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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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
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四、交易参与方及职责
发起机构:通过证券化方式出售信贷资产进行融资,通常也担任贷款服务机构;
受托机构:受托设立特定目的信托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信托存续期管理、收益分配和到期清算。
证券承销商: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承销;通常还担任财务顾问,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现金流模型和项目统筹。
贷款服务机构:对已证券化的贷款进行管理,按期回收贷款本息;通常由发起机构承担,以便发挥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优势。
律师事务所:对基础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起草证券化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础资产信息要素进行会计尽职调查,对交易出具会计意见和税务处理意见,信托后续年度审计。
资金保管机构:信托资金保管和报告,账户闲置资金的合格投资。
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基础资产现金流状况等对优先级信托单位进行信用评级,对发起机构和优先级信托单位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要求两个独立的评级公司)
五、交易结构设计
(一)增信措施
为了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交易通常采用增级措施。增级方式包括外部增信和内部增信两种方式。外部增信主要通过银行、保险、担保等第三方对基础资产的回收款进行担保,此类增级模式担保成本较高,且评级依赖担保人信用,实践中运用较少。内部增信主要通过优先劣后分层结构,发起机构自留次级档,超额利差账户,回收款偿付顺序调整等来实现。
(二)内部增信
1.优先劣后分层
在资产池出现违约损失时,首先由次级档承担,优先级在次级承担完损失后才开始承担后面的损失。交易中引入评级公司对优先级进行信用评级。
2.发起机构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