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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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李大光
来源:《行政与法》2013年第12期
摘要: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
本文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应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户籍制度、搞好教育培训工作等方面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2-0088-04
收稿日期:2013-07-20
作者简介:李大光(1955—),男,辽宁沈阳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行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jqy-1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涌向城市。
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既无法回到农村、又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特殊群体,主要是指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农民工。
他们当中既有在农村出生,长大后进城务工的农村新生代农民工,又有在城市出生,成长后留在城市务工的城市新生代农民工。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是关系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
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具有时代色彩的词汇,其本身就是一个集社会身份与职业于一体的特殊群体。
他们在城市工作,身份却是农民。
他们因户籍在农村而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待遇。
他们的特殊性,不只是体现在年龄上,还体现在其成长经历和对未来期许所导致的尴尬现状上。
一方面,他们几乎没有务农经历,大多数是从进入学校起就逐渐脱离了农村生活。
他们受教育的程度远远高于早期农民工,对艰苦生活的耐受能力低,不愿意回农村。
另一方面,作为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虽然他们受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城市文明所同化,但他们在物质、文化、情感、心理上却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主流”,生活在城市社会的边缘,有的甚至成为被忽略和被歧视的弱势群体。
(一)文化程度相对较高,消费观念比较开放
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多数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大部分还接受过职业培训,其文化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
他们比早期农民工更易接受新生事物,可以通过媒体、网络、书籍得到大量的知识和信息,并以此来为自己服务。
其消费观念也更加开放。
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在农村务农的经历,很多人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有的则是随着在城市打工的父辈在城市长大,因此他们更加向往融入城市生活。
受城市人的消费观念和城市族群的影响,他们也会把一部分收入消费在娱乐休闲上,渴望用消费来满足自身的需要。
(二)生活方式与城里人基本相同
新生代农民工有的生在城市、有的长在城市,大部分没有农村生活及务农的经历,他们不像早期农民工那样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有那么强烈的乡土情结,而是对城市有着依赖感和归属感,更加希望在城市生活。
新生代农民工从幼年起就开始接触城市文化,他们和城市的年轻人差距相对较小,受城市的主流文化和时尚文化的影响,在爱好、谈吐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与城里人相同,也像城市人一样重视享受生活。
他们的“根”已经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不再对土地产生依恋,对其“农民”身份认同感较低,希望能从工作强度、工作时长、离职长短等方面找到重新认定身份的依据,表现出对城市生活的渴望以及融入城市工作、生活的愿望。
(三)打工方式和打工目的不同
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从单一的“体力型”打工转变为“体力技能型”或“技能型”打工,他们对于劳动的方式、强度、环境、地点、效益等都有较高的要求。
事实上,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在从事以管理为主的非体力劳动。
早期农民工外出打工主要是为了获得比在农村务农更多的经济收益,打工是为了生存,而新生代农民工大多以见世面、学技能、图发展为目的,外出打工不仅仅是为了寻求生存,更重要的是为了追求新的发展,甚至希望今后能在城市定居下来。
打工目的已经由“生存型”转变为“发展型”。
(四)权益诉求增强
早期农民工更多的是在城市挣钱后回农村发展,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则是在城市谋求发展。
早期农民工的欲求主要集中在物质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则对城市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他们在精神方面的追求使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变得十分强烈。
如他们在权益平等、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追求。
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年龄普遍不大、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有比早期农民工强得多的社会期望与政治诉求。
他们不再满足于作为城市的“游客”,而希望成为城市的主人,希望享有与市民相同的社会认同、政治参与和社会保障权益。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途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追随他们的父母在城市打工,另一个是靠50-70年代出生的通过考大学或参军等方式进城的直系亲属介绍在城市打工。
可见,亲缘关系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主要社会资源和渠道。
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中存在着待遇不公正和社会性排斥的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来到城市后,通过付出劳动来满足生活需求,但是他们的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却处于城市的底层,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
城市市民对新生代农民工也存在着一种排斥的心理。
而且由于物质条件的匮乏使得他们大都居住在远离城市或与城市居民相对隔离的区域。
这种隔离对新生代农民工产生的心理和现实的双重影响,加剧了其从心理上做为“外来人”的感觉。
再加上现行的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更加深了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政治地位、经济水平上的差别与矛盾,这个差别又使其丧失了许多可能就业的机会以及能够享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不足
在我国,长期以来,拖欠或扣发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与产业工人相比他们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过长,收入较低。
“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劳,同工不同权”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的歧视问题仍然存在。
新生代农民工享受不到国家政策提供的福利、补贴、廉租房政策,就业状态的不稳定使他们在城里没有话语权,缺少表达自己权利的渠道。
成为“失语”的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
(三)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不够健全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就业培训,但在培训实践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
由于管理制度上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以及培训部门之间互相不能有效沟通,导致培训力量不集中,培训内容缺少针对性,主观随意性较大,难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需要。
而相关政策补贴和培训基金也不能足额到位。
(四)缺少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定的职业中介机构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基本上依靠熟人、老乡、亲属介绍,相关的政府部门则很少设置专门的职业介绍机构,也缺少关注和引导,表现为信息网络不健全,用工信息发布不及时,缺乏调控等,而许多城市居民享有的惠民政策又与新生代农民工无缘,因此,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因得到不到安全可靠的信息而找不到良好的就业途径。
三、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户籍制度上的缺失
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但加剧了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政治地位和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差别与冲突,而且也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失去了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与培训机会,有些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步入城市工作,但依然受城乡二元户籍体制的影响,工作地点的改变并没有使之享有与城
市居民完全相同的社会保障权利,比如医疗、住房及教育等。
他们用双手建设着繁花似锦的城市,却无法融入其中;他们见证着城市的变迁,自身却依然身处城市的边缘。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
新生代农民工队伍在不断扩大,但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得到城市的认同,更难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
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一些政策文件存在概念模糊、落实难度大等问题。
二是在政策执行上,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保资金比例有限。
经济能力与社会保障需求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矛盾,社会保障开支增长迅速,收不抵支的问题很严重。
三是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三)政府及中介服务方面的缺失
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方面比较相信“老乡”的力量。
因而他们中的多数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获得就业信息;在职业地位的获得方式上,主要凭借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
这种依靠熟人、老乡、亲戚介绍等非正规渠道的就业方式,受人际关系影响较大,求职渠道单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政府仍没有专门为农民开设就业机构,有针对性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介绍的机构也比较缺乏。
政府提供信息的网络不健全,用工信息发布不及时等管理不到位因素也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面比较窄,就业机会比较少,有的经常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
四、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需要法律法规来保障的,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不仅要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权利,而且要从法律层面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益。
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打击非法用工,倡导依法规范用工。
督促企业改善管理方式,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履行责任。
当新生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采取过激或极端行为,由此引发社会治安问题时,必须通过畅通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权。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⒈完善农民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农民社保异地转移接续机制,让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无缝衔接,这样参保人员的积极性才能够被调动起来,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农民社会保险制度要实行
参保者、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筹资机制,在这个环节上,各级政府要努力解决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的问题。
2.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保障制度。
农民工为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做出了重大贡献,政府应当重视解决农民工的各种就业保障问题。
同时还应完善新生代农民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纠纷调解机制,有效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尽快将其纳入到社会失业保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支付补助金和给予适当的技能培训,促其再就业。
根据社会经济现实情况,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争取把更多的指标和比例给予新生代农民工。
(三)改革户籍制度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是个特殊群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有的户籍制度大大挫伤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
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结构,可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搞好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到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不同就业主体的需求有选择性地进行培训,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各级教育部门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继续落实职业教育补助制度,做好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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