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浙经信服务〔2022〕75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2〕75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的行动方案》(浙经信服务〔2019〕117号)的要求,根据工信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前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工作,即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和第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2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申请包括省级和国家级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国家级示范城市)。
其中,示范企业(平台、项目)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工业电子商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国家级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设区市城市开展。
二、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一)共性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
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四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一)遴选类别。
1.示范企业。
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3.示范项目。
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4.示范城市。
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开展遴选。
(二)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1.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
(1)示范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06.30•【文号】工信部规〔2016〕225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我部制定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6月30日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工业领域坚持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逐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体系,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工业能效和水效大幅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8%,实现节能量6.9亿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35%,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工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大范围示范推广,开展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进机制初步建立。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稳步壮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五年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约70亿吨、再生资源12亿吨。
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2015年节能环保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服务等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4万亿元。
服务型制造的兴起
服务型制造的兴起作者:魏志强来源:《中国新时代》2017年第08期服务型制造与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一起被列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三大方向,但服务在价值链中的作用和发展模式有待深入探讨。
自企业诞生以来,服务就是企业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活动之一。
近年,服务型制造在全球兴起,使得服务在价值创造中显得更加重要。
特别是在中国,服务型制造已经与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一起被列为企业转型升级的三大方向。
但是,服务在企业价值链中居于什么位置,服务型制造究竟有哪些发展模式,这些问题还有待深入探讨。
顶层设计自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以来,工信部就开始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体系,即1+X体系。
其中“1”是指《中国制造2025》——我国未来10年制造强国建设的行动纲领;“X”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细化配套措施,共有11个指南。
在1+X规划体系中,由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和工程院共同制定的《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简称《指南》),于2016年7月26日率先发布。
1+X规划体系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指南》则是我国发展服务型制造具体的顶层设计方案。
从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来看,《指南》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德勤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装备制造业服务创新调查》结果的影响。
该调查显示,78%受调查企业的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不足10%,只有6%受调查企业占比超過20%。
而德勤调查的80家全球领先制造业企业,2010年,其服务收入平均比重约为26%。
这个调查结果促使政策制定者最终制定、发布《指南》,并将我国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设定在30%左右。
《指南》以价值链为主线,针对服务型制造对价值链前、中、后各环节的提升作用,提出了设计服务提升、制造效能提升、客户价值提升、服务模式创新四项行动。
其中,设计服务提升行动聚焦前端的研发设计等环节,制造效能提升行动聚焦中端的制造环节,客户价值提升行动聚焦后端的营销和售后等环节,服务模式创新行动则是一项开放式的行动。
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兵工信规投〔2017〕10号各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工信部要求,现就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国家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将以强调成效、注重创新、鼓励融合为原则,分批次有序实施,首批示范遴选将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等领域,遴选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
二、申报条件(一)共性条件1.申报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申报主体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1.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制造业企业。
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
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近两年内(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实施的服务化转型项目。
项目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目标。
项目实施后企业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服务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示范平台应为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须满一年(2016年1月1日以前),应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
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能有效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增值。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发改产业[2016]1055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6.05.13【实施日期】2016.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产业〔2016〕1055号)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做好制造业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考虑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进程,显著增强了综合国力。
但是,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弱、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转型升级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组织实施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
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制造2025》,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创新组织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着力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
重大工程包实施周期为3年(2016-2018年)。
二、重大工程实施安排(一)主要任务通过实施重大工程包,力争通过3年努力,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升,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业管理【发文字号】辽工信产业[2016]255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9.20【实施日期】2016.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辽工信产业〔2016〕255号)各市(绥中、昌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辽宁行动纲要》,推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9月20日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辽宁行动纲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以下简称《行动指南》)要求,全面促进服务型制造在我省制造业企业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要求,抢抓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新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把发展服务型制造作为制造强省的重要途径,结合辽宁制造业发展实际,在强化“制造”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延伸和提升企业价值链,推动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辽宁工业经济的振兴。
二、基本原则强化制造,提升服务。
牢牢把握强化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这一关键,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增加服务创新衍生价值,促进制造业技术能力的创新和升级,实现服务和制造融合发展。
因企施策,不断创新。
以企业为主导,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市场环境及资源禀赋特点,选择实施适合发展的服务型制造模式;指导企业提高对服务型制造的理解和应用,鼓励并支持企业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
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以下简称《行动指南》)要求,全面促进服务型制造在我省制造业企业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要求,抢抓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新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把发展服务型制造作为制造强省的重要途径,结合辽宁制造业发展实际,在强化“制造”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延伸和提升企业价值链,推动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辽宁工业经济的振兴。
二、基本原则强化制造,提升服务。
牢牢把握强化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这一关键,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增加服务创新衍生价值,促进制造业技术能力的创新和升级,实现服务和制造融合发展。
因企施策,不断创新。
以企业为主导,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市场环境及资源禀赋特点,选择实施适合发展的服务型制造模式;指导企业提高对服务型制造的理解和应用,鼓励并支持企业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
修炼内功,善借外力。
鼓励企业积极提高内部服务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在研发设计、能源管理、物流储运、信息支持财务管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树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
重点示范,整体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地区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以点带面,全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形成合力,引领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2016-2018年),创新设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
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工信部网站)
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工信部网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来源:产业政策司】【字号:大中小】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为实现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制造业强国建设三个十年“三步走”的战略,并重点对第一个十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部署。
《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要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发展服务型制造,对推动制造业跨越发展并实现由大变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准确把握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内涵和意义服务型制造,有别于传统的生产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的一种先进制造模式,是面向制造的服务和面向服务的制造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
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的转型,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投入服务化,即服务要素在制造业的全部投入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二是业务服务化(即产出服务化),即服务产品在制造业的全部产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企业提质增效、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选择。
(一)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全球制造业的大势所趋发达国家制造业服务化的实践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进入90年代后,随着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大型装备复杂化程度的加深,制造环节在整个价值链中的比重日趋下降,产品的研发设计、交付、安装、维护和服务等服务环节所占价值愈加提升。
2010年,德勤公司曾在《基于全球服务业和零件管理调研》中访问80家全球领先制造业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其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平均值为26%,服务净利润贡献率平均值达到46%。
近年来,全球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以互联网、宽带无线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科技革命更是广泛而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制造业生产方式,全球制造业发展模式呈现出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趋势,特别是服务型制造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我们组织编制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装备创新5大工程实施指南,通过政府引导,形成行业共识,汇聚社会资源,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现将5大工程实施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3.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4.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5.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2016年4月12日附件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组织实施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特制订本指南。
一、背景(一)全球制造业发生深刻变革制造业是技术创新最活跃的领域。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愈行愈近、蓄势待发,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重要领域和前沿方向的革命性突破不断涌现,交叉融合。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带来制造模式、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产业分工格局不断变革。
全球制造业创新体系也随之转变:创新载体从单个企业向跨领域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转变,创新流程从线性链式向协同并行转变,创新模式由单一技术创新向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转变。
国家发改委等13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
制造服务业作为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2021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时机恰当,意义重大。
《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将实施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等九大行动,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供给质量不高,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不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促进装备制造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信部联科[2016]268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日期】2016.08.22【实施日期】2016.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6〕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编制了《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16年8月22日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质量和品牌是制造业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制造强国的核心竞争力。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水平持续提高,较好满足了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装备制造业是制造业的基石,我国装备制造业不仅打造出一批优质产品和优秀品牌,也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装备制造业在质量基础能力、质量安全风险、产品品种结构、产品实物质量和自主品牌培育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质量品牌建设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化推进《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水平,推动我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质量为先的基本方针,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以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建设为牵引,带动制造业质量品牌整体提升。
制造业服务化提升的路径和对策研究
制造业服务化提升的路径和对策研究作者:姚忠伟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21期制造业服务化提升是目前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
制造业服务化提升有基于产品效能提升的增值服务、基于产品交易便捷的增值服务、基于产品整合的增值服务和基于产品的服务到基于需求的服务四大路径。
要加快提升我国制造业服务化的水平,必须树立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理念,增强制造企业核心优势,加大制造企业服务投入,提升产业组织形式,加强政策、资金、知识产权保障。
《中国制造2025》要求我国制造强国建设向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总方向迈进,其中,制造业服务化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 2016年7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发布《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提出到2018年基本实现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由此可见,制造业服务化提升是目前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
一、制造业服务化概念的界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已经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推动全球产业升级的主要驱动力量。
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呈现出融合互动、相互依存的共生态势,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由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由制造化向服务化、现代化的生产体系转型。
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表现为制造业服务化与服务业制造化两种趋势。
制造业服务化是指企业从产业链的制造环节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通过提高服务在制造业价值链中所占比重,从而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品牌效益的行为。
相关资料表明,在发达的制造业市场上,产品生产所创造的价值仅占总价值的1/3左右,而基于产品的服务所创造的价值占到了2/3。
制造业服务化包括投入服务化和产出服务化两个方面,由此给制造企业带来三方面的改变:首先,服务环节在制造业价值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2.05•【文号】工信部联节〔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加快推动新兴产业绿色高起点发展,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培育绿色化数字化服务化融合发展新业态,建立健全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技术、政策、标准、标杆培育体系,推动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流程数字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全方位转型,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锻造绿色竞争新优势,擦亮新型工业化生态底色。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10日前言 (1)一、服务型制造的内涵与特征 (2)二、总体要求 (3)(一)基本原贝∣] (3)(二)建设目标 (4)三、建设思路 (5)(一)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逻辑结构 (5)(二)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6)四、建设内容 (8)(一)基础通用 (8)(二)核心要素 (9)(三)发展模式 (12)(四)融合业态应用 (14)五、组织实施 (15)■一,,—A—刖5服务型制造作为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推动我国产业融合化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是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我国服务型制造加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亟需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加以规范引导,夯实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技术基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的要求,统筹推进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支撑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T《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一、服务型制造的内涵与特征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服务型制造是产业融合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其核心特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服务型制造是以客户对产品功能需求和体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基于产品的服务进行系统化的设计、生产、交付、运维、升级,实现各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增值。
十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
编者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5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并对其进行解读。
现本刊刊登文件全文及相关解读。
+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印发以来,服务型制造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推动了制造业转型升级。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制造业企业主体地位,完善政策和营商环境,加强示范引领,健全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新遴选培育2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0家示范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100个示范项目、20个示范城市,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制造业企业服务投入和服务产出显著提升,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
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标准体系、人才队伍、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发展服务型制造 打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下)
发展服务型制造打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下)《行动指南》在对服务型制造长期发展趋势把握的基础上,提出总体思路是: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融合发展生态,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
推动服务型制造向专业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打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最近三年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是,到2018年基本实现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同时从定性和定量角度提出了两类目标。
第一类是定性的发展目标:即三个“进一步”的分目标,包括创新设计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协同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
这三个分目标,是贯穿服务型制造各种模式的共性特征,也是有效提升制造业企业服务效益的重要抓手,需要整体推进。
第二类是定量的工作目标:即培育5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示范企业;支持100项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好的示范项目;建设50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遴选5个服务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健全的示范城市。
“5155”是我们从工作上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届时检验我们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
其中,有一个对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量化指标,即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左右。
按照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德勤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装备制造业服务创新调查》报告中显示,78%调查企业的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不足10%,只有6%的调查企业占比超过20%。
而德勤调查80家全球领先制造业企业,2010年服务收入平均比重约为26%。
综合相关调研成果,《行动指南》将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比设定在30%左右,是完全可行的,也充分体现了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提出四项行动充分体现对价值链的提升作用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负责人指出,《行动指南》以价值链为主线,为更好地体现服务型制造对价值链前、中、后各环节的提升作用,提出了设计服务提升、制造效能提升、客户价值提升和服务模式创新四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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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特制定本行动指南。
本行动指南指导期为2016-2018年,将根据服务型制造发展需要滚动发布。
一、现实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但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总体处在中低端,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和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问题,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
发展服务型制造,以创新设计为桥梁,推动企业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和相关金融服务等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能够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
工业化进程中产业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催生制造业的服务化转型。
信息化特别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应用,加速服务型制造的创新发展。
发达经济体实践证明,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抢占价值链高端的有效途径。
当前,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制造业亟需补足短板,实现转型发展。
同时,我国也迎来与全球同步创新的难得机遇,“中国制造+互联网”的深入推进为服务型制造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和强大技术支持,必须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融合,才能重塑制造业价值链,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服务型制造能够引导制造业企业以产需互动和价值增值为导向,由提供产品向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转变。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有利于改善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破解产能低端过剩和高端不足并存的矛盾,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举措。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制造强国战略的新要求和全球科技革命的新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融合发展生态,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
推动服务型制造向专业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增长点,打造中国制造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把握服务型制造发展趋势,勇于创新,加快转型,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合理有序引导,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服务型制造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立足行业,突出特色。
支持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行业竞争优势,因地、因业自主实践并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推动管理创新,探索发展路径。
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针对价值链延伸和提升的关键环节,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和区域,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凝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多元合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通过三年的发展,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
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
基本实现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创新设计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服务设计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服务模式不断涌现。
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组织方式持续创新。
贯穿产业链的创新设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有效促进研发和生产、技术和产品的系统提升,推动市场和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协调发展。
——协同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制造与服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
供应链管理和相关金融服务快速发展,产融合作持续深化。
服务外包和业务协作广泛开展,分享经济发展更加普及和成熟。
企业与客户逐步从产品购销关系向运营伙伴、价值伙伴关系转变;市场竞争逐步从企业个体竞争向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竞争转变。
——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
网络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更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
系统集成服务、产品在线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业云服务等智能服务创新发展,集成消费、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全过程的工业大数据应用逐步产业化推广。
到2018年,力争完成“5155”示范任务,即培育5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支持100项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好的示范项目;建设50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遴选5个服务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健全的示范城市。
其中,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0%左右。
三、主要行动(一)设计服务提升行动1. 推动创新设计发展以创新设计为重要桥梁,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强化创新设计引领。
在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引领服务型制造发展。
不断深化设计在企业战略、产品合规、品牌策划、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
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强化创新设计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行业的服务支撑。
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带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鼓励竞争性领域优势企业建立独立设计机构,加快培育第三方设计企业,面向制造业开展专业化、高端化服务。
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设计方法,逐步完善原位校准、动态感知、需求挖掘、人机工程、系统仿真、增材制造等技术能力。
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工具和软件,提高人机工程虚拟仿真应用水平。
支持建立从业人员和专业机构的社会化评价体系,开展统计调查体系研究,推动创新设计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设计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2. 推广定制化服务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定制化服务,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实现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强化用户体验,提升产品价值。
培育定制化服务模式。
鼓励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电子终端、机械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定制设计和用户参与设计能力。
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
支持开展大批量定制服务。
强化社会协作与技术支撑。
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撑。
加大增材制造应用推广力度,探索定制化服务的设计方法,建立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制造效能提升行动3. 优化供应链管理推广供应链管理(SCM)等先进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
强化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促进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效益。
发展供应链管理专业化服务。
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成立专门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外包合作,推动供应链各环节有机融合,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和竞争能力。
鼓励制造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
分行业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
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第四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业务流程外包,高效提供信息咨询、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库存等服务。
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拓展信息通信技术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广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提升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
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完善供应链管理技术标准,提高运输、物流容器和搬运工具等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制造业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提高物流活动数据化程度。
鼓励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与制造业企业联合探索供应链运作的绩效体系和标准模型,促进供应链管理规范化发展。
4. 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支持建设以制造业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体系,突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实现企业间协同和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
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运行。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低成本、高可靠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大力推动云制造服务。
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实现制造资源、制造能力和物流配送开放共享,提供面向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云制造服务,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
鼓励中小企业采购使用工业云服务,承接专业制造业务,外包非核心业务,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研究工业互联网网络架构体系,加快制订面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协同制造技术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服务规范。
5. 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聚焦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推动服务外包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深化产业分工,促进产业链持续优化。
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