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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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三五”规划》和《河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三五”规划》等工作任务,进一步抢抓创新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和人才链,突出解决全省农业发展的共性.关键和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强化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围绕完善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创新链,重点加强粮棉油.优质林果.绿色蔬菜.生态养殖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提高主要农畜产品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突出农业生态技术攻关,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推进农用生物制品研制,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支持重点专题一:粮棉油产业创新链优先主题一:粮棉油种质资源与育种技术创新(指南代码3000201)研究内容:重点开展节水.优质.抗病.抗逆.专用.适宜机械化等粮食(小麦.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 .棉花.油料(大豆.花生)作物的种质资源创制及应用。

开展杂种优势利用.作物分子育种等现代育种技术研究。

开展数字化育种管理系统的创新研究与应用。

绩效指标:【约束性指标】小麦:创制抗逆.抗病.优质等优异性状育种新材料30 份。

玉米:创制耐密.抗倒.抗病.籽粒脱水快.适合机械化操作等优良性状育种新材料30 份,高配合力自交系5-6 个。

棉花:创制优质.抗病.抗逆.适宜机械化采摘等育种新材料50-80 份。

杂粮:创制谷子兼抗拿捕净和咪唑乙烟酸除草剂,食用豆抗枯萎病.抗豆象,甘薯抗旱节水,燕麦高β-葡聚糖等优异育种新材料15-20 份。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则
为规范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申报对象
1.在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团队、课题组。

三、申报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紧密围绕农业农村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方向。

2.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科学规范原则,申报内容和方式要符合科学研究规律和管理要求。

四、申报程序
1.公布指南,发布通知。

2.项目申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3.资格审查,项目评审。

4.结果公示,批准立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课题组人员情况表。

3.预算编制说明。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评审原则
1.立足国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2.体现农业农村主攻方向。

3.具有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4.实施路线合理可行。

5.预期成果及应用前景良好。

七、监督管理
1.建立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其他
本指南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是农业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框架,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19〕8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19〕8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9〕1号),经有关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第三方会议评审,确定“天敌昆虫防治设施蔬菜主要害虫技术”等69个项目为2019年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见附件)。

商省财政厅同意,现下达项目并提出如下要求:一、科学编制任务计划。

项目承担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根据工作基础、团队优势、保障条件、资金数额等,科学编报任务计划书。

任务计划书须组织专家论证,确保目标定位明确、任务分工合理、落实举措有力。

项目任务书内容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专家论证情况以项目任务书附件形式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负总责,要建立推进项目实施的制度机制,加强全过程有效管理,做到有任务部署、有分工落实、有督导检查、有追责办法,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研发任务。

项目实施期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实施情况。

三、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项目资金参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要根据任务分工,合理区分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经费使用比例,科学编报经费开支预算。

经费预算经财务部门把关并盖章确认后与任务计划书一并上报。

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任务计划书1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正文4号字体,于8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农办人〔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人〔2019〕1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作出贡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一、深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加强党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领导。

完善党管农业农村人才体制机制,健全组织部门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系统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新格局。

加强对农业农村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培养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摆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通盘考虑,依靠人才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培养造就人才。

(二)强化农业农村人才政策创设。

深化农业农村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系统研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举措,建立以品德、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修订部系统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文件,探索实施部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东农〔2019〕102号关于2019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为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制订了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现下发给你们。

除限制性资金外,其余省级以上资金全部采取竞争性立项,希望各地接通知后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政策性宣传和解读工作,梳理并把关本地申请扶持项目,确保择优推荐,同时辅导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整理完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8月15日前根据项目类别提交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待专家组评审并经县项目领导组通过后,另行通知批复。

附件:1.如东县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南2.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3.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5.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申报表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2019年8月2日抄送:各镇(区)财政所(财政局),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19年8 月2日印发附件1如东县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为大力实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全面升级,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一)申报对象注册于如东境内并接受如东县农业部门监测的市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本县建立原料基地及牵头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企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7.22•【字号】鲁农计财字〔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主管)局、渔业(主管)局、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主管)局、渔业(主管)局、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中央财政项目。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发挥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坚持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全面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耕地、水生生物等资源,支持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分为产业链示范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县域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项目、重点研发面上项目五类。

一、产业链示范项目(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针对“川字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高端产品少、产业链不长、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按照“育企业、建基地、创品牌、强产业、富农户”的思路,重点支持生猪、肉鸡、肉用山羊、肉兔、肉鸭、竹、花椒、核桃、蚕桑、四川泡菜等优势特色产业链,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化示范,构建全产业链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考核指标。

引进新品种2—3个,集成新技术、新模式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2个以上,制定技术规程或技术标准2个以上,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知名品牌或拳头产品。

主要粮油作物基地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基地核心区面积2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600亩以上;猪羊年出(存)栏2000头以上,牛年出(存)栏500头以上,家禽、兔年出(存)栏10万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水面100亩以上。

(五)有关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相关产业领域的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产业链示范项目”。

2.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1项(含扩权县市),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11.07•【字号】豫科项〔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4〕45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重大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创新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项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等重大创新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重点研发专项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新成果。

重点研发专项分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

一、重点支持领域(一)高新技术领域1.未来产业(I)人工智能。

类脑智能、脑机交互与混合智能、新型感知与智能芯片、机器视觉检测、量子计算、区块链系统平台、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VR/AR创新应用等关键技术。

(2)未来网络。

毫米波与太赫兹通信、天地大尺度可靠信息传输、北斗与新一代通信技术融合、多模态智慧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内生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智慧治理、新一代通信网络、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技术。

(3)前沿新材料。

先进金属材料、尼龙新材料、陶瓷材料、高端超硬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新型石墨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煤化工材料、新型耐高温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

(4)氢能与储能。

高效低成本制氢、高密度可逆储氢、长距离大规模运氢、快速安全加氢装备和稳态长寿命动态高功率燃料电池,以及金属燃料电池储能、大规模锂(钠)电池储能等关键技术。

(5)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

人车路云协同感知、车联网自动驾驶、交通系统智能化指挥控制等关键技术。

2.战略性新兴产业(1)微纳电子与光电子。

光网络关键器件、微纳光学器件、高性能激光器、微型连接器、光电探测器、高可靠功率器件、新型射频和基带芯片等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

(2)新型电子材料。

电器装备、电子及通信设备、激光器、集成电路等关键技术。

(3)智能制造。

高精度高可靠性数控机床、工业互联网、行业软件、柔性制造机器人、危险恶劣环境作业机器人、精准可控3D/4D仿生打印、数字李生与智能工厂等关键技术。

(4)高端装备。

仪器仪表、空分设备、运输设备、锚具、预应力等关键技术。

(5)核心基础件。

高端装备用高性能轴承、齿轮及减速器、液压气动元件、高性能传感器、超高速永磁电机、伺服电机及伺服驱动器等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

2019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

2019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
拟立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基于微生物代谢调控技术开发富含苯乳酸的镇江香醋及其产业化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中农业大学
基于供应链管理的物流大数据处理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江苏斯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大学
大型港口智能化岸电引接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江苏镇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β桉叶醇调控参与斑块内血管新生的研究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环状 靶向调控参与类风湿关节炎发病机制的研究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基于免疫标记的胃癌精准辅助化疗研究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对肺腺癌免疫治疗作用的研究及靶向投递系统的构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基于的模型在胰腺癌个体化诊治的应用
江苏科技大学
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间质干细胞通过调节中性粒细胞修复炎症性肠病的作用及机制研究
丹阳市人民医院
江苏大学
合并其他病毒感染快速诊断平台的建立与应用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大学
不同干预措施对痛风合并肾功能不全疗效及预后的探讨
扬中市人民医院
淫羊藿对氧化应激小鼠生精障碍的挽救作用及分子机制研究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基于人工智能构建早期肺癌的筛查及预警系统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加速康复外科对腹腔镜胃癌根治术患者围术期应激及免疫反应的影响和机制研究
扬中市人民医院
通过调控心肌细胞线粒体融合抑制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白藜芦醇抗早衰效应在介导机制的研究及干细胞修复骨缺损中的应用
丹阳市人民医院

2019年度农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doc-广元市

2019年度农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doc-广元市

附件2:2019年度农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一、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额度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

三、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为两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支持重点(一)优质粮油。

支持优质粮油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示范,机械化丰产高效集成技术、肥水耦合高效利用集成技术、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技术、病虫害预警与综合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生态畜禽水产。

支持剑门关土鸡、肉羊肉牛、生猪、“两湖”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疾病疫病综合防控、废弃物综合利用、肉蛋奶皮精深加工、产品质量溯源等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剑门关土鸡、肉羊肉牛品种选育技术研究与推广;生猪产业良种扩繁基地建设与产业链示范;白龙湖亭子湖有机鱼养殖技术集成示范。

(三)高山绿色果蔬。

支持优质猕猴桃、软籽石榴、雪梨、蓝莓等的新品种的选育、精深加工、贮存保鲜等共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猕猴桃溃疡病综合防控暨整体提质增效关键技术攻关,高山露地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蔬菜保鲜关键技术研究和精深加工。

(四)特色山珍。

支持以羊肚菌、银耳等为主的食用菌、板栗等特色山珍产品的高效绿色栽培、培育、模式配置等规模化发展技术研究技术集成示范;特色山珍产品的品种选育;以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和以林-禽为主的林下养殖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构建特色山珍产业技术体系。

(五)木本油料。

支持以核桃、油橄榄为主的木本油料树的良种选育、采穗圃营建和标准化种植等良种快繁技术体系;核桃病虫害产学研联合攻关技术集成与示范;木本油料专用配方肥研制等关键技术研究。

(六)富硒富锌茶业。

支持有机绿茶、纯黄茶优质品种选育和黄茶、有机茶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七)绿色安全农产品。

重点支持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抗逆减灾,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与环境控制、饲料安全高效利用、优质林木种苗繁育和标准化栽培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2019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编制说明2019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制,以省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围绕支持领域和重点技术内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三个基本原则:即突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突出企业开发新产品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科研项目;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中的重点项目。

工业类项目支持的重点集中在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发展的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农业类项目申报突出乡村振兴战略。

二、申报指南内容1.重点研发计划(1)高端装备专项按照《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求和对照湖州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要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是人工智能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应用等项目,全力促进我市工业智能化制造水平提升,推动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电梯及电机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

重点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申报主体为企业。

主动设计申报方向:一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技术及产业化。

包括计算机、通信等关键技术研发;电子信息机电、专用电子设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互联网软件及其相关服务业等研发技术及产业化。

二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究面向复杂环境的自主无人系统共性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突破类脑计算芯片等技术。

三是用于汽车、智能电梯的电机制造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包括:特种电机制造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电机及其驱动控制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智能电梯产业相关的电机研发及产业化等。

四是家用电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包括:主要面向家用电器配套电机行业难题攻关及相关应用;相关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等。

五是机器人制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

包括:面向机器人核心部件研发制造及应用、工业机器人整机集成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机器人配套电机研发及应用;高端智能物流相关机器人等研发技术及产业化。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全年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分别落实
全年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继续纳入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估范围。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分别落实
全年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农业农村部科研项目项目申报指南最新

农业农村部科研项目项目申报指南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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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8.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9年8月27日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开启科技强省新征程的意见》以及《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案》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1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

重点研发计划主要聚焦我省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载体和重点政策,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企业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突出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创新,集中优势科研人才团队“揭榜挂帅”,实现科技创新全域、全链条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前,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资信度高,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能提供相应的配套和支撑条件。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1961年1月1日(院士可放宽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大型科研项目的能力,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企业应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内设的研发部门,或依托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且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2020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5%,2020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2020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可适当降低)。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大创新项目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大创新项目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大创新项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豫科项〔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大创新项目指南的通知豫科项〔2024〕1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效能,优化省级创新项目征集遴选机制,加强重大创新项目储备,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努力打造国家创新高地,现依托科技服务综合体面向全省常态化征集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指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全省各类创新主体,包括河南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征集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面向我省“7+28+N”的产业链群体系布局,立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瞄准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聚焦世界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我省产业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征集条件(一)项目指南应符合河南省产业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整体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突出“补短板”“锻长板”,聚焦前沿技术和未来技术,预期可显著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发展,取得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

(二)项目指南实施内容具体可行,产业化目标和推广应用前景明确,预期可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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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分为产业链示范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县域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项目、重点研发面上项目五类。

一、产业链示范项目(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针对“川字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高端产品少、产业链不长、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按照“育企业、建基地、创品牌、强产业、富农户”的思路,重点支持生猪、肉鸡、肉用山羊、肉兔、肉鸭、竹、花椒、核桃、蚕桑、四川泡菜等优势特色产业链,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化示范,构建全产业链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考核指标。

引进新品种2—3个,集成新技术、新模式5项以上,开发新产品2个以上,制定技术规程或技术标准2个以上,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知名品牌或拳头产品。

主要粮油作物基地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基地核心区面积2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600亩以上;猪羊年出(存)栏2000头以上,牛年出(存)栏500头以上,家禽、兔年出(存)栏10万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水面100亩以上。

(五)有关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相关产业领域的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产业链示范项目”。

2.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1项(含扩权县市),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从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针对“川字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少、前瞻性技术储备不够、解决瓶颈问题的核心技术不多等问题,围绕农业领域技术攻关清单,瞄准生物种业、农产品加工、智能农机、绿色农业、土壤污染防控等重点领域,聚焦有利基因鉴定与利用、优异育种材料高效创制、优质新品种高效选育、农业高效轻简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控、高附加值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化生产智能化机械设施、农业高效用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土壤污染防控等关键技术问题,支持优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天花板”技术、“卡脖子”技术,取得一批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性成果,提高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考核指标。

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1项,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3个(项)以上,建立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示范生产线2个(条)以上,形成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登记成果、获奖成果等3项(个)以上。

(五)有关要求。

1.由在四川省内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省级及以上农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每个市(州)申报不超过1项(含扩权县市),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

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申报各不超过3项,其他中央在川、省属、市(州)属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申报各不超过2项。

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

三、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按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四)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学研协同开展全产业链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重点在优质农畜新品种(配套系)引进与选育、绿色高效安全生产、主要病虫害防控、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创新产品开发及现代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实现技术突破,构建技术体系,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推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在园区中的应用,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搭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打造特色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支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

2.考核指标。

(1)重大项目: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主导产业1个以上,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5项以上,转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10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产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1个以上,形成知识产权20项以上,带动园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30%以上,园区内农民年均增收较园区外提高20%以上。

(2)重点项目:培育优势特色产业1个,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3—5项,开发新产品2—3项,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5—8项,建成可复制推广的产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2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1个,形成知识产权10项以上,园区内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园区外提高15%以上,园区内农民年均增收较园区外提高10%以上。

(五)有关要求。

1.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园区内的产学研单位牵头申报,项目要按照产业技术创新、科技平台搭建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统筹组织,每个园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园区管委会要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和不低于5:1的项目配套经费承诺函。

申报项目经所在市(州)科技局推荐上报。

2.项目必须是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要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目标。

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

须提供牵头申报单位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四、县域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项目(一)企业创新能力培育项目。

1.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2.支持经费。

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3.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1年12月。

4.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支持县域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科技合作,建设星创天地、专家大院、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特派员站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引进国内外科技创新人才,建立科技创新团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研发新产品,转化新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2)考核指标。

一般项目:开发创新产品2—3个,研究建立相应的产品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1个,项目实施期内新产品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1个,新签订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协议1个以上,新引进科技创新人才2名以上。

重大项目:开发创新产品5—10个,研究建立相应的产品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2-3个,项目实施期内新产品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

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1-2个,新签订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协议1-2个,新引进科技创新人才5名以上。

5.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县域内注册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备较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基础。

申报重大项目,须是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申报。

申报时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创新能力培育”,提供相应附件。

(2)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1项。

重点支持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的县(市、区)。

适当平衡在不同区域实施的项目立项。

(3)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牵头申报单位提供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二)科技示范村项目。

1.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2.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3.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从2019年1月—2020年12月。

4.支持重点。

(1)支持方向与重点。

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支持科技示范村围绕1—2个主导产业,开展产业发展和绿色宜居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突破性农林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病虫鼠害绿色防控新技术、作物高效丰产栽培新技术、规模化健康养殖新技术、农产品加工新技术、草地生态畜牧业新技术、农机装备、生活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新技术、节能民居新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新模式等,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构建现代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2)考核指标。

①集成创新。

示范新品种1—2个,推广新技术2—3项。

②基地规模。

科技示范村优质粮油作物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特色高效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200亩以上;优质生猪、羊年出(存)栏500头以上,牛年出(存)栏100头以上,禽兔年出(存)栏10000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水面30亩以上。

民族地区示范基地规模原则上可降低50%。

③技术服务。

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活动5次以上,培训技术骨干10名、新型农牧民100人次以上。

④示范带动。

科技示范村直接带动50户农民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辐射带动500户农户增产增收。

5.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县域内注册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

(3)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1项。

重点支持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的县(市、区)。

适当平衡在不同区域实施的项目的支持。

(5)填写《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示范村”,提供相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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