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01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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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01题库

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1、请对纪某的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10分)

纪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周岁生日那天,纪某邀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后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造成2死1伤纪某不但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2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2、问:对甲、乙、丙三名民警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10分)

某公安处处长办公会讨论以下三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甲某,男,26岁,招聘录用审查对象,经审查,其两年前被某县土地管理局开除公职。乙某,男,35岁,派出所民警,因肝癌住院治疗长达2年,现仍在医院治疗,其所在单位提出予以辞退。丙某,男,30岁,机关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

3、问:根据下述对话和剧情,指出其中哪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10分)

《法网恢恢》是一部反映公安干警捍卫法律、揭露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电影。剧本中,我们看到这样一组对话:

人物:侦查员:赵某、王某,犯罪嫌疑人:胡某

地点:公安局预审室。

赵:被告人胡某,你知道今天为什么找你吗?胡:不知道。

赵:你要老实交代罪行,顽抗是没有出路的。

胡: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赵: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能够自己为自己辩护。

胡:我不明白,我既讲了真实姓名,又有固定住址,你们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对我收容审查。

赵:你有多次流窜盗窃的重大犯罪嫌疑,根据规定,对你进行收容审查。

胡:(不语)

赵: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若老实交代罪行,我们能够放你出去,你若抵抗,将受到从重处罚。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

4、问:陈所长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10分)

某派出所民警无意中向其好友李某泄漏了当天晚上该区开展外来人口大清查的时间、地点,造成了一定后果;该所所长陈某决定对张某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5、甲对交警乙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10分)

甲违章驾驶,遭到交警拦截时高速连闯两个拦截关卡,在第三关卡,警察把通道全部堵死。行为人还试图高速闯关,接近时发现有障碍物而无法闯过,急忙避让障碍物时将旁边一个交警乙撞出近20米,致其当场死亡。

6、问:民警金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10分)

某刑警金某下班后到刑警支队枪库存放枪支时,路上见有青年甲和乙追逐一中年人丙,追上后用力推搡,其中甲持一钢条追打中年人丙,致丙摔倒在地,,甲和乙追上前,对丙实施殴打。民警金某即掏枪击中将持钢条的甲的腿部,乙见

状捡起钢条击中金某肩部,并继续对金某击打。金某倒地开枪将某乙击伤后,打电话给110报警台,接着自己去医院包扎。

7、问: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10分)

某人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被害人的配偶向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认为受害人和加害人都比较明确,案件事实也比较清楚,不需要侦查,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叫被害人的配偶找县法院。被害人的配偶到县法院去起诉时,县法院认为:本案被害人伤害情况严重,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不能直接受理;而且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应当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县法院是基层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县法院告诉被害人的配偶:你要么去找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要么找中级法院。

8、问: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并说明理由。5月3日,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游客朱某在上海世博园入口处排队,巡逻民警发现朱某形迹可疑,对朱某当场盘问检查,从朱某身上查获匕首一把。朱某自述:“匕首是用来防身的,原来放在包内,怕安检时被发现,因此藏在身上”.随后民警将朱某带到派出所办理了受理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手续,并将朱某带到侯问室进行继续盘问。当日调查取证后,派出所决定对朱某罚款五百元,并收缴匕首一把。

9、乙、丙、丁三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10分)

两便衣警察扭获了正在盗窃的甲,出示证件后将甲带往附近派出所。行至途中,被甲的朋友乙、丙、丁三人遇见,三人以为两个警察是与甲打架的公民,遂上前将两个警察打倒在地,造成轻伤,甲、乙、丙、丁四人逃走。

10、问:崔某实施的殴打她人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崔某系某单位女勤杂工,现年45岁,平时性格内向,不善交往。4月5日,崔因琐事与单位女工人李某发生纠纷,气愤之中,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将李某的头部砸破,鲜血直流(经医院治疗,李某头部轻微伤缝合3针,用去医疗费400元)。民警发现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崔某接受询问后,突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异常。经鉴定,崔某系精神分裂症,她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精神一直正常,此次在派出所受各种内外因素刺激而发病。

11、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10分)

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一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的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

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

12、祝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5分)?为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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