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管理办法

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

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作,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或区编委会批准,番禺区机关和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事业单位向区人才租赁机构租赁,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需由区财政解决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的人员。各镇街、各级中小学、医院、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等单位除外。

租赁岗位合同工和区人才租赁机构建立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管理。

租赁岗位合同工可以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能在执法岗位和涉密岗位工作。

第三条需要租赁岗位合同工的单位,必须是在本单位“三定”方案所列职能基础上,新增加职能、工作任务或工作量,现有编制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工作需求,需要通过租赁岗位合同工辅助开展工作的单位。

经核定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完成后,收回其核定的指标。区机构编制部门每年9月对各单位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进行审核后报区编委审定。因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完成或工作量减少,应相应调整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

第二章岗位类别和人员条件

第四条岗位类别

租赁岗位合同工设置一至八级岗位。

一级岗位从事勤杂工作;

二级岗位从事司机、打字、保安工作;

三级岗位从事一般管理辅助工作;

四至八级岗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辅助工作;

第五条初任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一至五级岗位要求具有番禺户籍;六级以上岗位(含六级岗位)户籍限制可放宽到广州市范围(不含从化、增城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无违纪违法行为;

4.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一、二级岗位要求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2.三级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3.四级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公安辅警等特殊岗位除外;

4.五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大学

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5.六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6.七级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

7.八级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

(三)用人单位要求适当放宽人员条件的,须经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区编委研究审批。

(四)符合岗位匹配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公开招聘

第六条新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租赁岗位合同工,实行公开招考。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协调、监督所属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每年组织1-2次集中公开招聘。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可组织招聘。

(三)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招聘计划和工作方案;

2.发布招聘通告;

3.受理报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考试;

5.确定拟租赁对象;

6.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一、二级租赁岗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简化上述程序,选择考试或考核等方式,但必须履行规定的申报招聘计划与发布招聘通告程序。

(四)制定招聘计划和工作方案

1.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制定,填写《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数使用申请表》,连同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核定文件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招聘工作方案“谁组织,谁制定”,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及租赁岗位指标数、指标空缺数;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和形式;考试的范围与办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有关内容。

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招聘的,招聘方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后,由主管部门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五)发布招聘通告

由工作方案制定部门拟定《招聘通告》,在区政府门户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或大众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单位名称、简介;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与资格条件(包括招聘的对象范围、岗位要求等);岗位薪酬与相关待遇;考试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事项。

(六)资格条件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应不少于2:1,报名人数不够公布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七)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形式进行;

2.笔试由制定工作方案的部门负责组织,笔试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确定;

3.参加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2: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应与开考比例对应,并在工作方案和招聘通告中明确。

4.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负责。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租赁岗位拟招收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方式可采用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或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出具考核对象一贯的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同时调档审查的办法,确保新进入岗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租赁资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九)确定拟租赁对象

拟租赁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

(十)对已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以下方式补充聘用:

1.已参加报考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

房屋临时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临时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房屋临时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管理刍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410146545.html,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管理刍议 作者:刘铭锦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5年第05期 摘要:根据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我国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本文结合作者常年从事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的经历,从人力资源角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行政事业; 合同工; 人力资源 一、合同工与行政事业单位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没有涉及到合同工的改革问题,但这样一个群体是确实存在的。所谓的合同工,是指单位的编外雇佣人员,他们跟单位有一份劳动合同,游离于体制外,但是又长期在事业单位从事与编制内人员同样的工作,不同的是薪资待遇。他们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且一般工资都低于省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我们有社保,工资水平也高于最低工资要求,但是与正式编制人员有较大差距。我们单位还有一种临时工,他们待遇更低)他们每天一样忙碌地工作在自己岗位上,所分配的工作量比较大。他们与正式工作人员一样,坚持在自己岗位上,为单位正常运转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合同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一般有以下几点:一是单位某些岗位缺人,又批不下编制;二是编制内人员被借调,只好外聘合同工,被聘的工作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考取编制。本质上讲,事业单位合同工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是人事管理制度发展中的一种畸形现象。今后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合同工这一部分的缺失,也必然会影响到改革的整体效果。 二、事业单位合同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劳动合同不规范,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一是签约率低。目前,事业单位与合同工在主体地位、人格独立方面具有不平等地位,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优势地位决定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虽然劳动合同明确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者进行自我保护的依据,然而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实中,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导致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极为不利。二是存在短期现象。单位一般都具有用工的自主权,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单位存在用工短期化现象。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造成劳动者归属感不强,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稳定,是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2.薪酬机制发展滞后。一是事业单位合同工薪酬不具有外部竞争性。很多合同工将自己的薪酬水平与外部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的人员相比较,发现薪酬水平低于外部市场的平均水平,员工具有一部分不满情绪。二是福利计划缺乏灵活性。作为薪酬体系的一个必要组成部

和医院签合同,一定弄明白--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区别。

所谓的编内包括2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管理办法

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 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作,优化人才资源配臵,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或区编委会批准,番禺区机关和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事业单位向区人才租赁机构租赁,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需由区财政解决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的人员。各镇街、各级中小学、医院、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等单位除外。 租赁岗位合同工和区人才租赁机构建立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管理。 租赁岗位合同工可以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能在执法岗位和涉密岗位工作。 第三条需要租赁岗位合同工的单位,必须是在本单位“三定”方案所列职能基础上,新增加职能、工作任务或工作量,现有编制人员的配臵无法满足工作需求,需要通过租赁岗位合同工辅助开展工作的单位。 经核定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完成后,收回其核定的指标。区机构编制部门每年9月对各单位的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进行审核后报区编委审定。因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完成或工作量减少,应相应调整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

第二章岗位类别和人员条件 第四条岗位类别 租赁岗位合同工设臵一至八级岗位。 一级岗位从事勤杂工作; 二级岗位从事司机、打字、保安工作; 三级岗位从事一般管理辅助工作; 四至八级岗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辅助工作; 第五条初任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一至五级岗位要求具有番禺户籍;六级以上岗位(含六级岗位)户籍限制可放宽到广州市范围(不含从化、增城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无违纪违法行为; 4.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一、二级岗位要求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2.三级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3.四级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公安辅警等特殊岗位除外; 4.五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5.六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 遇规定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的系数(最高系数到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系商铺的购买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营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租赁管理标的物 1、甲方于200 年月日签约购买位于座层号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房款为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述商铺委托乙

乙方享有。 第三年度开始合同期届满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基本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的支付与年度结算 1、起租日的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委托租赁的起租日为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但乙方应尽力组织提前开业。如果因甲方未向开发商付清购房款且未向乙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的,甲方计租时间顺延,在此期间的所有租金收益归开发商享有。 2、基本租金的支付。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其委托租赁房产的基本租金,计算方法为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基本租金×甲方购买商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标准为第一年度元人民币/月,第二年度元人民币/月,自第三年度开始为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9号或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租金的年度结算与支付。从起租日开始满12个月为一个委托租赁年度,年度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待遇详情分析

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待遇详情分析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一)指标解释 1.单位个数:是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 2.职工年末人数: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人员和尚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3.正式职工: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正式职工是单位全部职工中的其中项。 4.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报告年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被报告月的日历天数除求得)之和被12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4除求得。 5.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各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仍按照上年度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各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应按实发数计算。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 (1)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 (5)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7)因聘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6.基本工资:在机关中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在事业单位中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7.绩效工资:指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分配的、体现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工资。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

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 contract worker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一、注意租赁用途的变更 承租人以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后,在租赁过程中不得更改,包括品牌、业态等,此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要求承租人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经营品牌的经营代理权及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对办理时间进行约定,并对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包情形使用违约金罚则。 二、关注签约时公司尚未成立 建议合同注明承租人为***公司筹,并由创办股东签字,要求在规定时间办妥注册手续并补盖公章,逾期未成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其股东继续履行合同。 三、注意有关日期项的调整风险 明确相应违约责任,建议约定出租人经承租人同意,或书面通知承租人后可适当调整交付日,或是模糊约定交付日期,或是在租赁期限上给予顺延,此外双不承担其他责任。 就开业日,因商业项目开业分为项目整体开业和承租人承租物业开业,对整体开业期,若开发商延期,建议约定开业期可顺延,同时租赁期限顺延;或告知

承租人后调整,此外双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开业日与装修期关系 提前开业情况处理,包括就提前开业租金及各类费用如收取。逾期开业情况处理,如适用违约金。 五、租金与物业管理费 租金计算标准明确,数额清晰,表格式约定需详细校对;若长期租赁合同,应注意租赁期限的租金递增。 物业管理费详细列明,并就租赁期调整予以约定。但收取与调整须符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其他各费用明确列明,并约定可随市场或有关部门调价而有所调整,同时对履约保证金项、各类押金均有明确表述。 六、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违约责任 1、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有权停水停电; 3、逾期付款违约金; 4、逾期支付超过期限,且经过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较高解除合同违约金; 5、解除合同后,拒绝撤场搬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天收取双倍租金违约金,并对现场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并不得要求任装修补偿; 6、送达式,寄送合同约定地址,无人接收不影响认定送达。 七、房屋交付 承租人未按通知办理房屋交接下风险转移。时起租赁房屋风险转移至承租人,若承租人未按期办理交接,则通知交接截止日起风险始转移至承租人。 八、装修条款 装修押金约定,装修标准、装修时间予以限制,并注意装修未按照出租人标准下的有关改正、停工、损害赔偿(含出租人与第三人)及装修期延误情况处理及相关责任承担。

汽车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对网友有用。 篇一::汽车租赁管理制度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行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 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

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培训制度。

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

谈谈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亲爱的战友们,一年了,大家都在彷徨中期待。不管过线还是没过线,大家都要放平心态!我是连排就没过线。当然不是我没考好,是档案分数太低。大家肯定都关心公务员喝事业编的问题。个人总结了一下发给大家。愿有所帮助借鉴。其实,说实在的,很多朋友并不是很分的清楚,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我把我知道的大概说下,说的不对,大家补充吧。

一,先解释什么是公务员。根据新出台《公务员法》,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为国家公务员。1,吃财政。2,行使国家行政权利。3,在编在职(行政编制)。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者,才为公务员。公务员分两种,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我们一般都说的是后者,两类公务员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前者为官,实行任期制;后者为大头兵,实行常任制,在公务员中称非领导职务,具体又分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是领导。就这么

简单的解释下吧,说的太详细,一页都说不完。 二,什么是事业编。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这里,大概得说下行政编

和事业编的区别,两者比较明显的区别,并非待遇和工资等方面,而是,行走路线不一样。行政编,走级别制,比如,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直往上。事业编,走职称,前几天人事部刚下发了事业编级别分类,分了10级,分别对应公务员级别。大家可以搜索着看看。我就不说那么详细了。还有其他的区别,都不是很大,理论上,事业编是不能任领导职务的,如果你是事业编,假如升你为处长,那么你的编制自然就转为了行政编制。这点大家务必分清,再有,事业编在省一级人事主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0.2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0.1的系数(最高系数到0.8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的个审查要点和个常见问题

1对出租主体的审查 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对方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审查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合同所附资料中是否有出租人的上述权属证书(各地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名称可能稍有不同,以上名称供参考),主要是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是否有共有权人及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设立抵押权、是否已经进行其他处分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如果出租人非产权人,而是承租后再转租,还应审核产权人书面同意出租人转租的文件(如属多次转租,应逐次审核前手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文件直至产权人)相关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2审查合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如承租的房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租违法建筑等。 3租赁标的物的准确描述 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房屋所处的准确位置(如门牌号)以及租赁物的概要情况,如承租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等,最好附图说明。此外,要对租赁物作完 整描述,如“不仅包括房屋且包括其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已具备的空调、

水、电、供暖设备及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面积等)”。 4租赁标的物用途 在租赁房屋前,应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房产证上所载的用途,做到租赁协议上约定的用途不与规定用途相冲突。如果房产证上记载用途为住宅,则对于经营用房的承租原则上不予考虑。同时应审查是否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如用于营业、办公或仓储等。 5关于租赁标的物周边环境的约定 如果公司承租的房屋用于营业或办公,则应审查合同中关于拟租赁房屋的周围环境的相关约定,如是否有适当的停车地点,周围是否有娱乐场所影响办公等。 6租赁期限的审查 审查合同应写明租赁期限及具体的起止日期。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在审查租赁合同时对于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约定(如“永久”或者3“年”),需修改为20 年以下。 7租赁标的物交付的约定 审查是否有房屋移交方面的具体约定,如是否有关于租赁物的移交状态、移交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移交时间的约定等。

合同工和劳务派遣

合同工和劳务派遣 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 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 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 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 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 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两者是有区别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 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1.租赁用工:也叫劳务派遣协议工:劳务派遣的实质即员工租赁,其管理模式涉及三 方利益主体,即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主要表现为三种关系:用人单位 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用 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2020年4月公司经与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协商,开始了劳务派遣用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主要是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的技校毕业生,他们主要充实在各生产单位的一线生产岗位、具有一定技术 含量的直接生产操作岗位。 2.劳务协议农民工:这部分人来自市内某私营企业,其性质类似于劳务派遣协议工, 其劳动、社保关系均在该私营企业,这部分人员主要在铸钢车间从事清铲、造型等特繁工种。 经调查了解,除全民合同制职工外的四类人员中,各用人单位普遍对劳务派遣工、临 时工的工作态度、精业精神反映良好 其他几种用工方式: 1.全民合同制职工:此类职工由公司原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转换而来,也是企业目前 的主要用工形式。这类人员用工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享有全面的工资、福利和社会 保险待遇,即所谓的“铁饭碗”。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的劳动合同。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商铺临时租赁协议

临时摊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衡一国际一楼商铺临时租赁事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临时租赁位置。 1、临时租赁位置位于区层商铺。 2、甲方提供促销展架计个、每个元,花车计个、 每个元。 3、经营范围:临时租赁位置仅限于经营。 4、经营品牌:。 二、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该租赁摊位的租金为元。 四、该摊位的质保金为元。 五、乙方须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上述租金和质保金共计人民币元。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对临时摊位进行验收,乙方并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道具并确保无任何损坏,甲方在乙方搬出租赁区之日起二十天内将质保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临时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权利提供摊位指定物业部门进行管理。 ②、甲方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商场用途,数量或面积的

权利。 ③、甲方尽量减少给乙方经营上带来的不便。 ④、甲方有权合理使用公共地方不须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 ②、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物业部门进行管理。 ③、临时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租赁摊位的防火,防盗责任,并 为甲方定期的入铺安全检查提供协助。 ④、负责临时租赁期间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安全防 范工作等。 ⑤、临时租赁期间内,不得将摊位转租,分租,转让,出借,抵 押,出售,用于非法活动或改变摊位用途。 ⑥、乙方经营活动中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其承担。经营中一切 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纠纷等被法院和有关部门查封租赁摊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⑦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或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⑧专柜员工工资由乙方支付,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多劳多 得的原则发放工资。同时乙方应承担员工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项社会福利等。 七、违约处理。 双方在临时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有何区别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有何区别 相信到现在很多人依然搞不懂这几种社会身份到底有啥区别。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认识下他们的不同之处! 1:公务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那些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由国家承担起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公务员才具有一定的权利。他们的工资有: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地方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组成。实际上也就是两大块,我们通常说的国标和省标。也就是国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部分。国标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基本工资。省标含有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 2:事业单位编制 官方的说法,政府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一些社会组织。说白了,它是服务于政府的。所以,你有时会发现在一个事业单位里。除了领导其他的同事似乎都是事业编。 事业编的工资分为三类: 1 全额补款:也称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是有国家预算拨款。通常是死工资。它适用于一些收入不稳定或者没有的单位,如科研机关、卫生单位、学校,工商管理单位等。 教师编制就是这种了,想考教师的看准了! 2 差额拨款:按照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如医院,所以医院的医生一般收入都不会太低。在一个城市绝对是高收入群体。 3 自立事业单位:国家不给钱,自支自收的单位。如煤矿,铁路等。这类事业单位通常要么饿死,要么富得流油! 3:政府购岗 政府为了规划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事业缺编进行招录聘用,有政府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有政府核发相应经费补助。他的工资低于事业编,其实质也就是与政府签订劳务合同,单位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服务期一般2到3年,之后自动失业! 4:合同工

聘用制和合同制

聘用制和合同制 篇一:,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 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租赁合同管理规定】 《租赁合同》管理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物业租赁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协议,是双方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法律性文件,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与承租人洽谈相关事宜取得基本一致后,由公司行政部提 供《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租赁人员填写后,承租人按合同之规 定缴纳租赁按金及上期,履行签字盖章手续,租赁人员再填写租 赁合同审批表报批,经批示后签字盖章,其中租赁管理局《租赁 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自制《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二、租赁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到所属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登记,并交 纳相关税费(合同双方按有关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管理所审核 通过后签字盖章,予以登记认可并留一份《租赁合同》存档,如 双方同意,在必要的条件下亦可进行公证。 三、办完上述手续后,合同原件一份正本留公司行政部存档,两份 正本交留承租人,租赁人员复印两份合同,交财务部一份,自行 存档一份。 四、如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办理程序跟《租赁合同》基 本一致,补充协议与《租赁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 附在一起存档。

五、租赁人员负责整理合同文件目录,与承租人往来的相关文函附 在一起,建立档案,以便查阅与管理。 六、严格《租赁合同》的安全管理,不得遗失合同,公司员工不得 随意泄漏合同的有关条款,《租赁合同》必须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传阅、借阅。 七、租赁人员应定期对照《租赁合同》,检查双方合作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条款,如没有,则须立即整改。 八、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是否续签,应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办 理,如续签,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合同条件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签手续,否则,办理退租手续,租赁关系终止。 九、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为完善房屋租赁手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工作环境,特制定所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请地块责任人及协管员认真执行。 一、合同签约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个人,禁止出租给高危人群等集中租赁。 2、房屋出租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 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