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方面工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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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维护
农民群众利益情况
————平坝农业局“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内容“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连续8年下发了促进“三农”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确立了一系列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明确了“三农”工作的努力方向,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给农民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基本情况
(一)对农民补贴的类别。
当前,国家实施的强农惠农补贴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移民、灾损、农机、日用品(家电、汽车等)、新农村、就业培训等,种类达80多种。
以我县为例,农民享受到的补贴大体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类补贴。
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
二是社会保障类补贴。
包括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养老金等。
三是救灾救助类补贴。
主要包括各种救灾、救济类补贴。
四是设施建设类补贴。
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财政扶贫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农网改造补贴等。
五是特定群体类补贴。
主要包括计生补贴、教育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等。
六是日用商品类补贴。
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
(二)对农民补贴兑付的方式。
目前,国家实施的惠农补贴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放:一是通过“一折(卡)通”到户。
在落实好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存折帐户。
目前大部分补贴,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
二是部门审核发放。
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逐级公示上报名单,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如五保供养、抚恤优待、救灾等资金,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
三是提货直接抵扣。
农户向县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交款提货。
如农机具购臵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
四是承保机构兑付。
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合同,在勘查现场认定事故损失后,对投保农户予以现金赔付。
如能繁母猪保险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
五是工程验收报账制。
工程开工建设后,项目建设单位先向施工单位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其余部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金。
如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网改造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等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
(三)对农民补贴的作用明显。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突出了产业取向。
随着粮食直补、农机具购臵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种植方式由粗放分散型向节约型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转变。
2010年,我县粮食总产量达11.77万吨,比上年增长1.62%。
二是改善了农村现状。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县以道路、水利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至2007年,全面完成了县到乡油路改造,乡到村公路也逐年得到改造,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为油路;农村脏乱差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生产便道(机耕道)建设力度得
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激活了农村消费。
去年以来,实行“家电下乡”补贴,在直接拉动农村消费方面初显成效。
四是提高了农民收入。
2010年,通过强农惠农政策补贴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约350余元,这一项转移性收入拉动全县农民增收2个百分点以上,为实现全年农民增收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是保障了特困群体生活。
2010年,按照农村低保平均每人每年1220元、五保集中供养金每人每年1500元、五保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25元的标准发放到户,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中央推行“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一方面,农民对国家和集体的负担大大减少,另一方面,国家的惠农补贴逐年增加。
但是,农民对部门单位承担的社会负担仍然还有很多,同时,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涉负问题,就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能否做到公平、足额、按时到位的问题。
这些问题将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
要认识到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确保农民的政策性收入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要从讲政治、保民生、保增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性、严肃性,涉农资金这根高压线不能乱碰,更不能乱动,对违法违纪者不管是谁都必须严格追究责任,任何客观原因都不能成为影响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的理由。
三、加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现如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时期。
站在“十二五”新的起点上,要开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新局面,我们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发展方式单一粗放,综合生产总体水平不高;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依然突出,增收渠道不多,多元化增收的局面还未形成,尤其是城乡之间、农民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实
现共同富裕的难度加大;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规模龙头企业少,辐射带动能力弱,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不明显;科技推广体系不够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加强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利用科技致富的意识还不强等等。
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除了我们自己要艰苦奋斗之外,还需要国家给予我们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随着国家支农力度的逐年加大,将会有更多的强农惠农政策出台,加大惠农政策落实监管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监管工作,首先必须形成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并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所属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机制运行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
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着力加强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改进政风行风,本着“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宗旨,讲实效、办实事,真正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受益。
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倡导依法行政,坚决查处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三)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对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度是基础,这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客观需要。
一是要做到依法行政。
相关部门必须健全和完善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每项资金和项目支出、每个管理环节都有制度约束,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增强按规章办事的意识,使支农资金的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二是要设立支农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不得平调截留,不得以任何形式用财政资金设臵帐外帐和私存私放。
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利用“一卡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牧民。
要采取支农资金报账制,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采取有效措施对支农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控,切实加强对违规使用支农资金易发部门和环节的监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是要建立规范的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加强对项目的申报管理,严格立项程序,对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预期效益要进行认真审核,杜绝不负责任、没有调查研究的随意申报、重复申报。
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提高立项环节的科学性、公平性、透明度。
强化涉农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对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管措施,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项目监督检查上下联动机制。
(四)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制约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
因为,权力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被滥用,就是把公共权力蜕变为个人权力,使“人民公仆”变成了“寄生虫”。
在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过程中要拓宽监督渠道,除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审计作用,还要调动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发挥社会舆论导向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支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同时,为增强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研究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及时纠正,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要注意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采取发放资料、印发小册子、张榜公布补贴标准、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惠农政策。
落实农民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注重维护农民权益,坚决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
支持农业,关心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要从推进改革、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入手,着力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
一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管权。
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权益是农民最根本的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尤其重要的是要保证被征占、流转土地农民能够依法及时足额地获得补偿款,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不法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对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予以调解和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是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已经大为减轻,但仍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要密切关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各种巧立名目和达车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生。
对涉及农民负担的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向农民多收乱罚的行为要重点查处,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防止假
借“一事一议”之名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要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的公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两免一补”的监督管理。
三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
防止因村级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引起集体资产流失,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的事件发生。
要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
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发包管理、土地补偿费以及群众要求的其它事项的公开公示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贪污腐败,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要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必须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协作。
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系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县纪委、监察、农业、财政、教育、卫生、社保、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在明确各自监管责任的同时,防止各自为政,多交流协作,多支持配合,发挥集群优势,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的监管水平,使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广大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