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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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专门用于非增 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 抵扣。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 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 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 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 不动产在建工程。
(二)税务风险的主要特点
1.主观性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同一涉税业务存在 不同理解,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同 时,纳税业务在相关业务中表现出主观态度, 不同税务机构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大多不同, 这都是税款征纳双方较难做到“沟通中的认 同”。企业税务风险因此而出现,并且由于 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大有小。
(1)发票认证。按照政策规定,专用发 票、海关完税凭证、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机动 车统一发票需经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后方 可申报抵扣,其中海关完税凭证采用手工方式 采集票面信息,其他票种均可通过计算机扫描 方式采集。 对比对异常的上述三类发票,税务机关 将通过专用系统调查、核实,以确保发票的合 法性。因此建议纳税人通过正规渠道,取得开 具规范、信息准确的发票,同时还应保证海关 完税凭证的数据采集质量,以提高发票比对相 符率,避免因比对异常影响正常抵扣。
账务处理: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 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 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 据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 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 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 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 相关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的划分主要有两种 类型,一类商贸类纳税人,包括商品批发、商品 零售及外贸出口三种企业,另外一类是生产企业, 包括直营出口企业、修理修配企业及加工企业等。 商贸类纳税人的经营过程主要是购进及销售两个 环节;而工业类纳税人的经营过程是购进、生产、 销售三个环节;现行增值税政策对企业在经营过 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税收政策规定。下面 从企业的角度,以经营过程中的不同环节适用的 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一些热点问题,找出 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并提供一些防范风险的 措施,供大家参考。
(7)允许抵扣运输发票种类。按照政策 规定,准予抵扣的运输发票结算单据(普 通发票),是指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 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中国铁路 小件货物快运运单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 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有全国统一发票监 制章的货票。 但对货运定额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业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在抵扣范围。
建议纳税人在发生固定资产抵扣行为 时,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划分固定资产抵扣 范围,避免发生违规抵扣现象。建筑物、 构筑物的划分标准,具体按照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GB/T14885-1994)执行。
(6)农产品发票管理。按照规定,收购发 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按购进农产品在收 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依13%扣除率计算的税额;但对未支付价款的 收购业务、超出使用范围或未按规定开具的收 购发票,不得凭其抵扣税款。同时对纳税人财 务核算不健全,相关单证不全,大额收购业务 未能通过银行支付收购款的,税务机关也应暂 停其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实际经营中,要加 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保证收购业务的 真实性(货物、资金及价格真实),确保农产 品发票按期、足额抵扣。
辅导期管理期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 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 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 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进项税额抵扣管理:辅导期纳税人取 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 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 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先比对、 后抵扣”管理。
2.必然性 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 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 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 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 导致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 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 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 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 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
(一)进项税额的风险防范
风险点:一般地说,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 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购进 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取得法 定的扣税凭证;三是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符合规 定。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可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防 范,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如果多抵扣了进项税额, 则少缴税,会带来税务机关处罚(补税、滞纳金、 罚款等)的风险;如果少抵扣了进项税额,则多缴 税,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大了 经营成本,减低市场竞争力。
(5)固定资产抵扣 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 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 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 发生的进项税额,经认证相符后,可准以抵扣。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 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 工具、器具等。 除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 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 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购买机动车所取得的机动车统一发票,非应 征消费税机动车,如货车、专用车辆等,则可以 申请抵扣。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当前,企业 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 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的 出现,尤其是税务代理服务质量的高低, 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 因素。
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点 及防范措施
(8)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 涉及两类纳税人: 一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申请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 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 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企业除外。 二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①增值税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 元以上的;②骗取出口退税的;③虚开增值税扣税凭 证的;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预先性 经营过程产生的税,不同的经营过程产生不同的 税。简单来说,就是业务产生税,而不是财务产生税。 税怎么缴不要看帐怎么做,而要看业务怎么做。在企 业日常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时,税务风险已然存在于 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费之前的相关行为中(尤其是经 营行为)。换言之,企业主观上实施的涉税相关业务 经营、成本的计算与核算的调整等行为,导致其与税 收政策 、法规等出现矛盾甚至相互背离,也就是说, 企业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而存在。了解企 业风险的预先性特征,有利于企业建立正确的税务风 险控制时间观,以此及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 切实降低税务风险。
(2)发票的抵扣时限。 按照政策规定,专用发 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机动车发票,应在开具之日 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 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取得的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 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未在规定 期限内办理认证或报送清单的,不得计算按进项税抵 扣。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到税务 机关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逾期未抵扣带来不必要的 损失。
(3)发票专用章换版。为进一步提高发 票防伪功能,国家税务总局设计了新版发 票专用章,并于2011年2月1日起启用,同 时旧版发票专用章仍可使用到今年年底。 建议纳税人在及时更换本单位发票专用 章的同时,留意购进货物发票上发票专用 章的样式,避免因发票专用章不合格影响 正常抵扣。
(4)发票丢失。如果纳税人进项发票不慎丢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种类: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免税农产 品开具或取得的抵扣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普 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不少纳税人由于对税收 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进项税款的少抵、错抵和 漏抵,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下面,就纳税人在 办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时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几个 政策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 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宁乡县国税局税政法规科 凌宇燕
一提起“税务门”,人们会很快意识到:某个纳 税人在税务问题上遇到了麻烦。简单地说,这种 “麻烦”就是税务风险。随便到互联网上搜索一下, 谷歌、国美、苏宁、创维、娃哈哈、中国平安等知 名企业都曾先后“麻烦缠身”。 如何发现并有效规避这种“麻烦”?一些大企 业其实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行动,尝试着建立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重视并 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和引导。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作为大企业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以往很容易被忽视,因此它也成了企业风险管理体 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控制不好,就会“麻烦缠身”。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 备或配套设施,无论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 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 中抵扣。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是指:给排 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 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 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购买机动车所取得的机动车统一发票, 应征消费税的车辆不在抵扣之列,如摩托 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 车)等。
(三)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经济环境 、政策和 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 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一方面,随着 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 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 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 而给企业带来风险;另一方面,不同税务执法机构 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 往存在不同看法,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 由裁量权,也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
一、企业税务风险有关Hale Waihona Puke Baidu识介绍
(一)什么是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 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 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 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 款、加收滞纳金 、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 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 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 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失,建议按照以下规定操作:对专用发票,如果丢 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 销方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 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可凭记账联复印件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 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对丢失海关缴款 书的,也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凭海关出具的 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经税 务机关录入数据、稽查比对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 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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