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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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管理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

刘申

(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口 570228 )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上,人们不得不为经济的发展而与自然发生一些冲突,而现在,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严重程度、范围都在不同程度的增长和扩大,我们相信这一个信念: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自然灾害的发生虽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是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对自然灾害发生起着直接和加速推动的作用,本文着重浅析灾害管理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希望得到一些有用的知识和启发。因为本人知识的浅薄,文章中有很多错误之处还请老师给予指正。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与自然的“交锋”也越来越多,在人类与自然联系的几百万年中,我们应当知道: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但是因为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人类作用到自然的强度和广度都在不断地增加,我们从自然这一位伟大无私的”母亲“怀里得到了源源不断的资源和适宜居住的环境,没有自然就没有我们人类,我们的生存极大的依赖自然的提供,同时,因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类的破坏,自然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然而,自然似乎有意识,他将人类附加在他身上的破坏幻化成”自然灾害“这一魔兽疯狂的报复人类,而这一趋势还在不断的增加和强化,因此,我们要更加重视自然灾害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这对于我们以后的环境保护、生态发展等有着重大的意义。

所谓灾害,是由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在一定范围内,对人类、物质和环境造成了超常能力的破坏与损失,并由此导致社会功能的严重毁坏。

那什么是自然灾害呢?自然灾害一般指的是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地震、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病虫害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给人类造成的危害。自然

灾害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背景下产生的、并且超出人类社会控制和承受能力而形成的危害人类社会的事件。如水灾、风灾、火山爆发、海啸、地震等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自然危机往往是自在自发的,对人类来说大多是不可抗拒的灾害。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见要是自然灾害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自然作用而导致的灾害,人为的损失不能认作自然灾害,第二、必须要对人类的生产或生活带来了损害和不便,影响了人类生产生活,如果程度不够,也不能是自然灾害,一、自然灾害的概况

自然灾害的情况有很多种,我在这里介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自然火灾这五大类。下面由我来具体阐述。

(一):气象灾害

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被称为气象灾害。它是自然灾害中的原生灾害之一。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1、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2、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气象灾害的特点是:

①种类很多。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热带气旋、霜冻低温等冷冻害、风雹、连阴雨和浓雾及沙尘暴等其他灾害共7大类20余种,如果细分;可达数十种甚至上百种。

②范围较广,一年四季都可出现气象灾害;无论在高山、平原、高原、海岛,还是在江、河、湖、海以及空中,处处都有气象灾害。

③频率很高。我国从 1950-1988年的38年内每年都出现旱、涝和台风等多种灾害,平均每年出现旱灾7.5次,涝灾5.8次,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6.9个。

④持续时间长。“同一种灾害常常连季、连年出现。例如, 1951一1980年华北地区出现春夏连旱或伏秋连旱的年份有14年。

⑤群发性突出。某些灾害往往在同一时段内发生在许多地区如雷雨、冰雹、大风、龙卷风等强对流性天气在每年35月常有群发现象。 1972年4月1522 日,从辽宁到广东共有16个省、自治区的350多县、市先后出现冰雹,部分地区出现10级以上大风以及龙卷风等灾害天气。

⑥连锁反应显著。天气气候条件往往能形成或引发、加重洪水、泥石流和植物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产生连锁反应。

⑦灾情重。联合国公布的1947一1980年全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达121.3万人,其中61%是由气象灾害造成的。

(二)、地质灾害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三)、海洋灾害

海洋灾害是指源于海洋的自然灾害。海洋灾害主要有灾害性海浪、海冰、赤潮、海啸和风暴潮、龙卷风;与海洋与大气相关的灾害性现象还有“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台风等。海洋自然环境发生异常或激烈变化,导致在海上或海岸发生的灾害称为海洋灾害。海洋灾害主要指风暴潮灾害、海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飓风灾害、地震海啸灾害及赤潮、海水入侵、溢油灾害等突发性的自然灾害。

引发海洋灾害的原因主要有大气的强烈扰动,如热带气旋、温带气旋等;海洋水体本身的扰动或状态骤变;海底地震、火山爆发及其伴生之海底滑坡、地裂缝等。海洋自然灾害不仅威胁海上及海岸,有些还危及沿岸城乡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例如,强风暴潮所导致的海侵(即海水上陆),在我国少则几公里,多则20公里~30公里,甚至达70公里,某次海潮曾淹没多达7个县。上述海洋灾害还会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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