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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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
目申请材料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申
报
书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申报书
二、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三、成立和发展情况
四、审核意见表
五、附件
1、章程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各项管理制度
4、资产负债表
5、收益分配表
6、成员构成名单和成员出资清单
附件
竹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称: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竹溪县水坪街村
邮政编码:442300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新
县级主管部门:县经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5.9.21
湖北省农业厅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说明:表中有符号的项目,请在上打√。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
成员各单及出资清单
二、审核意见
三、附件
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章程;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3、各项管理制度;
4、2010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5、成员构成名单和成员出资清单;
6、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或相应基地认证证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8、合作社获得的市级表彰的相关文件。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5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全部等职权,社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三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监事会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