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位移及倾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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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划分
高层建筑的划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划。联合国1972年国际高层 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按高度分为四类:(1)9~16层(最高为 50米);(2)17~25层(最高到75米);(3)26~40层(最 高到100米);40层以上(即超高层建筑)。日本建筑大辞典 将5~6层至14~15层的建筑定为高层建筑,15层以上超高层建 筑。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 筑依层数划分为: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 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 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 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无疑,现代超高层建筑从一定意义上是城市现代化标志。
水面(即1985国家高程基准)。 西安80坐标系,属参心坐标系,
长轴6378140m,短轴6356755,扁率1/298.257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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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GS-84坐标系 WGS-84坐标系(WorldGeodeticSystem)是一种国际上采用的 地心坐标系。坐标原点为地球质心,其地心空间直角坐标系的Z轴 指向国际时间局(BIH)1984.0定义的协议地极(CTP)方向,X轴 指向BIH1984.0的协议子午面和CTP赤道的交点,Y轴与Z轴、X轴垂 直构成右手坐标系,称为1984年世界大地坐标系。这是一个国际协 议地球参考系统(ITRS),是目前国际上统一采用的大地坐标系。 GPS广播星历是以WGS-84坐标系为根据的。 WGS84坐标系,长轴 6378137.000m,短轴6356752.314,扁率1/298.257223563。 由于 采用的椭球基准不一样,并且由于投影的局限性,使的全国各地并 不存在一至的转换参数。对于这种转换由于量较大,有条件的话, 一般都采用GPS联测已知点,应用GPS软件自动完成坐标的转换。当 然若条件不许可,且有足够的重合点,也可以进行人工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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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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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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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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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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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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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常见的坐标系
1987昆明坐标系(城建规划)、2004昆明 坐标系(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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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百度文库程系统及高程基准
高程系统及高程基准:水准点的高程系统 采用正常高系统,按照1985国家高程基准起算。
水平位移及倾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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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测量坐标系统 二、水平位移观测 三、倾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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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量坐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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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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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坐标系
1、我国四大常用坐标系 北京54坐标系(BJZ54)、西安80坐标系、 WGS-84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地方城市还经常用的坐标系 各地方城市的平面坐标系统(如1987昆明坐 标系)。 3、测区范围较小且无特殊要求时常用的坐 标系 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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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划分
从建筑专业角度讲,多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 (10米<多层建筑高度<24米),且建筑层数大于3层,小于7层 (3层<层数<7层)的建筑。 在新《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里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称 为高层建筑结构。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 高耸结构例如烟囱,烟筒,电厂冷却塔,凉水塔,倒锥壳水塔,伞 形水塔,筒仓,灰库,粮仓,化肥厂造粒塔,水泥厂水泥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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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条文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的3.1.1(强制 条文中),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 量: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 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 响的建筑。 5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 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 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7、其他。总之是为了施工、安全、试验等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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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规范要求
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中对水平位移的相关规 定: 建筑在施工期间需实施水平位移观测的对象:斜坡、基坑及基坑 支护结构、周边环境,有施工需要的; 建筑在使用期间需实施水平位移观测的对象:高层、超高层及高 耸建筑物;当建筑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时应进行周边环境 的观测;有建筑运营管理需要的; 对位移观测,应取变形允许值的1/10~1/20作为位移量测定中误 差,并根据位移量测定的具体方法计算监测点坐标中误差。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中对需实施 水平位移监测对象的相关描述: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 筑、周边管线;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对需实施水平 位移监测对象的相关描述:坡顶;坡顶建、构筑物。
青岛国家原点高程为72.260m。1985年国家高程
基准已于1987年5月开始启用,1956年黄海高程
系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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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准测量
二、水平位移观测 ◆基本概念 ◆目的和意义(为何要做?) ◆常用方法简介(怎么做?方法和步骤) ◆实施观测的准备(何时做?) ◆提交资料(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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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位移的基本概念
变形(《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建筑在荷载作用下产 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的现象。可分为沉降和位移两大类。 沉降指竖向的变形,包括下沉和上升;而位移为除沉降外其他 变形的统称,包括水平位移、倾斜、挠度、裂缝、收敛变形、风振 变形、日照变形等。 建筑位移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主体倾斜、水平位 移、挠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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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观测的准备
4、选设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观测点或观测标志。 标志应牢固、适用、美观。若受条件限制或对于高 耸建筑,也可选定变形体上特征明显的塔尖、避雷 针、圆柱(球)体边缘等作为观测点。对于基坑等临时 性结构或岩土体,标志应坚固、耐用、便于保护;
5、配备满足精度的仪器设备,经送检和自检合格; 6、配备有相应资格证并熟悉业务的项目组。 上述各项准备好,且现场具备埋点和观测条件后即可埋 点后观测(根据目的不同,实施的时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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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英文缩写为CGCS20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是全球 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其原点为包括海洋和大 气的整个地球的质量中心。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的 地球椭球参数如下: 长半轴a=6378137m,扁率 f=1/298.257222101, 地心引力常数 GM=3.986004418×1014m3s-2 自转角速度 ω =7.292l15×10-5rads-1。
1、北京54坐标系(BJZ54) 北京54坐标系为参心大地坐标系,大地上的 一点可用经度L54、纬度M54和大地高H54定位, 它是以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为基础,经局部平差后 产生的坐标系。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大地测量 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再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正规 的,全面的大地测量和测图工作,迫切需要建立 一个参心大地坐标系,故我国采用了前苏联的克 拉索夫斯基椭球参数,并与前苏联1942年坐标系 进行联测,通过计算建立了我国大地坐标系,定 名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
至稳定为止。若在观测期间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应提高观测 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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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意义
1、定位(有挤土效应的工程桩施工时的位置确定); 2、施工区打桩施工对周围有扰动时; 3、施工区支护对周围有扰动时; 4、施工区取土卸载对周围有潜在扰动时; 5、有潜在的滑移趋势,为安全使用需监控时;
6、根据需要实施地震等模拟试验时(如隔震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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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概念
2、工作基点:为便于现场变形观测作业而布设的相对稳定的测量 点。根据变形测量的类型,可分为沉降工作基点和位移工作基 点。根据位移观测现场作业的需要,可设置若干位移工作基点。 位移工作基点应与位移基准点进行组网和联测。工作基点应每 期复测。
3、监测点:布设在建筑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或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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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规范要求
1、对位移观测,应取变形《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中对水平位移的相关规定: 建筑在施工期间需实施水平位移观测的对象:斜坡、 基坑及基坑支护结构、周边环境,有施工需要的; 建筑在使用期间需实施水平位移观测的对象:高层、 超高层及高耸建筑物;当建筑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 影响时应进行周边环境的观测;有建筑运营管理需 要的;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中对需实施水平位移监测对象的相关描述:围护墙 (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对 需实施水平位移监测对象的相关描述:坡顶;坡顶 26 建、构筑物。
年国家大地坐标系采用地球椭球基本参数为1975年国际大地测量与 地球物理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推荐的数据,即IAG75地球椭球体。
该坐标系的大地原点设在我国中部的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位于西
安市西北方向约60公里,故称1980年西安坐标系,又简称西安大地 原点。基准面采用青岛大港验潮站1952-1979年确定的黄海平均海
的敏感位置上能反映其变形特征的测量点。根据变形测量的类 型,可分为沉降监测点和位移监测点。水平位移监测点应选在
建筑的墙角、柱基、及一些重要位置,标志可采用墙上标志。
监测点的监测周期:施工期间,可在建筑每加高2~3层观测1次; 主体结构封顶后,可每1月~2月观测1次。使用期间,可在第一
年观测3次~4次,第二年观测2次~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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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观测的准备
1、接受委托;
2、收集资料,根据建筑或观测体的特点和施测要求结 合规范做好观测方案的设计(技术设计应包括的内 容规范有规定)和技术准备工作,并取得委托方及 相关人员的配合; 3、确定观测方法和坐标系; 建筑变形测量可采用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基 准。对大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宜采用2000国家 大地坐标系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或项目所在城市的平 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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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1954年北京坐标系可以认为是前苏联 1942年坐标系的延伸。它的原点不在北京而是在前 苏联的普尔科沃。 北京54坐标系,属参心坐标系, 长轴6378245m,短轴6356863,扁率1/298.3;
2、西安80坐标系
1978年4月在西安召开全国天文大地网平差会议,确定重新定
位,建立我国新的坐标系。为此有了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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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条文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的3.1.6(强制 条文中),建筑变形测量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立即实施安全预案,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 加观测内容: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 3 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或周边环境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 形异常情况。
水平位移方向的测定可分为:
1、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理解) 基坑顶部水平位移主要观测其侧向位移
2、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理解)
建筑场地滑坡监测有特定方向,也有任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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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概念
测量工作的基本原则: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由高级到 低级。 1、基准点:为进行变形测量而布设的稳定的、长期保存的测量点。 根据变形测量的类型,可分为沉降基准点和位移基准点。水平 位移的基准点应选在建筑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位置稳定、易于 长期保存的区域,宜避开高压线。对水平位移观测、基坑监测 或边坡监测,应设置位移基准点。基准点数对特等和一等不应 少于4个,对其他等级不应少于3个。当采用视准线法和小角度 法时,当不便设置基准点时,可选择稳定的方向标志作为方向 基准。对倾斜观测、挠度观测、收敛变形观测或裂缝观测,可 不设置位移基准点。基准点应每期检测、定期复测,在建筑施 工过程中宜1月~2月复测1次,施工结束后宜每季度或每半年复 测1次。基准点埋设后的稳定期不宜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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