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保护调度运行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以来,国网公司先后发布《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 161-2007、《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保护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 175-2008等标准,对保护装置功能配置、回路设计、端子排布置、接口标准、屏柜压板、保护定值(报告格式)六方面作出统一规范,简称“六统一”。

江苏省调依据国网公司“六统一”设计规范,发布《江苏电网220千伏系统继电保护“六统一”应用技术原则》,对配置方案、组柜原则、功能要求作出细化规定。

一、配置方案

下表对我省原非“六统一”设计方案与新“六统一”设计方案作对比。原非“六统一”方案指我省过去一段时间内大多数普通变电站的设计方案,不包含所有普通变电站设计方案。新“六统一”设计方案指目前遵循国网“六统一”标准和《江苏电网220千伏系统继电保护“六统一”应用技术原则》的设计方案。

二、功能特点

各装置生产厂家遵循“六统一”标准生产的保护装置具有共同特点

1.线路:

1)线路保护统一配置三段相间距离、三段接地距离、二段方向零序保护。

2)线路保护压板有:

A.出口压板类:保护跳闸、启动失灵、重合闸。

B.功能压板类:纵联保护投/退、停用重合闸投/退、保护检修状态投/退。

3)取消了距离、零序保护功能压板,因此距离、零序保护不能单独停用。

4)取消重合闸方式切换把手,线路保护重合闸方式(单重、三相一次)只能通过保护定值

控制字设定。

5)“停用重合闸”功能压板投入时,任何故障保护三跳闭重。因此若想仅停用某一套装置

重合闸,不能投入“停用重合闸”压板,而应该将该装置重合闸出口压板解除,让另一套保护重合闸可以正常工作。

6)线路保护屏上配置的断路器保护中失灵电流判别功能不用,仅用其中过流保护功能。当

线路保护正常运行时,过流保护正常也停用。

7)“保护检修状态投/退”功能压板投入,则保护不会上送主站任何报文数据,用于保护

检修试验时不干扰主站正常运行。

2.母差保护:

1)每套保护均含失灵保护功能,即线路,主变开关失灵电流判别在母差保护中实现。

2)取消了母联短充保护,即取消了对检修母线充电时,短时(200ms)自动投入的充电保

护。

3)增加了母线联络(母联、分段)开关分位的判断逻辑,当判定母线联络开关为分位状态

时,联络开关CT电流不计入小差回路。判断逻辑如下:

A.正常运行状态下,“分裂压板”和TWJ取“与”逻辑,两者都为1,判为联络开关

分裂运行。

B.母差保护已动作且未返回状态下,TWJ开入为1,即判为联络开关分裂运行。

C.双母双分的分段开关任何情况均取“分裂压板”和TWJ开入的“与”逻辑,两者均

为“1”判为联络开关分裂运行。

D.在分裂运行状态下,若某联络开关有流(大于0.04In)持续超过2秒,装置解除该

联络开关的分裂状态,其CT恢复接入,电流计入小差回路。

由此可以得出:

1.双母线分排运行时,若不投入分裂压板,当发生死区故障时,会先误切非故障母线,

再切除故障母线;若投入分裂压板,则可以只切除故障母线,非故障母线不会误

切。

2.双母双分段接线,分段开关运行时发生死区故障,一侧母差保护先动作,跳分段开

关,同时启动另一套母差失灵,另一套母差靠失灵保护切除故障;分段开关断开

且“分裂压板”投入时,分段CT不计入小差回路,死区故障可以仅切除故障母

线,不会误切非故障母线。

4)增加了母联充电至死区保护,其逻辑为:正常运行状态下,大差动作时,检测到最近1

秒之内有合母联操作,则闭锁母差保护,跳母联开关。充电至死区保护最长投入300ms,期间若检测到母联有流则立即退出并开放母差保护出口(由于CT位于检修母线侧且母联有流表明故障点不在死区)。

三、“六统一”变电站运行要求:

1、正常运行时,两套线路保护重合闸均投入,重合闸方式应一致(单相重合闸、三相一次

重合闸或停用)。调度操作发令启(停)用重合闸保持原操作命令格式,发令只发到开关,不具体指明哪套装置重合闸,如:将XXXX开关重合闸启用。现场根据调度命令和保护定值单要求,同时启用或停用两套装置重合闸。

2、正常运行时,两套母差保护均投入,且母差失灵保护均投入。调度操作发令启(停)用

母差保护应指明第一套或第二套母差保护,如:将220kV第一套母差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

3、母线复役,由一段母线对另一段母线充电时,应启用母联(分段)单独配置的过流保护。

充电结束后,过流保护应立即停用,之后才可进行接排方式恢复操作。充电时过流保护定值按定值单要求执行,启(停)用由现场自行操作,调度在操作任务中注明充电,如:将220kV母联XXXX由冷备用改为运行(充电)。

4、若两段母线均已经带电,母联(分段)合环操作时,则不需启用单独配置的过流保护(继

电保护有要求的除外)。

5、对母线充电、合环操作时,母差保护均不需退出。

6、线路某一套纵联保护通道异常,则停用该套线路纵联保护,将“纵联保护投/退”功能压

板退出。若线路保护装置异常,含纵联、后备距离零序、重合闸任一装置插件异常,则停用整套线路保护,装置出口压板(保护跳闸、启动失灵、重合闸)应解除。

7、220kV联络线重合闸随纵联保护同步运行,有一套线路纵联保护投入,则两套线路保护

重合闸均投入。若线路两套纵联保护均退出运行,则两套线路保护重合闸均停用,投入

“重合闸停用”功能压板。

8、变电站母联(分段)开关分裂运行时,要求运行人员在联络开关断开后,投入对应母联

(分段)开关的“分裂压板”;在合联络开关之前,退出“分裂压板”,否则发生死区故障会误切正常母线。

9、线路保护屏上断路器保护失灵保护不用,正常时过流保护也不用,因此,线路保护正常

运行时,若断路器保护装置发生异常可以停用该装置处理,其它保护不作调整。

10、由于线路开断环入,原非“六统一”变电站使用“六统一”线路保护时,其失灵保

护电流判别仍采用线路保护屏中失灵启动装置,因此,断路器失灵保护停用仍按原1.1.34条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