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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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鞍钢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质量,规范评审程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鞍钢实际,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全面评价与突出实绩、鼓励创新相结合原则;
3、量化评审与专家评议相结合原则;
4、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单位晋升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评审年度上一年考核为不合格者;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评审年度及上一年,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4)触犯法律,评审年度及上一年被刑事处罚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研究生班、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五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满四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满二年。
2、工程师资格、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及申报学历三者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划分见附件1)。
3、工程师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为非相近专业,或工程师专业与后取得的升格学历专业为非相近专业且从事专业与升格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现岗位工作,可先申报同级改职,改职一年后,可按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
4、计算工程师资历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超过半年者,脱离岗位时间不计算技术工作资历;同专业的其它系列中级资格资历可计算技术工作资历。
5、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破格申报时执行《辽宁省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1998]13号)文件规定,同时,单位晋升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岗位条件
现岗位必须是技术岗位或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管理岗位。
(四)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取得A级合格证书或符合下列免试外语条件之一者:
(1)出国留学或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外语专业毕业者;
(3)博士学位获得者;
(4)出版过外语专著、译著者;
(5)参加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到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者;
(6)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大学专科计算机专业毕业或年满45岁人员可免试计算机。
3、根据《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发[2004]5号)文件规定:取消对晋升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通过者,其合格证书在晋升同一级职称时长期有效,晋升同一级职称后自动失效。
(五)学术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在获得工程师资格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具有在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刊号之一的学术刊物(或增刊)上发表晋级专业或与晋级专业相近专业学
术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过专著(包括教材)、译著。
2、至少获得一项附件2“技术工作业绩”中所列的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专有技术奖、专利。
3、科技创效20万元以上(科技创效以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或技术改造部组织认定的结果为准)。
4、被评为鞍钢科技标兵、技术专家或技术拔尖人才。
5、曾经申报高级资格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必须在上次申报以后至少重新取得一项附件2“技术工作业绩”所列的内容。
三、评审内容
鞍钢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采用量化评审办法(赋分标准见附件2)。评审内容分为论文评价、答辩、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业绩四部分,权重系数分别为0.2、0.2、0.3、0.3。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晋升考核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后,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考核申报人员工程师资历期间情况,出据考核评价意见(具体要求见附件3)。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晋升考核优秀条件:工程师资历期间,必须出色履行本岗位
职责,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专有技术等,或获得集团公司或两次以上厂处级以上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标兵、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获得鞍钢技术专家或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三)呈报
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机关部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查(呈报评审材料要求见附件3)。
(四)答辩
答辩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答辩两部分。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听力、口语表达、逻辑表达三方面内容。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人员可不参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及格者取消专业评审资格。
2、专业答辩:
(1)从鞍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专业答辩评议组,每个专业答辩组由不少于三名评委组成。
(2)专业答辩评议组结合答辩论文向申报人员提问专业知识、实践知识和相关知识三个方面问题,对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增加专业基础知识一题。对专业答辩不及格者取消评审资格。
(五)评议
专业答辩评议组根据鞍钢高级工程师资格量化评审赋分标准,依据申报人员论文情况、答辩情况、单位晋升考核情况、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及材料,进行评议赋分、排序,并提出同意推荐、基本同意推荐和不同意推荐的评议意见。
(六)评审
从鞍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评委,按专业分类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各专业答辩评议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申报人员情况,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申报人员获得出席评审例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七)办证发文
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将评审结果上报钢铁工业协会备案并发文,同时办理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有关材料归档。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严格遵守答辩和评审纪律,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者和严重违反答辩、评审纪律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同时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政策,层层落实责任,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