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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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五、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即对合同当事人乃
至第三人发生强制性。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的生效时间
(1)合同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 2.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业主投 资控制 承包商 风险 应用范 围
基本无风险 边设计 边施工 紧急工 程
广泛运用
注意事 项 细化 调价 项目
广泛运用
争议 较多 要注明两 种方式的 工作范围
有局限性
预期 成本 估算 较难
酌情采用
Biblioteka Baidu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表2
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
设计阶 段 施工详 图设计 阶段
单价合同
技术设 计阶段
成本补偿 合同
初步设 计阶段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
按工程建设阶段分
按承发包形式分
按承包工程 计价方式分
与建设工程有关 的其它合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合 同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勘察、 设计 或施 工总 承包 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表1
合同类 型
总价合同 固定 总价 易 风险大 规模小 施工图设计阶段 可调 总价 易 固定工作 量总价 易
单价合同 估计工作 量单价 较易 纯单 价 较易 风险小 规模大、工期长、技术复、 初步设计阶段 单价与包 干混合 较易
成本加酬金合同 百分比 酬金 最难 固定 酬金 难 浮动 酬金 难 风险 不大 目标成本 加奖罚 有可能 有风险 仅有初步 设计或工 程说明书
任务二 认识合同的类型
【目的】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分类,熟悉建 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及其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风险大 小,学会不同条件下合同类型的应用。 【重点】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对业主和承包商 的风险承担。 【难点】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对业主和承包商 的风险承担 。 【复习上节内容】合同的效力及生效要件
设计包括的内容 (1)详细设备清单 (2)详细材料清单 (3)施工详图 (4)施工图预算 (5)施工组织设计 (1)较详细设备清单 (2)较详细材料清单 (3)工程必须的设计内容 (4)修正总预算 (1)总概算 (2)设计依据、指导思想 (3)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4)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5)主要材料需要概数 (6)主要建筑物、构筑物 (7)公用、辅助设施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工程 施工 承包 合同
工程 项目 总承 包合 同
B O T 合 同
总 价 合 同
单 价 合 同
成 本 加 酬 金 合 同
建设 工程 委托 监理 合同
建设 工程 物资 采购 合同
建设 工程 保险 合同
建设 工程 担保 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咨询合同 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 材料设备 采购合同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 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 合同 业主 如果 变成 开发商 代理销售 合同 承包商 土地征用与出 让(成批/宗地)合同 拆迁安置及 拆迁承包合同 供用水/ 电/气等合同 物业管理 合同 房屋租赁与 销售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任务二 认识合同的类型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的、 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 施工合同的概念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 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 务关系的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 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 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 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 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 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 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 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 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 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责任。《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责任。
九、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多少的尺度,以数字和计 量单位表示。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多 少。 (4)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表明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 观形态的综合。 (5)价款或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 货币支付,凡是有偿合同都有价款或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指协议内容借以表现的形式。合同的形式由 合同的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达成的协议。一般 用于数额较小或现款交易。 (3)其他形式。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 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 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 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 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 险。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合同类型的选择,这里仅指以付款方式划分的合同类型的选 择,合同的内容视为不可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 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2.项目的竞争情况 3,项目的复杂程度 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务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任务一 了解基本知识及 合同签订程序
【目的】 1.熟悉合同法律法规; 2.熟悉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违约责 任的条款; 3.了解合同的解释和管理的基本知识。 【重点】订立合同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难点】合同的效力及生效要件 【复习上节内容】 【授课内容】
供应 合同 运输 合同
贷款 合同 ……
……
供应 合同
运输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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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学习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目的】 1.熟悉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2.掌握合同的构成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 3.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订立方法。 【重点】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先后解释顺序 。 【难点】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先后解释顺序 。 【复习上节内容】 熟悉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合同的 构成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谈 判和订立方法。
贷款合同
监理委 托合同 勘察/ 设计合同 采购供应 合同 工程保险 合同 材料设备 运输合同 科技开发 合同
设备租赁 合同
工程分包 合同
国际工程 承包合同 FIDIC
运输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勘察设 计合同
监理 合同 分包 合同 供应 合同 劳务 合同
工程承 包合同 劳务 合同 ……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实际履行原则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就是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
方权力主张的权力。合同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 辩权及先履行抗辩权。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七、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2.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 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按照其转 让的权利义务的不同,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 移转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三种形态。 3.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出现而使合同权利 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设计深度要求满足 (1)设备、材料的安排 (2)非标准设备的制造 (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5)其他施工要求 (1)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要求 (2)有关试验方面的要求 (3)有关设备制造方面的要求 (1)主要材料设备订货 (2)项目总造价控制 (3)技术设计的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二、合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产生和调整的、以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1)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充当合同法 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 非法人企业。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 客体的有物、财产、行为、智力成果等。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义务。
(2)批准登记生效。 (3)约定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合 同,国家不承认其效力,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 这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确认。《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2)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规定有: 1)无效合同自合同签订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无效分为整个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如果合同部分 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3)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条款 的效力; 4)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 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订立的构成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 (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要 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 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即设立、 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五、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即对合同当事人乃
至第三人发生强制性。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的生效时间
(1)合同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 2.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业主投 资控制 承包商 风险 应用范 围
基本无风险 边设计 边施工 紧急工 程
广泛运用
注意事 项 细化 调价 项目
广泛运用
争议 较多 要注明两 种方式的 工作范围
有局限性
预期 成本 估算 较难
酌情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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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表2
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
设计阶 段 施工详 图设计 阶段
单价合同
技术设 计阶段
成本补偿 合同
初步设 计阶段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
按工程建设阶段分
按承发包形式分
按承包工程 计价方式分
与建设工程有关 的其它合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合 同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勘察、 设计 或施 工总 承包 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表1
合同类 型
总价合同 固定 总价 易 风险大 规模小 施工图设计阶段 可调 总价 易 固定工作 量总价 易
单价合同 估计工作 量单价 较易 纯单 价 较易 风险小 规模大、工期长、技术复、 初步设计阶段 单价与包 干混合 较易
成本加酬金合同 百分比 酬金 最难 固定 酬金 难 浮动 酬金 难 风险 不大 目标成本 加奖罚 有可能 有风险 仅有初步 设计或工 程说明书
任务二 认识合同的类型
【目的】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分类,熟悉建 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及其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风险大 小,学会不同条件下合同类型的应用。 【重点】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对业主和承包商 的风险承担。 【难点】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对业主和承包商 的风险承担 。 【复习上节内容】合同的效力及生效要件
设计包括的内容 (1)详细设备清单 (2)详细材料清单 (3)施工详图 (4)施工图预算 (5)施工组织设计 (1)较详细设备清单 (2)较详细材料清单 (3)工程必须的设计内容 (4)修正总预算 (1)总概算 (2)设计依据、指导思想 (3)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4)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5)主要材料需要概数 (6)主要建筑物、构筑物 (7)公用、辅助设施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工程 施工 承包 合同
工程 项目 总承 包合 同
B O T 合 同
总 价 合 同
单 价 合 同
成 本 加 酬 金 合 同
建设 工程 委托 监理 合同
建设 工程 物资 采购 合同
建设 工程 保险 合同
建设 工程 担保 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咨询合同 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 材料设备 采购合同 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 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 合同 业主 如果 变成 开发商 代理销售 合同 承包商 土地征用与出 让(成批/宗地)合同 拆迁安置及 拆迁承包合同 供用水/ 电/气等合同 物业管理 合同 房屋租赁与 销售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任务二 认识合同的类型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的、 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 施工合同的概念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 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 务关系的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 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 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 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 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 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 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 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 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 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责任。《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责任。
九、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多少的尺度,以数字和计 量单位表示。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多 少。 (4)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表明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 观形态的综合。 (5)价款或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 货币支付,凡是有偿合同都有价款或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指协议内容借以表现的形式。合同的形式由 合同的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达成的协议。一般 用于数额较小或现款交易。 (3)其他形式。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 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 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 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 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 险。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合同类型的选择,这里仅指以付款方式划分的合同类型的选 择,合同的内容视为不可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 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2.项目的竞争情况 3,项目的复杂程度 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务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任务一 了解基本知识及 合同签订程序
【目的】 1.熟悉合同法律法规; 2.熟悉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违约责 任的条款; 3.了解合同的解释和管理的基本知识。 【重点】订立合同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难点】合同的效力及生效要件 【复习上节内容】 【授课内容】
供应 合同 运输 合同
贷款 合同 ……
……
供应 合同
运输 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任务三
学习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目的】 1.熟悉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2.掌握合同的构成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 3.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订立方法。 【重点】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先后解释顺序 。 【难点】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先后解释顺序 。 【复习上节内容】 熟悉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合同的 构成以及合同文件的组成。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谈 判和订立方法。
贷款合同
监理委 托合同 勘察/ 设计合同 采购供应 合同 工程保险 合同 材料设备 运输合同 科技开发 合同
设备租赁 合同
工程分包 合同
国际工程 承包合同 FIDIC
运输合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勘察设 计合同
监理 合同 分包 合同 供应 合同 劳务 合同
工程承 包合同 劳务 合同 ……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实际履行原则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就是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
方权力主张的权力。合同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 辩权及先履行抗辩权。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七、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2.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 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按照其转 让的权利义务的不同,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 移转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三种形态。 3.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出现而使合同权利 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设计深度要求满足 (1)设备、材料的安排 (2)非标准设备的制造 (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5)其他施工要求 (1)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要求 (2)有关试验方面的要求 (3)有关设备制造方面的要求 (1)主要材料设备订货 (2)项目总造价控制 (3)技术设计的编制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二、合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产生和调整的、以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1)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充当合同法 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 非法人企业。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 客体的有物、财产、行为、智力成果等。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义务。
(2)批准登记生效。 (3)约定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合 同,国家不承认其效力,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 这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确认。《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2)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规定有: 1)无效合同自合同签订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无效分为整个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如果合同部分 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3)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条款 的效力; 4)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模块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 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订立的构成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 (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要 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 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即设立、 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