,美国 CG(Dream Works)、 Google 和 AOL Time Warner 为主体的 企业方阵,已经创造了全球内容产业 霸主地位。加拿大近年来在在线学习 和数字多媒体产业表现抢眼,日本的 动漫、游戏等已经形成了特色。
二、国外信息资源开发 利用的基本经验
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但是发达国 家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积累的经 验也可以为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提供不少有益的借鉴。
用外
的 基 本
信 息 资 源
经开
验发
□罗 程 刘 瑛
域,得到了快速发展。有关统计显示,2006 年世界信息产业 规模达到 42457 亿美元,在各细分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的 是数字内容产业,增速为 4 0 . 1 %。日本数字内容协会在 《2004 年日本数字内容白皮书》中报告,日本数字内容产业 的爆炸性增长,2001 年数字内容产业规模为 1.9 万亿日元, 2004 年为 2.4 万亿日元,日本经贸部预计到 2010 年该产业 市值将突破 6.3 万亿日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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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巨资,把信息内容产业列为新的经 济增长点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战略性 产业,并建立相应的政府办事机构加 以推动。例如,英国投入 16.7亿英镑, 日本投入 3000 多亿日元来支持信息内 容产业的发展,芬兰、爱尔兰等欧盟 国家都制定了信息内容产业发展的战 略规划,欧盟国家还力图在近期围绕 开拓有活力的数字内容市场、生产与 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的环境相适应的 数字内容产品、提高公共部门信息的 访问率并扩大该信息的使用范围等三 个主线来发展信息内容产业。
(2)知识产权保护类法规政策:这 类政策旨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作用,将技术手段 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共同维护网络信息 主权。如美国 1995 年颁布的《知识产 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白皮书》。
(3)个人隐私权保护类法规政策: 这类政策重点在于保护信息资源开发 和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权,努 力创造一个全国乃至全球性的保护个 人隐私安全的良好环境。如美国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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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国
பைடு நூலகம்
一、国外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当今世界正在进入信息膨胀 时代,据权威研究机构统计,2006 年 全球制造、复制出的数字信息量共计 1610 亿 GB,到 2010 年,全球数字信息量预计为 9880 亿 GB,信息量增幅高达 6 倍。面对如此浩瀚的信息 海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 力的重要标志,各国政府纷纷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目前,国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发达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基本上都是从电子政 务的建设开始。美国的政府网站内容非常丰富,以人口调查 站点为例,用户可以通过直观地图的形式,查看到州一级, 甚至县一级的极其详尽的统计数据,包括当地从事某种职业 的人口组成。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将一个个独立的网站连起 来,做到网网相联,以便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英国 从 1994 年开始进行“政府信息服务”实验,在互联网上建 立“英国政府信息中心”,为用户提供政府、学术机构、企 业等网址查询。新加坡政府的电子公众中心致力于把所有有 用的服务整合在一起,并以一揽子的方式轻松便捷地提供给 全体新加坡公民。2000 年投入全部运营的 GeBIZ 计划,则为 商业交易活动创建了一个“一站式”、全天候的网络中心。目 前新加坡政府正加紧整合“ICT21 规划”(ICT 即信息通讯技 术),希望以此使新加坡在 2010 年前发展成为一个拥有繁荣 发达的网络经济、充满活力的“信息通讯技术之都”。 2、信息内容产业快速增长 自从 1995 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提出“内容产业”概念 以来,信息内容产业作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重点领
日本为了扶持数据库产业,缩小与 美国的差距,早在 1984 年就专门成立 了“数据库振兴中心”。20 多年来,政 府注入一定的基金,促进本国数据库 业(包括引进国外数据库)发展。此外, 政府实行扶持风险企业、资助新兴产 业和推进信息应用技术开发的政策, 对民间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研究开发予 以资助。作为“IT 特区”、“信息化都 市”战略政策的配套,日本制定了《高 技术工业密集区开发促进法》,利用金 融手段对特区、开发区的高科技项目 提供贷款优惠,如延长贷款期限、实 行有条件的无息贷款、长期低息贷款 直接资助,或以保证金负担的间接资 助方式。对风险性较强的信息企业,政 府还开设培育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 开放股权流通的交易市场等,为企业 融资提供场所。
培训等等。另一方面,美国政府通过新 “移民法”等措施吸引外国的信息科技
人才, 不断扩充本国信息人才力量, 保 持美国在信息资源开发战略中的人才 优势,进一步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 用。
在日本,为了普及社会信息化,日 本采用多渠道培养信息化高级人才的 政策,如加增设学校的信息化相关课 程,扩大培养高学历信息人才的范围, 建立软件技术人才的资格考试制度和 信息技术资格认定制度;完善吸引国 外专业人才的机制;政府促进产业界 与学界的人才交流,资助大学举办培 育创业家的各种讲座,在风险企业中 实施大学生就业制度,采用多种方式 培育拥有专门技术、创新能力强,能 适应风险变化的多元化人才。
在德国,1985 年 -1988 年,政府 拨款 9.39 亿马克支持专业信息系统开 展网络建设、信息产品加工和传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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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展电子出版业务的试验项目。为 了实施 1938-1990 年信息技术促进计 划,德国拿出 30 亿马克进行超大规模 集成电路等 7 个主要领域的开发研制 工作。在 1990-1993 年信息技术促进 计划期间,德国科学技术部出资36.47 亿马克,并制订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措 施,用于建立欧洲信息市场和加强国 际合作。
子交易的他国的网络隐私保护情况提 出要求,将欧盟所确立的网络隐私保 护的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
3、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政府 的重视和支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 和政策优惠两方面。 美国政府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 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下设的科学信息 服务处对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的二次文 献给予了重点扶持。在20世纪60年代, 资助的经费达到一千万美元,资助的 目的是发展二次文献加工的自动化,
5、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 协调机构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涉及到 政府各个部门、企业以及公众等各界 利益,因此,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 程中,组织协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政府为加强对国家信息基础 结构建设的领导,成立了国家信息基 础结构特别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政府
在应用国家信息基础结构方面的工作, 连接政府应用系统和民间企业,解决 和协调有关争议,执行政府政策等;加 拿大政府成立了加拿大信息传播公司, 负责促进政府、公众、金融、商业等各 界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协调和监督工 作;欧盟则在 1994 年 2 月宣布“信息 社会计划”以后,就成立了以主管工 业技术和信息技术委员马丹.班吉曼为 首的高级专家组,负责研究制定欧洲 “信息社会”计划的实施方针和政策, 成立了“信息社会项目办公室 (ISPO)”,以协调欧盟科研计划部门同 项目申请机构及未来用户之间的关 系;德国政府为了确保其“联邦在线 —— 2005”(Bund Online-2005)计划 顺利实施,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由 内政部部长领导,辅助各部门及各机 构制定方案,以项目管理形式进行统 一协调;日本政府于 1994 年成立了以 村山富市首相为首,包括内阁成员及 有识之士的“高度信息通信社会推进 总部”,制定了建立高度信息社会的有 关政策,确保以民间为主导,对开发 信息高速公路事业实施融资、优惠税 制等扶持政策。
点建设数据库,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 发和利用”的战略发展重点。2002 年 和 2003 年美国政府两次制定电子政府 战略报告,有效推动了美国电子政府 建设的发展,并成为美国对电子政府 立法的依据。
欧盟从 90 年代开始积极推进信息 社会的建设,制定有《发展信息市场 五年规划》和《欧洲信息服务产业促 进计划》、《2002电子欧洲行动计划》等 战略规划,欧盟各成员国在参与制定 和实施整个欧盟信息社会计划的同时, 也纷纷制定了自己的信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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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个人隐私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 书》,欧盟的《关于个人资料的运行和 自由流动的保护指令》等。
(4)国际信息开发类法规政策:在 信息资源,尤其是国际信息资源的开发 和利用过程中涉及的越境数据流TD F的保护、大众传播媒介的“控制”与 “反控制”、私人信息越境流通的隐私 保护等问题,这类法规政策是近年来美 国乃至全球国际信息政策研究的热点 问题。欧盟在 1999 年部长会议上提出 的《关于在信息高速公路上收集和传 送个人资料的保护》就对与欧盟有电
2、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配套法 规政策
随着信息交流范围的日益扩大,在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 信息安全、 信息保密、信息经济利益等问题日益 突出, 需要法律和政策及时配合。因 此,很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对信息资 源开发和利用提供保证并进行约束。
纵观发达国家制定的各项法规政 策,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1 )信 息自由类法规政策:这类政策法律重在 加强信息资源的自由获取、促进政府 信息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如 美国政府 1993 年颁布的《电子化信息 自由强化法案》,1996 年颁布的《信息 自由法》及其修订法案,加拿大政府 2003 年 5 月颁布的《政府信息管理政 策》等。
在亚洲,日本为了实现“IT 基本
战略”,先后推出《科学技术政策大纲》 及《2002 年信息产业设想》,确定了未 来日本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21 世纪 后,又进而制定《信息技术国家基本 战略草案》(2000)和《国家产业技术战 略》(2001),将建立超高速、超宽带互 联网,建设全球最先进的信息化国家, 作为 2 1 世纪日本信息化战略的总目 标。
4、重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 各国政府在信息化进程中都非常 重视对信息人才的培训和教育。以美 国为例,克林顿政府自上台之日起,就 把信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问题看成是 美国经济振兴的根本动力所在。5年 内投入 96 亿美元推行“国家服务”计 划, 加强中小学教育;普及计算机技 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教育, 培养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强化信息 资源管理,设立首席信息主管 CIO 等职 位,培养业务精通的信息经纪人和信息 管理者的队伍;要求各大公司拿出利润 的5 % 用于对在职工人和技术人员的
1、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战略规 划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信息化六 要素的核心,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取得 实效的关键。从发达国家开发利用信 息资源的经验来看,各国信息资源的 开发利用都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目标明确、 措施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美国政府早在 1 9 9 3 年就颁布了 “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确立了“重
建立大规模的机读目录。在政府的大 力支持下,美国的信息资源得到了较 快和较为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而且为 数据库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奠定了信息储备和用户基础,在国际 市场上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1994年,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拨款各地研究项 目机构和美国航空航天局,资助6个数 字图书馆的研究项目,资助共计达到 2440 万美元。这种支持使美国在网络 化、数字化时代,在全球开始保持竞 争力优势。如美国科教网络,初期由 国防部与国家科学基金会津贴运行, 近几年发展很快,已构成美国信息服 务业的主体,其收益逐年以25%-30% 增长率递增,并不断扩张、渗透。
目前,美国 CG(Dream Works)、 Google 和 AOL Time Warner 为主体的 企业方阵,已经创造了全球内容产业 霸主地位。加拿大近年来在在线学习 和数字多媒体产业表现抢眼,日本的 动漫、游戏等已经形成了特色。
二、国外信息资源开发 利用的基本经验
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但是发达国 家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积累的经 验也可以为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提供不少有益的借鉴。
用外
的 基 本
信 息 资 源
经开
验发
□罗 程 刘 瑛
域,得到了快速发展。有关统计显示,2006 年世界信息产业 规模达到 42457 亿美元,在各细分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的 是数字内容产业,增速为 4 0 . 1 %。日本数字内容协会在 《2004 年日本数字内容白皮书》中报告,日本数字内容产业 的爆炸性增长,2001 年数字内容产业规模为 1.9 万亿日元, 2004 年为 2.4 万亿日元,日本经贸部预计到 2010 年该产业 市值将突破 6.3 万亿日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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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巨资,把信息内容产业列为新的经 济增长点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战略性 产业,并建立相应的政府办事机构加 以推动。例如,英国投入 16.7亿英镑, 日本投入 3000 多亿日元来支持信息内 容产业的发展,芬兰、爱尔兰等欧盟 国家都制定了信息内容产业发展的战 略规划,欧盟国家还力图在近期围绕 开拓有活力的数字内容市场、生产与 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的环境相适应的 数字内容产品、提高公共部门信息的 访问率并扩大该信息的使用范围等三 个主线来发展信息内容产业。
(2)知识产权保护类法规政策:这 类政策旨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作用,将技术手段 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共同维护网络信息 主权。如美国 1995 年颁布的《知识产 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白皮书》。
(3)个人隐私权保护类法规政策: 这类政策重点在于保护信息资源开发 和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权,努 力创造一个全国乃至全球性的保护个 人隐私安全的良好环境。如美国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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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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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信息 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当今世界正在进入信息膨胀 时代,据权威研究机构统计,2006 年 全球制造、复制出的数字信息量共计 1610 亿 GB,到 2010 年,全球数字信息量预计为 9880 亿 GB,信息量增幅高达 6 倍。面对如此浩瀚的信息 海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 力的重要标志,各国政府纷纷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目前,国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发达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基本上都是从电子政 务的建设开始。美国的政府网站内容非常丰富,以人口调查 站点为例,用户可以通过直观地图的形式,查看到州一级, 甚至县一级的极其详尽的统计数据,包括当地从事某种职业 的人口组成。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将一个个独立的网站连起 来,做到网网相联,以便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英国 从 1994 年开始进行“政府信息服务”实验,在互联网上建 立“英国政府信息中心”,为用户提供政府、学术机构、企 业等网址查询。新加坡政府的电子公众中心致力于把所有有 用的服务整合在一起,并以一揽子的方式轻松便捷地提供给 全体新加坡公民。2000 年投入全部运营的 GeBIZ 计划,则为 商业交易活动创建了一个“一站式”、全天候的网络中心。目 前新加坡政府正加紧整合“ICT21 规划”(ICT 即信息通讯技 术),希望以此使新加坡在 2010 年前发展成为一个拥有繁荣 发达的网络经济、充满活力的“信息通讯技术之都”。 2、信息内容产业快速增长 自从 1995 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提出“内容产业”概念 以来,信息内容产业作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重点领
日本为了扶持数据库产业,缩小与 美国的差距,早在 1984 年就专门成立 了“数据库振兴中心”。20 多年来,政 府注入一定的基金,促进本国数据库 业(包括引进国外数据库)发展。此外, 政府实行扶持风险企业、资助新兴产 业和推进信息应用技术开发的政策, 对民间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研究开发予 以资助。作为“IT 特区”、“信息化都 市”战略政策的配套,日本制定了《高 技术工业密集区开发促进法》,利用金 融手段对特区、开发区的高科技项目 提供贷款优惠,如延长贷款期限、实 行有条件的无息贷款、长期低息贷款 直接资助,或以保证金负担的间接资 助方式。对风险性较强的信息企业,政 府还开设培育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 开放股权流通的交易市场等,为企业 融资提供场所。
培训等等。另一方面,美国政府通过新 “移民法”等措施吸引外国的信息科技
人才, 不断扩充本国信息人才力量, 保 持美国在信息资源开发战略中的人才 优势,进一步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 用。
在日本,为了普及社会信息化,日 本采用多渠道培养信息化高级人才的 政策,如加增设学校的信息化相关课 程,扩大培养高学历信息人才的范围, 建立软件技术人才的资格考试制度和 信息技术资格认定制度;完善吸引国 外专业人才的机制;政府促进产业界 与学界的人才交流,资助大学举办培 育创业家的各种讲座,在风险企业中 实施大学生就业制度,采用多种方式 培育拥有专门技术、创新能力强,能 适应风险变化的多元化人才。
在德国,1985 年 -1988 年,政府 拨款 9.39 亿马克支持专业信息系统开 展网络建设、信息产品加工和传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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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展电子出版业务的试验项目。为 了实施 1938-1990 年信息技术促进计 划,德国拿出 30 亿马克进行超大规模 集成电路等 7 个主要领域的开发研制 工作。在 1990-1993 年信息技术促进 计划期间,德国科学技术部出资36.47 亿马克,并制订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措 施,用于建立欧洲信息市场和加强国 际合作。
子交易的他国的网络隐私保护情况提 出要求,将欧盟所确立的网络隐私保 护的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
3、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政府 的重视和支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 和政策优惠两方面。 美国政府从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 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下设的科学信息 服务处对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的二次文 献给予了重点扶持。在20世纪60年代, 资助的经费达到一千万美元,资助的 目的是发展二次文献加工的自动化,
5、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 协调机构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涉及到 政府各个部门、企业以及公众等各界 利益,因此,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 程中,组织协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政府为加强对国家信息基础 结构建设的领导,成立了国家信息基 础结构特别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政府
在应用国家信息基础结构方面的工作, 连接政府应用系统和民间企业,解决 和协调有关争议,执行政府政策等;加 拿大政府成立了加拿大信息传播公司, 负责促进政府、公众、金融、商业等各 界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协调和监督工 作;欧盟则在 1994 年 2 月宣布“信息 社会计划”以后,就成立了以主管工 业技术和信息技术委员马丹.班吉曼为 首的高级专家组,负责研究制定欧洲 “信息社会”计划的实施方针和政策, 成立了“信息社会项目办公室 (ISPO)”,以协调欧盟科研计划部门同 项目申请机构及未来用户之间的关 系;德国政府为了确保其“联邦在线 —— 2005”(Bund Online-2005)计划 顺利实施,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由 内政部部长领导,辅助各部门及各机 构制定方案,以项目管理形式进行统 一协调;日本政府于 1994 年成立了以 村山富市首相为首,包括内阁成员及 有识之士的“高度信息通信社会推进 总部”,制定了建立高度信息社会的有 关政策,确保以民间为主导,对开发 信息高速公路事业实施融资、优惠税 制等扶持政策。
点建设数据库,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 发和利用”的战略发展重点。2002 年 和 2003 年美国政府两次制定电子政府 战略报告,有效推动了美国电子政府 建设的发展,并成为美国对电子政府 立法的依据。
欧盟从 90 年代开始积极推进信息 社会的建设,制定有《发展信息市场 五年规划》和《欧洲信息服务产业促 进计划》、《2002电子欧洲行动计划》等 战略规划,欧盟各成员国在参与制定 和实施整个欧盟信息社会计划的同时, 也纷纷制定了自己的信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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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个人隐私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 书》,欧盟的《关于个人资料的运行和 自由流动的保护指令》等。
(4)国际信息开发类法规政策:在 信息资源,尤其是国际信息资源的开发 和利用过程中涉及的越境数据流TD F的保护、大众传播媒介的“控制”与 “反控制”、私人信息越境流通的隐私 保护等问题,这类法规政策是近年来美 国乃至全球国际信息政策研究的热点 问题。欧盟在 1999 年部长会议上提出 的《关于在信息高速公路上收集和传 送个人资料的保护》就对与欧盟有电
2、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配套法 规政策
随着信息交流范围的日益扩大,在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 信息安全、 信息保密、信息经济利益等问题日益 突出, 需要法律和政策及时配合。因 此,很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对信息资 源开发和利用提供保证并进行约束。
纵观发达国家制定的各项法规政 策,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1 )信 息自由类法规政策:这类政策法律重在 加强信息资源的自由获取、促进政府 信息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如 美国政府 1993 年颁布的《电子化信息 自由强化法案》,1996 年颁布的《信息 自由法》及其修订法案,加拿大政府 2003 年 5 月颁布的《政府信息管理政 策》等。
在亚洲,日本为了实现“IT 基本
战略”,先后推出《科学技术政策大纲》 及《2002 年信息产业设想》,确定了未 来日本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21 世纪 后,又进而制定《信息技术国家基本 战略草案》(2000)和《国家产业技术战 略》(2001),将建立超高速、超宽带互 联网,建设全球最先进的信息化国家, 作为 2 1 世纪日本信息化战略的总目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