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窦娥冤》看中国古代的鬼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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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窦娥冤》看中国古代的鬼神文化【摘要】《窦娥冤》是我国戏剧史上代表性的作品,作为我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它代表了中国古代戏剧的极大成就,其中更是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诸多思想,在研究中国古代思想上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本文着重对《窦娥冤》中体现的中国传统意识中的鬼神文化加以分析。
【关键词】窦娥冤;关汉卿;鬼神文化
《窦娥冤》取材于中国古代“东海孝妇”的故事,经过关汉卿的改编与再创作,情节更加跌宕起伏,矛盾更加突出,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是元杂剧的代表之一。《窦娥冤》中,窦娥冤屈的洗刷是建立在鬼神文化的基础之上的。自古以来,鬼神文化就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只有充分理解了这种鬼神意识,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窦娥冤》的戏剧精髓。
一、鬼神文化的起源与内涵
鬼神文化初时起源于人们对于自然现象的恐惧心理,古时社会科技文化落后,很多人为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都被披上了鬼神的外衣。而后伴随着这种思想的逐渐发展,鬼神文化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人们对于现实生活存在着很多的不满,但却无力改变这种现实,因此寄希望于鬼神,希望现实生活中无法完全的善恶报应能在鬼神世界中完成。[1]
鬼神世界源于人为的想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现实生活的投
影。鬼神不仅跟人类一样有善恶之分,而且各路鬼神都有自己的职务,它们各司其职,让这个世界也如人世一般井然有序。窦娥成为冤鬼之后,欲向老父说明情况,却被铁面无私的门神阻拦,无法入内,无奈之下只好吹熄灯火,翻出案卷作为提示。
有趣的是,这个世界不仅和人世一样秩序井然,还经常和人世间互通往来,有着长久的“友好关系”。俗语有云:人在做,天在看。鬼神虽碍于“天条”,不能直接干预世间事务,但却能针对人世间的善恶行为做出警示,表达自身喜恶。窦娥临死前的三桩誓愿——血溅白绫、六月飞雪、亢旱三年,看似荒诞,但竟在其死后真的应验。这在现实生活中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在文学作品中,鬼神的能力却是指引善恶的重要标志,这一幕也成为了《窦娥冤》的戏剧高潮。
鬼神对于世间的干预当然不仅仅限于警示作用,鬼神文化在中国之所以能传承下来有着更为重要的原因:人死后的善恶报应。古代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人民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生活困窘。鬼神的统治往往比现实社会的统治更具威慑作用,在世时不行善积德,死后就会有报应。这种思想其实也是佛教发展的产物。佛教自东汉时佛教传入中国,在统治者的大力推崇下,逐渐在中国占据了重要的思想地位,其中,佛教的“修来世、去欲望”思想影响尤为深远。剧中的窦娥就是这种思想的典型代表,窦娥幼时因父亲借帐还不上,被抵给别人做童养媳,长大之后丈夫又早亡,她的生活可
以说是相当不幸的,这一点从窦娥的唱词中也能看出:“莫不是八字该载着一世忧,谁似我无尽头。”虽然命运何其不公,但是窦娥仍然梦想着可以通过今生的苦痛换来来世的幸福安宁:“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伺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
鬼神的存在也反应了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失望。在黑暗的官僚统治下,窦娥只希望平安生活的愿望也得不到满足,一碗被下毒的羊肚汤将她送进了大牢。刚开始时她对官府仍抱有一线希望:“我又不曾药死你老子,情愿和你见官去来。”不料却遇上了“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的桃杌。窦娥原指望着“大人你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身肝胆虚实”,几十大板没有让她招供,却为了蔡婆婆扛下罪名。这时她对于统治阶级的失望之情已经溢于言表:“想人心不可欺,冤枉事天地知”,善良的人却被无辜处死:“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元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窦娥临死前的泣血控诉,这是一个人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但这也是当时社会下的必然。
戏剧的最后,窦娥以冤魂之身向父亲申冤:“三尺琼花骸骨掩,一腔热血练旗悬,岂独霜飞邹衍屈,今朝方表窦娥冤。”冤屈得以洗刷,鬼神之力功不可没。
二、鬼神文化对戏剧内容的影响
窦娥的故事在古代并不是个例,这种戏剧情节很能引起人们的共鸣。窦娥的苦痛经历,官府的腐败愚蠢都为后面的情节做了铺垫,而窦娥死前发下的三桩誓愿则让整个戏剧的紧张氛围一触即发,最后誓愿的实现,虽然超乎常理,但却是戏剧发展的必然,也使戏剧的发展达到了高潮。
无论借助了各种形式,《窦娥冤》最根本的还是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思想的发扬。在封建社会中,老百姓可以申冤的渠道相当有限,《窦娥冤》借助“鬼神”这个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传达了民间的正义诉求,虽然颇具理想主义,但从文学的角度出发也无可厚非。[2]
然而,窦娥的三桩誓言是否真的能得以实现,却是中国文学界一直以来都在讨论的问题,很多学者对此都持否定态度。
冯沅君先生曾说:“三桩誓愿”一一应验“这种带有浪漫色彩的手法,乍看去颇快人意,动人心魄,细加寻味,便感到其中含有将斗争胜利托于神祗的消极因素。” [3]
如果说冯沅君先生的观点中仍带有对《窦娥冤》的赞同及肯定,那么李汉秋先生则是对其的完全否定:“冤魂告状”这样的“鬼戏”“无疑是封建性的糟粕,决不能把它当作精华加以颂扬”。[4] 那么,鬼神之力到底是不是封建糟粕呢?我很赞同马积高、黄钧先生的观点:“临刑三桩愿,鬼魂诉冤愁,是窦娥刚强性格的继
续发展。窦娥的反抗,不因死亡而结束。……三个誓愿的应验是人定胜天的反映。这曲折地表达出作者对人民力量的认识和人民胜利前途的信心。” [5]
文学作品不能以古论今,关汉卿的安排固然有时代局限性,这是当时时代下的无奈之举。但窦娥誓愿的应验,并不单纯只是封建糟粕,更是借助鬼神形式表达的作者对于正义的诉求。借助不存在的超自然力量使冤屈得以伸张,达到控诉封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使善恶扬惩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应锦襄.中国鬼神文化与小说[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2]刘金亮.《窦娥冤》民俗文化解读[j].文学前沿,2009(1).
[3]冯沅君.怎样看待《窦娥冤》及其改编本[j].文学评论,1965(4).
[4]李汉秋.论关汉卿的《窦娥冤》[j].安徽大学学报,1997(3).
[5]马积高,黄钧.中国古代文学史[m].湖南文艺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