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望规定及标准

职工探望规定及标准
职工探望规定及标准

职工探望、慰问有关规定

为了做好在职职工探望、慰问工作,更好地为职工分忧解难,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帮助,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关探望规定

(一)大病或住院探望

探望对象:1、职工及配偶

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

探望时间:患者病重或住院期间

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

探望标准:1、职工本人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送慰问品200元

2、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住院送慰问品80元

3、职工本人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送慰问品100元(凭病假单)

(二)女职工分娩探望(男职工的配偶分娩也享受同等探望待遇)

探望时间:产后1—2月内

探望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探望

探望标准:送慰问品100元

(三)丧事吊唁

吊唁对象:1、职工及配偶

2、职工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

吊唁时间:去世当天或大殓日

吊唁方法: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负责前往吊唁

吊唁金额:1、职工本人去世500元

2、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200元

二、探望慰问流程及办法

1、工会小组长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填写职工探望、慰问申请表。

2、工会主席审核批准。

3、按照职工探望、慰问标准申请慰问金。

4、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前往探望、慰问。

××××××××××工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