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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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课程背景:

中国银行业短短20年时间走过西方上百年的路,这期间历经市场竞争的风雨洗礼,在学习中实践,在纠错中成长,在一次次风险的磨砺中前行。相当一部分银行掌握了风险管理的操作技巧,得以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也有一些银行包括一些知名银行,却屡屡遭受巨大风险损失,有的甚至直接导致其破产。

本课程定位在培养信贷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从贷前、贷中、贷后入手,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制度建设,学习并掌握信贷风险防控的重要技术与方法。

培训对象:

银行行长及各业务网点负责人

授课方式:

知识讲解、案例分析讨论、游戏感悟、互动交流、多媒体运用

课程时间:2天

培训目标:

了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基本规律,掌握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形式与防控措施与技能,应用现代最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把银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为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培训大纲: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四大困惑

二、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流程

1、事前管理

2、事中管理

3、事后管理

三、贷前调查尽职

1、客户尽职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1)客户数据的收集渠道和方法

2)银行交易记录调查

3)利益关系人调查

4)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调查

5)协会及媒体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6)客户数据的分析技术

2、客户财务状况的调查

1)财务报表分析概述

2)三张财务报表分别揭示出企业哪些管理本质

3)怎样快速阅读财务报表

4)哪些财务比率反映客户的短期偿债能力

5)哪些财务比率反映客户的长期偿债能力

6)客户的盈利能力应当从哪些财务数据分析中获得

7)客户的营运能力重点反映在哪些财务比率上

8)有经验的财务分析师为什么总是紧盯企业的应收账款3、客户表外因素的调查

1)客户的法人治理结构

2)客户的内部控制

3)发展战略与规划

4)违规、错弊及异常事项

5)客户社会责任的调查

4、授信调查报告的撰写

1)授信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

2)授信调查报告的内容

3)授信调查报告的格式样本

四、贷中审查控制

1、贷款审查的流程控制

1)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下的信贷流程

2)贷款申请环节的风险控制

3)审核环节的风险控制

4)批准环节的风险控制

5)放款各环节互相制约和监督作用

2、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

1)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

2)是否执行职工岗位轮换制度

3)是否执行员工强制休假制度

3、贷款的授权控制

1)对于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信贷人员是已有明确授权2)个金和企业相关业务条线的风险敞口是否得到有效控制3)信贷经理的授权是否得到很好的遵循

4、贷款审核和批准控制

1)贷款审核和批准是否真正实现职责分离

2)各网点主任的审批权限是否得到很好的遵循

3)各信贷经理是否根据不同级别匹配了对应的审批额度

五、贷款风险的管理及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及其控制措施

1)借款人主体资格的风险控制

2)贷款人未在有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3)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4)实际放款时间与约定放款时间不一致

5)放款之后怠于收款的风险

6)担保人对外担保有限制性规定的风险

7)将不得抵押的财产作抵押的风险

8)未办理抵押登记的风险

9)以他人财产作抵押的风险

10)未经共有人同意把共有财产作抵押的风险

2、实行有效的贷款管理办法

1)授权管理

2)流程控制

3)不相容职责的分离

4)强制休假制度

六、贷款风险的监测与绩效

1、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2、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七、贷后管理中的风险

1、信贷风险的贷后预警机制

1)预警指标如何设定

2)如何应用数据库有效进行风险预警

3)如何对重点客户实施重点跟踪

2、有效的贷款风险处置方式

1)贷款担保

2)贷款风险补偿金

3)自有流动资金比例控制

3、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

1)稽核的重要原则

2)稽核的具体实施步骤

4、逾期应收账款如何进行有效催收

1)商账催收不是打官司和黑社会

2)如何让诉讼时效永不失效

3)商账催收的成功率与逾期时间长短的关系4)建立科学有效的商账管理体系

5、坏账的核销

1)建立坏账的容忍度指标

2)核销的流程控制

3) 坏账核销的主要风险点及其控制措施

课程总结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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