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计算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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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计算机的关系

李延果

(河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020212019,天津300130)

摘要: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最就是信息的产生、处理和变换越来越频繁,作为其硬件支持的计算机正在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电子商务也面临着一个重大、实际的问题——计算犯罪。本文主要从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中的计算机犯罪以及计算机计算机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三方面来论述电子商务与计算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电子商务;计算机安全技术;计算机犯罪

1 引言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计算机与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商务形式,它主要是建构在以网络

为平台的电子交易系统上。目前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已逐步涉及到各个领域,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

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起来,

这种新经济模式一开始就预示出巨大的商业利润,促使世界各国纷纷全力发展本国的电子商务,我

国也十分重视电子商务建设。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

的应用,但电子商务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载体的,大量重要的身份信息、会计信息、交易信息都

需要在网上进行传递,在这样的情况下,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是影响其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由于电

子商务发展毕竟发展时间很短,在技术、管理、法律规范等方面远没有成熟,存在很多阻碍电子商

务发展的因素,其中包括电子商务领域计算机犯罪。所有我们需要用计算机安全技术去阻止这些犯

罪的发生。

2 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分类

2.1 电子商务的定义

所谓电子商务,国内外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电子商务,或称商业电子化,是指电信

工具(包括电报、电话、传真以及互联网络等)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在信息

社会中,掌握信息技术和商业事务活动,不仅包括进行买卖而直接带来利润的事务,而且包括产生

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提供销售支持和客户服务、促进业务伙伴之间通信支持、利润产生的事务,

如售后服务等。广义的定义给出了电子商务的基本范畴,狭义的定义更加符合电子商务的现代特征,

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般而言,电子商务最常见的解释是“借由电脑网路将购买与销售、产品与服务等商业活动结

合在一起,进而调整交易的基础和型态”,但是电子商务并不仅仅是只在网络上发布企业的网页而

已,他是商业和企业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上的另外一种型态。并且这种形态将会随着计算机及网络

的发展而发展。

2.2 电子商务的分类

按照交易事务是否全部通过通信网络完成,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完全的电子商务,

只有部分交易事务通过互联网络完成;另一类是完全的电子商务,包括商品递送在内的所有事务全

部通过互联网络上完成,这类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一般是计算机数据类商品(以下简称数据商品)。

按照电子商务涉及的交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三类,即商家与消费者间业务(business to customer )、商家与商家间业务(business tobusiness)和公共服务。目前电子商务运作方式有多种,在其运作过程中,一般都涉及到五个直接关系主体:客户、商户、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结算机构和通信机构。通信机构提供internet数据通信服务,传输其他四个主体之间的业务信息数据,甚至数据商品。客户在能够进行电子商务消费前,必须向结算机构申请用于网络支付的帐户,客户通过internet浏览商户网站,确定要购买的商品服务后填写电子定购表格,并署上客户的帐户信息,所有这些数据经加密后传输给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authority,ca,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是为交易方验证的机构,认定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方的身份、资信,维护交易活动的安全,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电子商务商户为进行网上经营,不仅要具备进行电子商务的基本计算机信息处理设备设施,而且还必须在结算机构,一般是银行,有特种商业帐户,在认证机构取得从事电子商务的“身份证”。认证机构把客户传输来的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客户帐户和认购的商品服务价格信息,另一类是商户身份证信息。前者被传输到结算机构,结算机构确认客户帐户资金余额可以进行交易后返回肯定的信息,后者经认证机构判断后确定商户是否登记的合法电子商务商户,以及接受资金的帐户是否登记的特种商业帐户,如果判断肯定,则交易可以进行,如果以上有任何项目未获通过,则向客户和商户返回交易被拒绝的信息。交易被授权后,商户向认证机构提供电子发票,在商品、服务被交付给客户后,客户和商户向认证机构发送已经签收的数字签名,结算机构收到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发送来的可以过户资金的信息后,将客户帐户中交易的资金划拨到商户帐户上,从而完成整个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过程。

3 电子商务中的计算机犯罪

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是交易的安全性,为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运营,人们提出安全控制要求,有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修改性等,并提出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 :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等技术规范,构筑电子交易的安全体系。由于电子商务领域急剧集中了巨额社会财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强大,而电子商务的安全建设才蹒跚学步,这一状况必然对各类犯罪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我国起步中的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犯罪的严峻挑战。

3.1电子商务领域计算机犯罪的表现形式与基本特征

(1)盗用客户网上支付帐户的犯罪。网上支付的帐户是客户进行电子商务消费的金融工具,目前保护客户网上支付帐户的安全措施,一般是设置帐户密码,或者使用公私密钥加密和消息认证等手段,但是这些安全保密措施可能被他人破解,从而导致客户帐户里的资金被盗用。

(2)伪造并使用网上支付帐户的犯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结算机构要确认网上支付帐户是否有效和是否有足够支付交易的电子资金?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根据结算机构的判断向商户发出交易能否进行的信息。如果行为人使用计算机技术方法等手段,非法修改结算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非法虚设网上支付帐户,就能够达到欺骗结算机构检查,骗取财物的目的,使金融机构遭受损失。

(3)盗用商户电子商务身份证行骗的犯罪。在电子商务过程中,客户和商户不能直接见面,客户只能凭借商户的电子商务身份证,来判断商户能否履行合约。行为人如果盗用合法商户的电子身份证,就可以假冒合法企业的名义,骗取广大被害人的财物,同时损害合法商户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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