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后我市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调研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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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后我市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调研

报告(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是对农村改革新的发展,事关全局,影响深远。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等新的林业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给山区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搞好森林防火,对保护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林改后山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林改后,林业生产出现产权结构小型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木流转市场化的经营格局,家庭式、个体化经营方式导致野外用火增多,巡山护林难度大,发生森林火灾危险性加大。

森林防火组织管理难度加大。林改后,分山到户,自主经营,森林防火工作由过去集体行为变成千家万户分散的个体行为,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难度加大;同时,林改后乡、村等基层管理机构从山林中得到的收益减少,出现森林防火认识退化,责任淡化,工作弱化的现象。

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加大。由于分山到户,灭火过程中实施以火灭火、开设隔离带战术的阻力加大,影响火灾扑救。同时,近年来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农村

劳动力主要是妇女儿童和年老体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扑火力量薄弱,安全隐患大。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难度加大。新建防火公路、防火线、防火林带等森林消防基础设施需要占用一定的林地,短期内会损害相关林农的利益,实施阻力加大,难以形成规模和网络,基层森林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队伍及装备建设滞后的问题更加突出。

森林火灾带给林农的风险增高。林改后,林农对经营山林积极性提高,投入加大,山林成为林农重要的生产资料,发生森林火灾使山林毁于一旦,林农损失更大。

引发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增多。农户间林权纠纷事件引发的利益冲突可能导致报复性故意放火烧山事件的发生。另外由于前几年个别地方存在的集体不规范流转山林遗留问题,使当地林农无法得到林改带来的实惠,也增加了因泄愤人为纵火的可能性。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探讨

引导林农组建森林防火协会,实现联防联治。加强群防群管,引导林农组织民间护林防火协会或护林防火联防协会。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用协会章程和村规民约来弥补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盲区,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护林防火专项基金制度。基金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补贴奖励等。资金于政府扶持、社

会和涉林企业资助、会员会费及肇事者赔偿款项等,使林农个体利益同群体联防直接联系起来。三是以协会为依托,建立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将扑火队建设成为火源管理和处理初发火的主要力量。四是建立联防联保制度。引导村级协会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乡之间联防,一旦发生火情,就近调动邻村扑火队支援,形成群防群治、团结互助、齐防共保的局面。五是政府应加强对民间森林防火办协会的指导和扶持。理顺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门与这些协会的关系,并将其纳人综合应急体系中。加强对这些协会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实行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是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实现群防群治,确保火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有效措施,经过近几年在广元市基层林区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应当继续坚持执行并不断完善。要按照火灾发生特点和不同火险等级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时间,精心选拔责任心强,有爱林护林意识的村干部、党员、社会代表为巡山护林员;进一步明确巡山护林员和值班户的防火职责和任务;加强巡山护林员岗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年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推行森林火灾保险,减轻林农的风险。森林火灾保险对于森林火灾起着有效的防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能够及时地

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减少林农损失。要尽快引入森林 XX火灾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出。同时,应将有限经费的有偿投入,即一是政府投入部分用于无偿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有偿扶持,有偿扶持的办法是可以收取与银行同期利息的周转金;二是林权所有者投入部分;三是通过林业部门与保险机构配合由业主出资参与森林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则由保险机构负责理赔。从20XX年开始,中央财政已在福建、江西、湖南3省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将逐步在全国建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

落实森林经营者的森林防火责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森林经营者,特别是通过流转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经营者。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其承担在防火设施、扑火工具、巡山护林、火源管理等方面的森林防火责任。

借鉴社区林业的工作方式实现林农自我管理。社区林业的主要特点是强调村民的自主性和参与性,运用在森林防火上,就是以社区为基础的林火管理,让当地社区居民参与管理森林,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这种森林防火管理方式在许多地方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功的火灾管理对当地社区会产生直接效益,当地社区居民理解他们会从保护森林中获益的时候,他们会尽一切可能去预防森林火灾。

三、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管理

林改后,森林防火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火、依法治火的工作原则,坚持专群相结合、警民团结奋战的工作方式,坚持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举措,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控制能力。同时,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要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林改后,森林经营呈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但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公益性和救灾的性质,必须以政府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一是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法规形式明确政府和林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健全各项制度,保证各级森林防火行政管理机关及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二是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实行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员制度,解决好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及人员的编制问题。三是加大地方财政对森林防火的投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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