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1、市场调节价 (1)定义——是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价格; ☆经营者是否包括无照经营者呢? ◆是一种竞争价格; ◆是经营者依法确定的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特征 A、自主自愿性 B、具有不稳定性 C、具有多样性 (3)市场调节价的范围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 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 法自主制定。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4)经营者确定市场调节价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A、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按成本 构成理论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 B、市场供求状况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政府指导价 (1)定义 ——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 营者制定的价格。 ◆定价主体 ◆政府指导价是宏观控制性与微观灵活性相结合的一种价格 ◆是一种法定定价
经济法
第一节
价格法
●什么是价格 ●什么是《价格法》调整的价格 ●我国的价格形式 ●我国价格立法的发展沿革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一、价格概述 (一)价格 1、定义: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影响价格的基本因素是什么? 2、功能 (1)价值表现功能 (2)经济调节功能 (3)传递信息的功能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二)《价格法》所调整的价格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 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另行制定。 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经济法
3、价格体系 ——指各种生产要素、各种商品和劳务价格及其构成之间,互 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 (1)生产要素价格——是各种生产要素价值的货币变现值。 这种价格主要表现为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物质交流,一般不 与消费者发生直接联系。 (2)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商品和劳务价格的实现方式,一 般直接面对消费领域。 ◆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生产成本,并影响商品和劳务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下列也属于商品范畴: ◆地产价格。地产价格即土地价格,指经营者为获取土地所有 权或使用权,向土地所有者或转让者支付的费用。 ◆科技产品价格。即科技产品进入市场后,因科技出让方转让 其科技成果,而从受让方获取的技术使用费用。科技产品价格 是以价值为基础受供求影响形成的。 ◆信息产品价格。信息产品是指一定时间、条件下,经过人们 收集、加工、整理、融会贯通的经济活动消息、情报、市场行 情、数据、知识、经验等高智力劳动成果。信息产品价格以信 息咨询费、信息资料价格表示。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事业性收费的特征在于: 其一、收费主体 其二、收费依据 其三、收费主体与收费对象之间的关系 (3)行政性收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 使行政职能,依法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收 取的费用,是特殊的价格形式。事业单位经授权行使行政职能 进行的收费,也按照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 参见《价格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根据我国价格法,应受价格法调整的价格是:( )
1、西南政法大学收取的学费与住宿费;
2、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3、明星的演出费;
Baidu Nhomakorabea
4、利率、汇率;
5、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
6、驾照的年检费;
7、医院收取的住院费;
8、房屋租金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三)价格形式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 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 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 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 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 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形式 A、浮动价格——指政府对出售的商品和收费,规定基准价格 和浮动幅度,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 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一种价格形式。 B、最高限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某些商品的价格规定最 高的限度,经营者只能在国家规定的价格限度内出售商品的一 种价格形式。 C、最低保护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定最低 限度,经营者只能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限度出售商品的一种价 格形式。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从价格体系来看,广义的价格是指商品、服务和其他生产 要素的价格;而狭义的价格是指商品的价格和有偿性服务的收 费标准;我国《价格法》调整的是狭义的价格。 1、商品价格——各种有形产品与无形资产的价格。 (1)有形商品:指以具体形态存在的商品,即指消费品、生 产资料等有实物形态和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农产品价格、工 业品价格、房屋等建筑产品价格等。 (2)无形资产:指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 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服务价格——有偿服务的收费。指不出售实物,而以一定 的设备、工具和服务性劳动,为消费者或经营者提供某种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 (1)经营性收费——即企业、事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 一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提供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它由 经营成本、利润、税金构成。 (2)事业性收费——即政府办的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 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弥补或部分弥补服 务成本而收取的费用。 ◆补偿性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公益性的服务。
经济法
1、市场调节价 (1)定义——是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价格; ☆经营者是否包括无照经营者呢? ◆是一种竞争价格; ◆是经营者依法确定的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特征 A、自主自愿性 B、具有不稳定性 C、具有多样性 (3)市场调节价的范围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 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 法自主制定。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4)经营者确定市场调节价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A、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按成本 构成理论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 B、市场供求状况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政府指导价 (1)定义 ——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 营者制定的价格。 ◆定价主体 ◆政府指导价是宏观控制性与微观灵活性相结合的一种价格 ◆是一种法定定价
经济法
第一节
价格法
●什么是价格 ●什么是《价格法》调整的价格 ●我国的价格形式 ●我国价格立法的发展沿革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一、价格概述 (一)价格 1、定义: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影响价格的基本因素是什么? 2、功能 (1)价值表现功能 (2)经济调节功能 (3)传递信息的功能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二)《价格法》所调整的价格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 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另行制定。 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经济法
3、价格体系 ——指各种生产要素、各种商品和劳务价格及其构成之间,互 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 (1)生产要素价格——是各种生产要素价值的货币变现值。 这种价格主要表现为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物质交流,一般不 与消费者发生直接联系。 (2)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商品和劳务价格的实现方式,一 般直接面对消费领域。 ◆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生产成本,并影响商品和劳务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下列也属于商品范畴: ◆地产价格。地产价格即土地价格,指经营者为获取土地所有 权或使用权,向土地所有者或转让者支付的费用。 ◆科技产品价格。即科技产品进入市场后,因科技出让方转让 其科技成果,而从受让方获取的技术使用费用。科技产品价格 是以价值为基础受供求影响形成的。 ◆信息产品价格。信息产品是指一定时间、条件下,经过人们 收集、加工、整理、融会贯通的经济活动消息、情报、市场行 情、数据、知识、经验等高智力劳动成果。信息产品价格以信 息咨询费、信息资料价格表示。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事业性收费的特征在于: 其一、收费主体 其二、收费依据 其三、收费主体与收费对象之间的关系 (3)行政性收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 使行政职能,依法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收 取的费用,是特殊的价格形式。事业单位经授权行使行政职能 进行的收费,也按照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 参见《价格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根据我国价格法,应受价格法调整的价格是:( )
1、西南政法大学收取的学费与住宿费;
2、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3、明星的演出费;
Baidu Nhomakorabea
4、利率、汇率;
5、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
6、驾照的年检费;
7、医院收取的住院费;
8、房屋租金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三)价格形式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 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 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 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 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 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形式 A、浮动价格——指政府对出售的商品和收费,规定基准价格 和浮动幅度,允许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 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一种价格形式。 B、最高限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某些商品的价格规定最 高的限度,经营者只能在国家规定的价格限度内出售商品的一 种价格形式。 C、最低保护价——指政府对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规定最低 限度,经营者只能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限度出售商品的一种价 格形式。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从价格体系来看,广义的价格是指商品、服务和其他生产 要素的价格;而狭义的价格是指商品的价格和有偿性服务的收 费标准;我国《价格法》调整的是狭义的价格。 1、商品价格——各种有形产品与无形资产的价格。 (1)有形商品:指以具体形态存在的商品,即指消费品、生 产资料等有实物形态和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农产品价格、工 业品价格、房屋等建筑产品价格等。 (2)无形资产:指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 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四讲 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法
2、服务价格——有偿服务的收费。指不出售实物,而以一定 的设备、工具和服务性劳动,为消费者或经营者提供某种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 (1)经营性收费——即企业、事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 一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提供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它由 经营成本、利润、税金构成。 (2)事业性收费——即政府办的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 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弥补或部分弥补服 务成本而收取的费用。 ◆补偿性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公益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